知識產權案件中的行為保全講解,競爭對手的專利分析講解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4-03-20 13:54:16 瀏覽: 次
今天,樂知網律師 給大家分享: 知識產權案件中的行為保全講解,競爭對手的專利分析講解。
知識產權案件中的行為保全(一)
一、引言 行為保全,通常又被稱為臨時禁令,是指在起訴前或訴訟中,人民法院根據知識產權權利人或利害關系人的申請,責令當事人作出一定行為或者禁止作出一定行為的措施。
行為保全措施由于對知識產權權利人迅速制止侵權行為、及時獲得司法救濟發揮了重要作用,故越來越多的知識產權權利人選擇在起訴之前或訴中申請行為保全。
然而,并不是所有的申請行為保全的請求均能得到法院支持。
那么,法院在裁決行為保全申請時所考慮的因素都有哪些呢? 實務中,人民法院在審查知識產權類案件行為保全時一般會考慮如下因素:
1。申請人的請求是否具有事實基礎和法律依據; 2。不采取保全措施是否會對申請人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害; 3。采取行為保全措施是否會導致當事人間利益顯著失衡; 4。采取保全措施是否會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5。申請人是否提供了足夠的擔保。
其中,關于第2點“不采取保全措施是否會對申請人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害”往往是此類案件中的一個必爭之點,以下筆者將嘗試通過具體案例對“難以彌補的傷害”的認定做一粗淺小結以供讀者參考。
二、相關案例 案情簡介:
申請人淘寶公司為“淘寶網”的經營者,被申請人載和公司為“幫5買”網站的經營者,載信軟件為“幫5淘”軟件的開發者,“幫5買”網站提供“幫5淘”插件的下載。
用戶安裝該插件后,使用IE、百度等主流瀏覽器在“淘寶網”購物時,該插件會在“淘寶網”頁面嵌入“幫5買”網站的廣告欄和搜索欄,并在購物頁面的標價附近嵌入“現金立減”等標簽,點擊后則跳轉到“幫5買”網站完成交易。
淘寶公司以兩被申請人構成不正當競爭,不及時制止可能對其造成不可彌補的損失為由,于2022年10月23日向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提出訴前行為保全申請,請求法院責令兩被申請人停止繼續以“幫5淘”網頁插件的形式對申請人實施不正當競爭。
評價:
“淘寶網”與“幫5買”網站均為購物網站,具有直接競爭關系;載和公司的上述行為涉嫌不正當地利用“淘寶網”的知名度和用戶基礎,有可能構成不正當競爭;“淘寶網”的交易量巨大,且“雙11”購物狂歡節即將到來,若不及時制止上述行為,可能對申請人的競爭優勢、市場份額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害。
結果:
予以支持。
知識產權案件中的行為保全(二)
一、前言 行為保全,通常又被稱為臨時禁令,是指在起訴前或訴訟中,人民法院根據知識產權權利人或利害關系人的申請,責令當事人作出一定行為或者禁止作出一定行為的措施。
實務中,人民法院在審查知識產權類案件行為保全時一般會考慮如下因素:
1。申請人的請求是否具有事實基礎和法律依據; 2。不采取保全措施是否會對申請人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害; 3。采取行為保全措施是否會導致當事人間利益顯著失衡; 4。采取保全措施是否會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5。申請人是否提供了足夠的擔保。
通過幾個案例對上述因素中的第2點,“對申請人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害難以彌補的損害”進行了簡單分析:淺談知識產權案件中的行為保全(一)。
通過具體案例嘗試對上述因素中的其他幾點的認定做一些粗淺的小結以供讀者參考。
二、相關案例 案情簡介:
申請人北京天威瑞恒電氣有限責任公司發現被申請人北京電科四維電力技術有限公司生產、銷售、許諾銷售的LGBJ型干式高壓電流互感器系列產品侵犯了其專利權。
申請人稱被申請人的行為已經給其造成了極大的經濟損失,如不立即制止被申請人的侵權行為,勢必將給申請人帶來不可彌補的損失。
請求裁定:
1、被申請人生產的LGBJ型干式高壓電流互感器產品侵犯了申請人所擁有的專利權; 2、責令被申請人立即停止生產、銷售、許諾銷售侵犯申請人專利權的LGBJ型干式高壓電流互感器系列產品。
評價:
本案中,由于被控侵權的LGBJ型干式高壓電流互感器產品內部結構復雜,需經拆卸方能與專利權利要求進行對比,僅憑申請人提供的公證書所附產品照片難以進行準確對比。
對于本案所涉被控侵權產品是否構成侵權的事實的認定應建立在雙方當事人充分舉證、質證的基礎上,不適宜在訴前程序中進行審查,申請人所提申請本院不予支持。
結果:
不予支持。
競爭對手的專利分析講解
競爭對手分析是根據特定的目的和需求,對競爭對手信息情報化的過程,是競爭情報分析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競爭對手信息是指與本企業存在市場競爭關系或潛在市場競爭關系的其他單位的相關信息,包括競爭對手的公司規模、產品構成、產品特色、經濟實力、產品策略、競爭戰略等。
一切有關競爭對手的信息都可以納入分析的范疇。
從專利分析的方法出發,競爭對手信息可以分為專利信息和非專利信息兩大類。
專利信息是指該競爭對手的全部或部分專利所包含的信息,以及其相關的專利活動信息,這是分析的核心和主體。
非專利信息是指該競爭對手的基本概況、主營業務、核心產品/技術、財務報表等,是對專利信息的補充,是專利信息分析的線索。
二者相互補充、相互印證,以得到更為全面、準確、深入的分析結論。
一、競爭對手的專利信息分析 競爭對手專利信息的主要來源是以其自身所申請專利為載體的相關信息,另外還包括競爭對手所開展的專利活動所涉及的相關信息。
在數據采集時應注意申請人的不同名稱表達方式和公司間的相互從屬關系。
競爭對手的專利分析通常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兩種方法。
定量分析主要是對專利各項指標的數量特征、數量關系與數量變化進行統計分析。
定性分析主要是對專利文獻涉及的技術進行分析,分析的角度有技術系數法、技術功效矩陣分析法、技術角度分析法、技術路線圖、權利要求范圍及其關系分析、以及魚骨技術分析等。
通過定量分析可以對競爭對手從宏觀層面建立比較全面的認識,以便后續進行定性分析時確定分析目標和選擇分析對象。
因此,在實際工作中,一般是按照由宏觀到微觀的順序,先進行定量分析,再進行定性分析。
1、專利數量分析 專利數量分析是指對專利的申請量進行統計,并結合專利類型、申請日、公開國家、法律狀態等從不同角度對專利數量進行解讀。
基本地,通過專利申請數量變化情況,可以反映出競爭對手對相關產品/技術的研發投入力度和重視程度,通過申請地域可以反映出競爭對手在空間上的市場分布,通過法律狀態可以了解實際有效的專利數量,這些都可以作為評價專利實力的基礎。
進一步地,通過在同一時期與同行業的整體專利數量、同行業其他競爭對手的專利數量進行比較,可以分析出競爭對手在行業中所處的地位。
結合競爭環境的分析結果,還可以對競爭對手的技術發展方向、市場規劃方向進行預測。
2、專利分類號分析 目前使用的專利分類體系主要包括國際專利分類體系(IPC)、合作專利分類體系(CPC)、日本專利分類體系(FI和F-Term),另外還有德溫特數據庫所使用的手動代碼分類體系。
無論是哪種分類體系,通過對專利分類號進行統計分析,可以獲得競爭對手的技術領域、技術特點、技術優勢等情報,結合申請日、公開地域還可以獲取競爭對手的技術演變趨勢、地域技術分布、技術研發方向和熱點等啟示。
3、同族專利分析 通過分析競爭對手的同族專利數量及其分布,可以發現競爭對手相對重要的專利以及其海外市場策略。
同族數量較多的專利,往往是其專利布局的重點,專利所保護的內容很可能是競爭對手的核心技術,申請國家則預示著市場推廣的范圍。
4、被引用專利分析 被引用次數較多的專利,往往是該領域的基礎技術,通過引用的代際關系,還可以分析技術發展的脈絡,預測未來的發展趨勢。
進一步地,通過分析不同公司間的引用關系,還可以了解相關公司的技術競爭性或繼承性。
同時,結合被引用次數和IPC分類號分析,可以得出競爭對手重點研發的領域等。
5、發明人分析 發明人的數量反映了競爭對手研發團隊的規模和實力。
進一步地,可以通過作為第一發明人的專利數量、專利被引用次數和同族專利數量來識別核心發明人。
通過核心發明人的專利申請、科技文獻及其他相關信息,可以了解競爭對手乃至整個行業的技術發展態勢和方向。
二、競爭對手的非專利信息分析 競爭對手的非專利信息涉及內容較為廣泛,收集和加工的難度較大。
常見的信息獲取途徑有:競爭對手的官網、企業年報、行業展會、行業網站、上下游供應商信息、經營信用信息(如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收錄的工商信息、第三方查詢平臺收錄的信息等)。
除此之外,還可以通過訪談行業專家、參加行業會議、調查政策導向、閱讀券商報告等方式,對競爭對手所處的競爭環境進行了解,以進一步分析競爭對手相關行為的背景、原因和目的。
非專利信息在競爭對手分析中主要發揮兩個作用,一是補充、佐證作用,分析的過程主要是在得到專利信息分析結果后,進一步通過綜合、歸納、鑒別、評價的方法得到準確的分析結論;二是提供分析線索作用,即以競爭對手的一些行為和狀態為出發點,開展特定目的的專利分析,搜索競爭對手開展的相關工作,如專利布局、專利保護和專利運營等,挖掘這些行為的背后原因,探究競爭對手的專利管理模式和特點。
當需要對競爭環境進行比較全面的分析時,可以以競爭情報分析的理論為基礎,采用SWOT分析法、波特五力模型、PEST分析法、戰略地位與行動評價矩陣模型、ECIRM戰略模型、德爾菲法調查分析模型等對競爭對手進行深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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