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witter和IBM達成專利侵權和解,經營范圍不同就不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嗎?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4-03-20 13:37:09 瀏覽: 次
今天,樂知網律師 給大家分享: Twitter支付3600萬美元和IBM達成專利侵權和解 ,經營范圍不同,就不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嗎?
Twitter支付3600萬美元和IBM達成專利侵權和解
在科技界,Twitter的專利政策可謂相當開明。
相對于大多數公司把專利掌控在自己手中的做法,Twitter選擇把專利的控制權留給專利的發明人。
這種做法導致Twitter在上市之前在全美僅有9個專利,在當時,外界猜測這將給Twitter帶來不小的潛在風險。
由于當下專利環境日益惡劣,所以外界的猜測最終在Twitter身上得到了印證--IBM就選擇在Twitter即將上市時向其發出官方通知聲稱Twitter至少侵犯了它三項專利。
Twitter當時的回應是:
雖然我們不能保證最后一定能成功地消解IBM的指控或者達成令我們滿意的和解,但我們相信自己能對IBM的指控進行有效的防御。
不過事實證明,Twitter所謂的防御就是掏錢和IBM達成和解。
根據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本周公布的文件,Twitter在去年12月花費3600萬美元從IBM那里收購了超過900項專利,近而免去了被起訴的麻煩。
在協議達成后,截至至2013年12月31日,Twitter手中的專利數目達到956項,此外,還有100項左右的專利正處于申請的過程中。
Twitter曾經公開表示它不會以侵犯專利為由去起訴其他公司,而且自己手中掌握的專利也僅用來規避被起訴的風險。
不過現在看來Twitter美好的愿景在糟糕的專利環境下并不能很好地保護自己。
與Twitter類似的還有Google,這兩家公司都號召對專利政策進行改革,但從目前的情況看來收效甚微。
Google雖然手握大量專利,但依然不能讓自己免于被專利官司糾纏。
經營范圍不同,就不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嗎?
通過研讀大量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件的判例,可以發現,大部分不正當競爭行為都是發生在具有競爭關系的同行業經營者之間。
如果侵權者和受害者并非屬于同一行業經營者,侵權者,即被告方,通常會提出雙方不存在競爭關系,因此不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的抗辯觀點。
那么,存在“競爭關系”是否是判斷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的必要前提之一?界定“競爭關系”時直接以經營范圍去進行判定是否合理? 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條對不正當競爭行為進行了規定,“本法所稱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是指經營者在生產經營活動中,違反本法規定,擾亂市場競爭秩序,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的行為。
”根據該法條的內容,并未對侵權者和受損害者之間存在競爭關系作出直接規定。
但是,早在2005年,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庭長蔣志培就曾提出“認定不正當競爭,除了要具備一般民事侵權行為的構成要件以外,還要注意審查是否存在競爭關系。
存在競爭關系是認定構成不正當競爭的條件之一。
”[1]對于其中涉及的“競爭關系”存在廣義與狹義之分。
狹義的競爭關系僅指發生在同行業經營者之間的,即處于同一競爭領域,經營相同、類似商品或服務的市場主體之間的競爭關系。
廣義的競爭關系是將經營活動存在相互交叉,依存或其他的關聯關系,即為吸引消費者或者不正當的損害了其他經營者的競爭優勢,或者獲取了本不應當屬于你的競爭優勢和交易機會等都納入其中。
[2]筆者認為,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中對于競爭關系的認定應當屬于廣義的競爭關系,這既是對市場經濟變化形勢的順應,也是對所有市場參與者和消費者利益的保護。
在一些案件中,盡管原被告雙方所經營的行業領域不相同,并不具有直接的競爭關系,但法院也基于案件具體情況認定二者直接具有競爭關系。
在米其林集團總公司訴浙江食叁味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等不正當競爭糾紛案判決書中,原告米其林集團總公司(以下簡稱“原告”)的主營業務是一家輪胎生產商;而被告浙江食叁味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被告”)是一家餐飲服務企業,二者分屬不同行業。
原告出版發行的《米其林指南》,其功能在于推薦米其林星級餐廳、酒店,經過多年的宣傳推廣,在餐飲行業獲得了很高的市場知名度和美譽度,餐廳能夠被《米其林指南》評上星級,某種程度上意味著品質和優秀,在一定程度上是對餐廳品質和服務的褒獎,進而可以提升餐廳的經濟效益。
原告主張,被告在其官網及實體店店招牌上使用“一份吃得起的米其林牛腩”“小品牌堅持大理想、立志做米其林牛腩”等宣傳標語,構成不正當競爭。
被告則以二者不存在競爭關系作為抗辯理由,主張并不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
法院在認定二者是否存在競爭關系及判定是否存在不正當競爭行為時,不應以經營范圍是否相同為限,經營業務雖不相同,但其行為違背了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定的競爭規則,也可以認定具有競爭關系。
本案中,被告使用的宣傳語實際上是在通過不正當手段為自己謀取競爭優勢。
通過使用不當宣傳語影響相關消費者的消費決策,并可能對原告“米其林美食星級”的評價標準產生影響,使其具面臨被貶低的危險,從而給原告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而被告則獲得相應的競爭優勢。
這種行為實際上屬于不正當地利用其他市場經營主體的知名度和美譽度為自己獲取競爭優勢,因此,二者具有競爭關系,被告的行為對原告構成不正當競爭。
從上述判決可以看出,法院就是以競爭關系的廣義概念對其進行解釋并適用的。
盡管二者的經營范圍相差較遠,并不存在重合與覆蓋,但結合案件的實際情況,認定被告的行為是不當地借助了原告的市場影響力,使消費者產生錯誤的聯想來推廣自己的服務,構成不正當競爭。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不正當競爭行為呈現日益多樣化的趨勢,為了適應調整不正當競爭行為的需要,司法實踐中對于競爭關系的認定越來越傾向于適用廣義概念進行解釋,不受經營范圍相同的限制。
知產案件線上開庭一定要注意這幾點
前兩天接到了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的電話通知,一個商標無效案件要采取線上開庭方式審理。
開庭前的準備:
下載“北京云法庭”APP首先按照書記員發送 的鏈接及操作說明,在電腦或者手機(限安卓版)上下載一個“北京云法庭”APP,建議使用電腦,開庭質證環節中的上傳證據、閱讀證據等,電腦相較于手機更方便些。
點擊進入“北京云法庭”,輸入開庭的法庭號,點擊“登陸”。
法庭號法院會在開庭前短信發送給代理人。
登陸后,先進入測試環節和系統學習環節。
測試分三個部分,按順序分別為:①圖像測試,保證我們在攝像頭前,頭像在指定區域內就可以;②聲音測試,包括麥克風檢測和語音檢測,點擊“錄制”按鈕后閱讀屏幕上的指定文字完成語音檢測;③功放測試,系統會有宣讀法庭紀律的音頻,如果聽到清晰的音頻,點擊“是”,完成功放測試。
通過三個測試后接下來是④“系統學習”。
這里主要是學習三個部分,包括“視頻庭審”、“舉證質證”和“庭審筆錄”,這三部分的功能和操作說明都很清晰,這里重點學習“舉證質證”和“庭審筆錄”。
這兩部分在庭審中都有使用,后續在開庭程序中再詳細介紹。
庭審程序在開庭時間準時登陸,進入“視頻庭審”,法官、陪審員、書記員、對方當事人都在屏幕上顯示了。
這里要特別向我們的人民法官和書記員說一聲“辛苦啦”!因為他們是在法庭里在線開庭,法官和書記員都帶著厚厚的口罩,而我們其他人都是在家里參與的。
雖然是線上開庭,視頻里法官頭上懸掛的鮮艷的國徽,更顯莊嚴肅穆,大家如同在現場開庭一樣,進入了緊張的開庭狀態(因為庭審要求,不得隨意下載庭審信息及圖片等進行公開,下圖為法院系統中公開的圖片示例)。
整個開庭的流程,與線下開庭是一樣的;不同的是在質證環節,雖然開庭前,在舉證期間各方已經進行了紙件的證據交換。
但對于重要證據以及當庭補強的證據,是需要上傳法院系統的,這就需要點擊“舉證質證”,然后上傳證據目錄和證據,支持PDF,jpg,word各種文檔,非常便捷。
上傳后,各方質證時可以打開原告證據文件夾、第三人證據文件夾,對證據逐一質證。
因為開庭時間有限,上傳證據這一環節,可以提前到開庭前,我和案件的第三人就是在開庭前一天各自上傳的,在“法庭”里還不期而遇,順便溝通了一下各自的證據數量以及哪些是訴訟階段的新證據等,對提高開庭效率也是很有幫助的。
最后要說一下開庭筆錄的電子簽名啦。
開庭時,各方的陳述實時顯示在屏幕左側,開庭完畢后,開庭筆錄很快就生成電子文檔了,這比我們現場開庭要快多了。
各方當事人及法庭成員點擊屏幕上的“庭審筆錄”,出現一個二維碼,用手機掃描二維碼,在手機屏幕上按照要求就可以簽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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