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書的要求有什么,權利要求書的語言表達技巧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3-08-08 17:19:47 瀏覽: 次
今天,樂知網小編 給大家分享 權利要求書的要求有什么,權利要求書的語言表達技巧
權利要求書的要求有什么
權利要求書的要求有什么?關于這一問題, 小編整理了以下相關資料供您參考,下面跟著小編一起來了解下。
一、權利要求書的要求有什么 權利要求書應按如下要求撰寫: 1、應說明發明或實用新型的技術特征,清楚和簡要地表述請求保護的范圍。
有幾項權利要求的應用阿拉伯數字順序編號,使用的科技術語應與說明書一致,不得有插圖。
2、獨立權利要求應當從整體上盡映發明或實用新型的主要技術內容,記載構成發明或實用新型必要的技術特征。
除發明或實用新型的性質需用其他方式表達外,獨立權利要求應當先寫前序部分,說明發明或實用新型所屬技術領域以及現有技術中與其密切相關的技術特征;再寫特征部分,說明發明或實用新型的技術特征。
一項發明或實用新型應只有一個獨立權利要求,并寫在同一發明或實用新型的從屬權利要求之前。
3、引用一項或幾項權利要求的從屬權利要求,只能引用在前的權利要求。
除發明或實用新型的性質需要用其他方式表達外,從屬權利要求應先寫引用部分,寫明被引用的權利要求編號,可能時把編號寫在首句;再寫特征部分,寫·明技術特征,對引用部分的技術特征作進一步限定。
二、撰寫權利要求書的要求 1、應當簡要、清楚、完整地列出說明書中所描述的所有新的技術特點。
否則,就會縮小專利保護范圍。
說明書中沒有涉及到的內容,也就不能寫入權利要求,因為要求保護的范圍必須得到說明書的支持。
2、權利要求書中使用的技術名詞、術語應與說明書 致。
權利要求書中可以有化學式、數學式,但不能有插圖。
除有絕對必要,不得引用說明書和附圖,即不得用“說明書中所述的…”“或如圖三所示的……”方式撰寫權利要求書。
為了表達清楚,權利要求書可以引用設備部件名稱和附圖標記。
3、一項權利要求要用一句話來表達,中間可以有逗號、頓號,不能有分號和句號。
以強調其意思不可分割的單一性和獨立性。
4、權利要求只講發明或實用新型的技術特征,不允許陳述發明或實用新型的目的、功能等。
5、權利要求又分為獨立權利要求和從屬權利要求兩種。
獨立權利要求應從整體上反映出發明或實用新型的主要技術內容,包括全部的必要技術特征,它本身可以獨立存在。
從屬權利要求是引用獨立權利要求或引用包括獨立權利要求在內的幾項權利要求的全部技術特征,又含有若干新的技術特征的權利要求,從屬權利要求必須依從于獨立權利要求或者在前的從屬權利要求。
6、一項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只應當有一項獨立權利要求。
屬于一個總的發明構思,符合合案申請要求的發明或實用新型專利申請,可以有兩項以上的獨立權利要求。
每一個獨立權利要求可以有若干個從屬權利要求。
有多項權利要求的應當甩阿拉伯數字順序編號。
編號時獨立權利要求應排在前面,它的從屬權利要求緊隨排在后面。
權利要求書的語言表達技巧
在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專利申請文件中,權利要求書和說明書是最重要的兩個部分,權利要求書和說明書是記載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以及確定其保護范圍的法律文件。
從發明人提供的技術交底書到形成專利申請文件不僅僅是將技術文件轉換為法律文件的信息整理與加工的過程,更是一個需要對技術交底書中的技術方案進行再加工和再創造以提升專利申請文件含金量的過程。
要獲得含金量高的專利申請文件,權利要求書的撰寫是一個至關重要的環節。
專利法第26條中規定:說明書應當對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說明,以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能夠實現為準,而權利要求書應當以說明書為依據,說明要求專利保護的范圍。
專利法第56條中規定: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權的保護范圍以其權利要求的內容為準,說明書及附圖可以用于解釋權利要求。
可見權利要求書對于確定專利權的保護范圍和維護專利權所起的重要作用。
專利法實施細則第20條中規定:權利要求書應當說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技術特征,清楚、簡要地表述請求保護的范圍。
權利要求書通常包括獨立權利要求和從屬權利要求。
獨立權利要求從整體上反映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記載解決技術問題的全部必要技術特征。
必要技術特征是指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為解決其技術問題所不可缺少的技術特征,其總和足以構成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使之區別于背景技術中所述的其他技術方案。
在一件專利申請的權利要求書中,獨立權利要求所限定的一項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最寬。
那么,是否只要在獨立權利要求中記載了必要技術特征就能夠得到最寬的保護范圍呢?筆者認為,獨立權利要求是否能得到最寬的保護范圍,不僅取決于是否記載了必要技術特征,而且還取決于該必要技術特征是否采取了恰當的語言表達方式。
權利要求書是技術性和法律性相結合的法律文件,其用詞不但要準確、嚴謹、符合邏輯,而且需要高度的概括性語言表達方式。
這種概括性語言表達方式是建立在對技術方案的深入理解和擴展以謀求多種實施方式的技術性概括的基礎之上的,只有“深入”理解才能“淺出”表達。
可以說,權利要求書的語言表達方式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影響著“清楚、簡要”的撰寫要求。
注意權利要求書的用詞,精心挑選、仔細考究,用恰當的詞匯表達技術特征,可以提高權利要求書的語言表達效果。
本文側重于對“表達”的討論,當專利代理人理解了技術方案,并按照撰寫三原則和金字塔原理對技術方案進行了擴展之后,如何從語言和用詞的角度恰當表述權利要求書的技術特征,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結合撰寫心得,筆者擬從以下幾個方面對這一問題進行探討: 1)、利用合適的語言表達方式對技術特征進行上位 案例:一件涉及對管路中的液體是否有泄漏或溫度變化進行監控、探測并定位的電學裝置的發明,該發明的技術方案是在管路中安裝傳感器,通過測量管路中的液體的壓力、流量或溫度的變化來判斷是否有液體泄漏或溫度變化產生。
權利要求可以這樣寫:一種管路液體測量裝置,包括位于管路源端的傳感器(1)和位于管路任意一點的傳感器(2),所述傳感器(1)和傳感器(2)的輸出經比較得出差值,所述差值反應管路中液體的泄漏狀況。
權利要求也可以這樣寫:用于檢測事件發生并用于探測和獲得事件發生時與事件有關的信息的裝置,該裝置包括:狹長路徑、位于該狹長路徑一端的源部件和位于該狹長路徑上任何一點的返回部件,該源部件和返回部件之間的參量變化定義了該端與該點之間的事件關系。
從上述兩個權利要求的撰寫方式不難看出,雖然第一個權利要求應該說已經將技術方案描述清楚了,但在語言和用詞的概括、上位和抽象方面顯然遜色于后一個權利要求。
在后一個權利要求中,用“源部件和返回部件”來表達傳感器(1)和傳感器(2)這樣的具體概念;用“信息”來表示傳感器(例如壓力傳感器、溫度傳感器或流量傳感器)的輸出值;用“事件”來表達狹長路徑中液體(并不限于液體,氣體的監測也同樣適用)的泄漏、溫度的損失或增益等;并用“定義”說明了“信息”與“事件”之間的邏輯關系。
這種語言表達方式對技術方案進行了高度地概括,并通過應用領域(液體或氣體)和技術特征的上位表達擴大了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
2)、用第一、第二等代詞表示不同性質或狀態的同一事物 例如,權利要求中用第一傳感器(部件)、第二傳感器(部件)、第三傳感器(部件)表示不同類型、同一位置的傳感器(部件),或不同位置、同一類型的傳感器(部件),或不同位置、不同類型的傳感器(部件)。
又如,在涉及半導體制造工藝的發明中,如一種半導體器件的制造方法,權例要求的內容是:一種半導體器件的制造方法,包括步驟: 形成表面具有集成電路拓撲結構圖形的掩膜板; 利用光刻工藝將所述掩膜板表面的圖形轉移至襯底表面的光刻膠層,從而在襯底表面形成光刻膠圖形; ……。
上述權利要求中的掩膜板表面的圖形和襯底表面的光刻膠圖形實際上是一樣的圖形,只是位置不同,一個位于掩膜板表面,一個位于襯底表面。
在撰寫時,應將掩膜板表面的圖形和襯底表面的光刻膠圖形分別用第一圖形和第二圖形來表示較為適宜。
權例要求的內容應改為: 在掩膜板表面形成第一圖形; 利用光刻工藝將所述第一圖形轉移至襯底表面,從而在襯底表面形成第二圖形; ……。
采取這種方式一方面能夠使權利要求的表述更加言簡意賅,保護范圍更加清楚簡要。
另一方面,在將中文申請文件譯成英文的過程中,上述采用第一、第二等代詞的表達方式更有利于翻譯的準確和語句語法結構的清晰。
這樣的例子還有許多,例如填充不同物質的溝槽(trench)叫做第一溝槽、第二溝槽……;將不同位置的孔(via、contact)叫做第一孔、第二孔……等等。
3)、慎用定語、狀語、副詞和介詞 權利要求書中,要注意名詞前的定語和狀語是否使必要的,例如條碼掃描器的“條碼”是否是必要的,噴墨打印機、激光打印機的“噴墨”和“激光”等詞是否是必要的,等等。
動詞前的副詞或連詞不該省略的不能省略,例如:通過基站發送消息,按照代理人的初衷,這句話里其實只有一個動詞,即“發送”,“通過”在這句話里實際上并不是動詞,其前面往往是動作的發出者,例如是“終端”通過基站發送信息。
但是,通過基站發送消息卻在特定情況下會被有意無意地將“通過”理解為動詞,使這句話看上去是一個并列結構,即“通過基站”和“發送消息”。
這對權利要求書的正確理解、保護范圍的清楚解釋都會受到影響。
如果將“通過基站發送消息”改為“通過基站來發送消息”或“通過基站以發送消息”,雖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整句話變成了偏正結構,“來”或“以”將這句話的動作限定為“發送”,將“通過”限定為連詞,還原了最初的真實含義,使整句話的意思更準確了。
同樣的例子還有“根據”……“確定”……,“根據”并不是動詞,不是動作,“確定”才是動詞,是動作。
同理,采取加介詞或副詞的方式可以使句子的意思表達更準確。
這種情況在通信領域的專利權利要求書中較為普遍,隨著技術方案的日趨復雜,知識產權訴訟的日益增多,權利要求書中的每一個字都應該有其確定的含義,因此不該省略的詞匯堅決不能省略。
4)、其他
權利要求書確定的保護范圍是什么
一、專利訴訟中專利權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 (一)專利權保護范圍的三種理論 確定專利侵權的保護范圍是判斷專利侵權的前提,只有當被控侵權行為的客體落入了專利權的保護范圍,才會被認定侵權,反之則不然。
與其他民事權利相比,尤其是與有形財產權相比,專利權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有形財產權的權利客體是實實在在的財產,其范圍是確定的;專利權的權利客體是發明創造,屬于智力成果,具有非物質性的特征,不僅看不見、摸不著,而且也不像光、電等無形物質能夠為人們的感官或儀器所感知,因此需要在法律上對其保護范圍進行界定。
一篇專利文件由說明書及其摘要和權利要求書等文件構成,權利要求書是以簡潔的文字來定義受專利保護的技術方案的法律文件;說明書是對發明的技術方案作出清楚、完整的說明,以使該技術方案能夠實現的文件。
目前在如何確定專利權的保護范圍的問題上,世界各國有三種看法。
1、中心限定原則。
所謂中心限定,指權利要求的文字所表達的范圍僅僅是專利權保護的最小范圍,可以以權利要求書記載的技術方案為中心,通過說明書及其附圖的內容全面理解發明創造的整體構思,將保護范圍擴大到四周的一定范圍。
[1]這種做法使得專利權的范圍不僅僅局限于權利要求書的字面含義,還可以較好地延展、覆蓋專利方案地全部實質性特征。
采用中心限定原則的優點是,可以有效防止有人利用權利要求在撰寫方面的缺陷而規避相應的責任,從而充分保護專利權人的利益。
缺點則是,會導致專利權的范圍的模糊、不確定性,而且如果對外擴張解釋的度掌握不好,就可能導致將新的技術創新認為是侵權,從而阻礙了科技的創新和發展。
2、周邊限定原則。
所謂周邊限定,指專利權的保護范圍完全按照權利要求書的文字確定,對權利要求書的文字要作嚴格、忠實的解釋,其文字表達的范圍就是專利權保護的最大范圍,專利權人行使其權利必須受該范圍的限制,不得越雷池一步。
[2]這種做法的優點:采用周邊限定原則就使得專利權的保護范圍嚴格按照權利要求書的字面含義限定,任何擴大解釋都是不允許的。
缺點是:采用周邊限定原則對專利的申請時的撰寫提出了高要求,權利要求書的撰寫必須反復推敲,仔細考慮,否則專利權人可能因為權利要求書撰寫方面的缺陷,導致其權利不能得到充分的保護。
3、折衷原則。
這個原則是上述兩個原則的綜合和折衷。
折衷原則是指專利權的保護范圍以權利要求書所記載的實質內容來確定,但不嚴格拘泥于權利要求書的文字。
當權利要求書所表述的技術特征不清時,可以引用說明書和附圖來解釋。
[3]從專利制度發展的趨勢來看,絕大多數國家或多或少都采納了兩者的折衷。
例如,歐洲專利公約第六十九條規定:“一份歐洲專利或者歐洲專利申請的保護范圍由權利要求書的內容確定,說明書和附圖可以用以解釋權利要求。
” 這一原則比較合理,既能對專利權人的專利權給予有效保護,又能避免專利權保護范圍的不確定性。
(二)我國專利法的專利保護范圍 我國專利法在確定專利權的保護范圍時,采用的是折衷原則。
我國專利保護類型有三種,即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根據保護對象的不同,我國對此也規定了不同的保護范圍。
1、發明專利權和實用新型專利權的保護范圍 專利法第56條規定:“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權的保護范圍以其權利要求的內容為準,說明書及附圖可以用于解釋權利要求。
”也就是說我國專利法對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權的保護范圍是以權利要求書的內容為依據,而不是嚴格按照權利要求書中的文字或者措辭來確定范圍。
有時,為了弄清權利要求所表示的實質內容,可以參考說明書以及附圖,以了解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發明目的、發明作用和采取的技術手段,或技術特征的含義等。
在確定發明專利權和實用新型專利權的保護范圍時,還需從如下幾點考慮: (1)權利要求書的內容優先考慮 專利范圍的判定以權利要求書的內容為準,附圖和說明書僅起到解釋權利要求的作用,也就是說僅記載在說明書或者附圖中,而未記載在權利要求書中的技術方案,不能納入專利權的保護范圍。
不能以說明書或者附圖作為確定專利權的保護范圍,當說明書或者附圖與權利要求書不一致時,以權利要求書的內容為準。
(2)如何看權利要求書 a、權利要求書的作用 權利要求書的作用有二:第一,是判斷專利是否具有新穎性和創造性的基礎;第二,是社會公眾和司法行政機關判斷專利權要求保護的技術方案的基礎,即通過簡明的文字向其表述專利權的保護范圍。
b、權利要求書內容的確定 根據專利法實施細則的規定,權利要求書包括獨立權利要求和從屬權利要求兩種。
其中,獨立權利要求“應當從整體上反映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記載解決其技術問題的必要技術特征”;從屬權利要求“應當用附加的技術特征,對引用的權利要求作進一步的限定”。
應當將權利要求書中記載的技術內容作為一個完整的技術方案看,即將在獨立權利要求中記載的全部技術特征所表達的技術方案作為一個整體看,記載在前序部分的技術特征與記載在特征部分的技術特征,二者組合確定專利權的保護范圍,前序部分的技術特征與特征部分的技術特征對于限定專利的保護范圍具有相同作用。
c、從權利要求書的內容看專利權的保護范圍 無論是獨立權利要求還是從屬權利要求,其保護范圍由記載在該權利要求中的所有技術特征予以界定,這些技術特征的總和構成了該項權利要求所要求保護的技術方案。
記載在權利要求中的每一個技術特征都對該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產生一定的限定作用。
也就是說,只要將某一技術特征寫入權利要求中,就意味著專利權人所要保護的技術方案中包含該技術特征。
因此,如果一項技術方案中重現了一項權利要求中記載的全部技術特征,就表明該技術方案落入了該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
如果一項技術方案除了包含某項權利要求的全部技術特征以外,還包含一個或者多個該權利要求中未記載的技術特征,則該技術方案仍落入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
上述兩種情形,我們在侵權認定中稱為“全面覆蓋原則”。
此外,如果一項技術方案僅包含權利要求記載的部分技術特征,缺少了其 個或者多個技術特征,則一般認為該技術方案未落人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
由此,專利權的保護范圍總結如下:一項權利要求記載的技術特征數目越少,這些技術特征表述所采用的技術術語越上位或越抽象,則該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就越大;反之,一項權利要求記載的技術特征數目越多,這些技術特征表述所采用的技術術語越下位或越具體,則其保護范圍越小。
(3)在判斷專利權的保護范圍時,尤其是判斷專利侵權時,還有兩大原則要予以考慮,即等同原則和禁止反悔原則。
權利要求書的要求有什么 的介紹就聊到這里。
更多關于 權利要求書的語言表達技巧 的資訊,可以咨詢 樂知網。
(樂知網- 領先的一站式知識產權服務平臺,聚焦 專利申請,商標注冊 業務)。
關鍵詞: 申請專利 專利代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