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婷婷综合激情,91亚洲精品久久久蜜桃网站,国产欧美日韩精品专区,欧美××××黑人××性爽

182-1095-8705
最新公告:NOTICE
8月1日起,國家知識產權局停征和調整部分專利收費,詳情參閱資訊中心公告

專利申請

當前位置:專利申請 > 國內專利 > 專利申請 >

我國專利權保護期限是從哪一天開始計算,我國專利權授予標準提高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3-07-13 15:27:43 瀏覽:


今天,樂知網小編 給大家分享 我國專利權保護期限是從哪一天開始計算,我國專利權授予標準提高

我國專利權保護期限是從哪一天開始計算



一、 自申請之日起開始計算。

法律依據:《專利法》第28條規定,國知局收到專利申請文件之日為申請日。

如果申請文件是郵寄的,以寄出的郵戳日為申請日。

《專利法》第42條規定,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二十年,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十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

二、 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二十年,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十年,十五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



我國專利權授予標準提高



發明專利申請流程   (一)申辦對象資格   1、受理申請人(專利權人)或代理機構代理的涉內案專利費。

2、不受理涉外專利或涉及PCT專利的專利費(涉外專利的專利費是指非中國籍的專利申請及港、澳、臺的法人專利申請的有關費用)。

3、受理專利費用的種類:   (1) 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申請費(發明專利 申請含文印費);   (2)專利申請附加費(說明書附加費,權利要求附加費);   (3)發明專利請求實質審查費;   (4)專利登記費(含印花稅);   (5)專利年費;   (6)專利年費的滯納金;   (7)專利恢復權利請求費。

(二)申辦手續   受理申請人面交、或者銀行、郵局匯寄的專利費用。

專利費用繳款日依據專利法、專利法實施細則及有關規定確定。

1、面交專利費用的,面交當日作為繳費日,繳費人應按規定認真填寫繳費清單為記帳憑證。

2、通過銀行匯款的,以匯出日作為繳費日,以銀行匯款單及匯款清單為記帳憑證。

銀行匯款單中缺少必要繳費信息(專利申請號及費用種類),以收到正確繳費信息日為繳費日。

3、通過郵局匯款的,以匯出日作為繳費日,以郵局匯款單復印件為記帳憑證。

郵局匯款單中缺少必要繳費信息(專利申請號及費用種類),直接辦理退款,退款后不再保留原匯款日。

4、收到當事人繳款后,使用由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提供的計算機收費系統記帳,并打印收據一式四聯,第一聯和第三聯寄送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收費處,第二聯面交或寄交繳費人,第四聯與記帳憑證合訂一處。

(三)辦理程序   1、申請人按繳費清單內容填寫繳費信息。

2、代辦處按繳款人提供繳費信息,收取費用打印收據。

3、由繳款人核對打印出的繳費收據及款項。

4、代辦處于次日將繳費收據的第一聯和第三聯寄送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收費處,同時將繳費信息電傳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收費處。

3、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范圍應當排除僅起功能、效果作用,而消費者在正常使用中看不見或者不對產品產生美感作用的設計內容。

判斷外觀設計是否相同或者相近似,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標準,由此產生判定是否構成外觀設計專利侵權的視角問題。

從整體、綜合方面進行觀察判斷。

審查被控侵權產品與專利產品是否屬于同類產品,不屬于同類產品的,不構成侵犯外觀設計專利權。

同類產品是外觀設計專利侵權判定的前提,但不排除在特殊情況下,類似產品之間的外觀設計亦可進行侵權判定。



我國專利權無效宣告后善意第三人保護問題



專利無效權宣告制度是我國專利法總體系 個十分重要的組成部分,它起著糾正專利授予工作中的失誤,從而保護公眾與相關利害關系的作用。

本文著重通過對我國《專利法》第47條的分析,并將之與其他國家的相應制度進行橫向對比,以對我國的專利宣告無效制度進行一次初步探研。

在文中談及到如何更好的保護專利善意使用第三人,以及順帶論述了在專利申請權轉讓情況下曾被授予的專利權又被宣告無效時的法律適用問題。

專利權宣告無效是指已被授予的專利權因不符合專利法的規定,根據有關單位與個人的請求,由專利復審委員會復審后宣告該專利不具有法律效力(1)。

我們知道專利權的基本特征就是專利權人對專利權的發明創造享有獨占的權利,而一項發明創造雖然是經過專利審查機關按照法律程序嚴格審查,但由于種種原因,難免能完全保證全部的審查結果正確無誤。

而如果允許這些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專利權維持其效力,必定會損害公眾與利害關系人的利益,同時也會有損專利制度保護創新,鼓勵創造的法律宗旨。

因此我國專利法制度上設置了專利權宣告無效制度。

我國現行《專利法》第四十五條規定:“自國知局公告授予專利權之日起,任何單位或者個人認為該專利權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關規定的,可以請求專利復審委員會宣告該專利權無效”。

而在專利權宣告無效的法律后果上,依我國1984年《專利法》第50條第規定:“宣告無效的專利權視為自始不存在”。

即專利權被宣告無效后并不是自被宣告時起失去效力,而是該專利權視為自始不存在,這意味著專利權的無效宣告具有追溯力。

而“并無怎樣具體執行的這一原則的規定,給在實踐中貫徹執行這條規定帶來一定的難度” (2)。

正因如此,我國在1992年對1984年的《專利法》進行的修改中在84年的第50條下另加三款,變成一條四款。

便隨后在2000年的修改中去掉了第四款,也最終形成了我國現行《專利法》的第47條。

依2000年新修訂的該條規定,專利權的宣告不再是具有完全、絕對的追溯力,其對已經終止的專利法律關系不具有追溯力,當然這亦是原則性的規定。

而我國現行《專利法》第47條第2款之規定,宣告專利權無效的決定,對 ① “在宣告專利權無效前法院作出并已執行的專利侵權的判決,裁定” ② “已經履行或者強制執行的專利侵權糾紛處理決定”③ “已經履行的專利實施許可合同”④ “已經履行的專利權轉讓合同”不具有追溯力,除非專利權人惡意。

而在同條第3款中規定“專利權人或專利轉讓人不向被許可實施專利人或者專利權受讓人返還專利使用費或者專利權轉讓費,明顯違反公平原則”的應部分返還或全部返還。

我們把這兩款進行比較,就會發現第3款是對第2款的進一步補充。

其將第一款所提的③④兩種情況再作限定,為在“顯失公平”的情況下可以返還相關費用。

但該款對①②種情況卻未有提及。

那么在①②兩種情況下,如果原執行與原處理決定在該專利權被宣告無效后,出現第3款的“顯失公平”之狀況,原專利侵權人可否要求賠償費部分與全部返還呢?這從47條第二款與第三款這兩款的有意設計上,我們能清楚的感覺到,立法者的意思即是在①②這兩種情況下,無論專利權宣告無效后再看該執行與該處理決定是否 “顯失公平”,都應繼續維持原執行或是處理決定,除非有第2款規定之“惡意”(3)。

因而,我們可以從1992和2000年的兩次修改中看到,立法者雖已經意識到專利宣告無效的法律后果不能采用原有的一刀切的方法。

但是不是補充了第47條的2、3兩款,這一關于專利權宣告無效法律后果的法律條文就毫無遺漏了呢? 一、 由于專利局的原因錯誤授予專利權,其后被宣告無效的問題 依我國現行法律,某一專利權一旦因某種原因被復審委員會宣告無效,則原專利權人對原專利不得享有專有使用權與獨占權。

但在實踐中會出現這樣一種情況。

即專利權人的專利被宣告無效并非由于其自身的過錯,甚至為善意。其中比較典型的例子是:甲乙兩人就同一發明先后向專利局提出申請。

因為專利局的過錯,誤將應授予甲的專利授予了后申請的乙。

而當乙有足夠理由相信自己擁有該專利權而進行實施或是已為實施作出大量準備時,該專利被宣告無效,此時無疑對乙來說甚為不公。

在這種情況,法律與實踐中如何處理,我國《專利法》與《專利法實施細則》并沒有詳細規定。

但若是法律不作任何規定,則意味著如果乙繼續實施該專利則是對甲的專利權侵犯。

此時乙想避免損失,而又不違法唯一辦法就是與甲協商,取得專利權轉讓或是許可使用。

然而一般在這種情況下,乙很難與甲達成較公平合意。

因為甲在這種情況下屬于后發者,他很難容忍乙比自己更先地實施該專利。

而且,如果甲與乙是處于正面直接的競爭關系中(這種情況在現實完全可能),讓乙與甲達成公平合意基本不可能。

這時,乙就會因為其原有的專利權被宣告無效而置于一種非常被動的境地,而這種境地卻恰恰是由于他人(專利局)的過錯而造成的。

而在日本,如果出現這種情況,作為對原專利權人的救濟,法律會授予其一種稱為“中使用權”的普通實施權(4),而乙亦被稱之為“普通實施權人”。

擁有了這種普遍實施權,原專利權可以不經過專利人的許可,在原有的范圍內繼續實施該專利。

由于這種普通實施權是基于法律規定產生的,雖然普通實施權人(乙)仍應向專利權人(甲)支付相應的對價,但原專利權對這種權利的行使是專利權人所不能阻止與妨礙的。

在日本,這種制度又稱“中使用權”,對應于“先使用權”,是日本專利法法定許可制度中的一個重要制度(5 )。

這種“普通使用權”有些類似于強制許可。

它的設置成功的避免了原專利權人與專利局的尷尬,有效的在不危害專利權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有力的保護了善意專利使用人的正當利益。

這種制度的出現也是體現了當代專利制度一種價值傾向,并說回應專利法理論中的一種爭論。

我們知道,現代專利制度有兩個主要的目的。

一是保護專利權人的合法利益,這體現在對其專利的獨占與排它的所有權上,這種權利能夠為專利權人帶來一定的經濟利益與個人榮譽,從而達到獎勵發明,鼓勵創造的效果。

另一目的就充分利用現有的專利,將發明創造等精神成果轉化成生產力,推動經濟與社會發展。

在這兩個目的孰先孰后上,不同的學者有不同的見解。

以前多數學者認為專利制度就應著重于維護專利權人獨有權利及其苦于專利權上的利益,以保護專利權人的創造積極性。

但那種“絕對權利本位”思想是建立在當時人們法律意識淡薄,科技創造緩慢,經濟與市場不夠發達,個人應有的利益不能得到很好實現的背景下。

而現今,各國的法律制度相較劈以前有著長足的進步,執法體系已相較完備,社會經濟快速發展,發明創造不斷涌現,專利權人有充足的空間實現其應得的利益。

而同時,在這種利益交織混雜,一切經濟活動講求效率與快捷的今天,從保護交易安全與減少社會資源浪費反而有著更重要的意義。

如對何在紛雜的專利活動中的善意第三人合法利益的進行更合理、更有效的保護漸漸浮現在人們的面前從而在日本這一制度設計中,我們充分感覺到 “個人權利本位與社會利益的協調”的立法理念與人文精神在當代法律制度下的體現。

二、專利權人經訴訟恢復取得專利權下的專利善意使用人問題 依我國現行專利法規定下,一旦專利被專利復審委員會宣告無效,其自始無效。

但同時我國存在著專利宣告無效的訴訟程序。

依我國《專利法》第四十六條第二款規定:“對專利拖后復審委員會宣告專利權無效或者維持專利權的決定不服,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此時存在這樣一個問題。

即如果甲的專利權被專利復審委員會宣告無效,則就依我國專利法其專利權視為自始不存在,該技術遂進入公共領域。

而同時有另一人乙基于對該宣告的信賴,實施了該專利,或是為實施而作出了大量的準備。

而甲通過艱苦的訴訟,最后二審法院判定甲仍對其先前的專利享有專利權。

此時如果乙繼續實施或準備實施該專利就必須經甲同意。

同樣出上文分析的原因,甲與乙達成公平協議的可能性很小。

那么,在這種情況下,乙的利益又如何得到保護呢? 在我國專利法中對此及是沒有規定。

沒有規定也就是規定在這種情況下,乙若想繼續實施該專利就必須取得專利權人甲的許可,這無異是讓乙與虎謀皮。

在日本《專利法》中關于專利權宣告無效的相關條款對此亦無規定,但在第79條規定:“不知與專利申請有關的發明內容而自行做出該發明,或是不知與專利申請有關的發明內容而由發明人得知該發明,并在專利申請時已在日本國內經營實施該發明的事業者或者準備經營該事業者,在該實施或準備實施發明及事業的目的與范圍內,就與該專利申請有關的權利擁有普遍實施權”。

依該條規定, “一度無效的專利權,經再審而恢復時,或被審決駁回的專利申請經再審而取得專利注冊時,產生追溯效果”,但“為了保護在此期間善間意實施該專利發明的人,專利法規定。

該人可以取得一般實施許可(6)。

實際上,該條是一條關于 “先使用權”的規定,對與之對應的是我國的在先使用制度(7)。

然而對比我國規定在先使用制度的《專利法》第63條第2款“在專利申請日前已經制造相同產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經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準備,并且公在原有范圍內繼續制造,使用的”“不視為侵犯專利權”,就會發現我國的在先使用制度僅適用于 “申請日以前” 先使用的情形,而不包括日本《專利法》中規定的 “不知與專利申請有關的發明內容而由發明人得知該發明” 的情形。

從這一對比中我們可以明顯的看出,在我國現行專利在先使用制度中比日本的稱“先使用權”的適用范圍要窄。

我國的在先使用僅包括一種情況,即是在他人專利申說請日先已經使用的,可以不構成侵權。

但對一項專利被宣告無效后善意第三人使用該專利卻未作規定。

日本《專利法》第79條規定的這第二種情況下的 “先使用權”是一種法律直接授予權利,而無需專利權人的許可,因此可以避免專利權人漠視他人的正當利益與要求濫用權利,而能為專利活動中的善意第三人提供較好的保護。

相較之,中國的在先使用制度并未向善意第三人提供這種法定權利,第三人利益無疑沒能得到可靠誠實的保障。

而如果第三人需要繼續實施該專利,就仍需與專利權人達成合意,這就難免會促使許多有損第三人正當利益的事情發生。

這種法律默認下不合理的社會現象會對我國整個社會經濟的穩定與專利活動的公平亦產生十分消積的影響。

因此鑒于我們鄰國在這解決這一問題上有著較好且成功的經驗,建議我國在下一次修專利法時可以予以恰當借鑒。

三、專利申請權轉讓情況下曾被授予的專利權又被宣告無效時的法律適用問題 依我國《專利法》第47條第3款規定,專利權補被宣告無效時,僅對惡意與顯失公平的情況下的專利權轉讓與專利使用費可依情況全部與部分返還。

但對在專利申請權轉讓的情況下被轉讓人申請專利成功后又因為原專利之技術方案因為其自身瑕疵而被復審委員會宣告無效時原已支付的專利申請權轉讓費如何處理并無相關規定。



我國專利權保護期限是從哪一天開始計算 的介紹就聊到這里。


更多關于 我國專利權授予標準提高 的資訊,可以咨詢 樂知網。



(樂知網- 領先的一站式知識產權服務平臺,聚焦 專利申請,商標注冊 業務)。


關鍵詞: 發明專利申請 如何申請專利 ?
主站蜘蛛池模板: 历史| 安乡县| 咸丰县| 安岳县| 临高县| 中牟县| 永靖县| 西乡县| 榆树市| 孝昌县| 定结县| 定南县| 马山县| 勐海县| 遵义县| 射阳县| 新河县| 大渡口区| 阿拉善右旗| 灵璧县| 青河县| 清徐县| 平乡县| 三原县| 永顺县| 澄城县| 大冶市| 随州市| 平陆县| 皋兰县| 南溪县| 清丰县| 静海县| 德清县| 浦江县| 浑源县| 德安县| 汶上县| 庆元县| 天等县| 通化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