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生效是否必須備案,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標的是什么意思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3-07-07 01:19:26 瀏覽: 次
今天,樂知網小編 給大家分享 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生效是否必須備案,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標的是什么意思
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生效是否必須備案
國家行政單位現在對于相關的專利權是有著適當的干預程度的,因為專利所能夠帶來的巨大的商業價值是提升企業市場競爭力的非常重要的方法,對于專利權的使用,可以是通過和其他機構之間簽訂許可合同為自己帶來既得利益。
但是,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生效的前提條件不是必須要備案,也就是說合同備不備案都不影響合同的法律效力的。
一、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生效是否必須備案? 根據我國現行法律的規定,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未經備案的,不影響其效力。
主張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因沒有向國知局備案而無效的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下簡稱《合同法》)第44條的規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第15條第2款的規定。
這兩個條款的內容分別為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專利權人與他人訂立的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應當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個月內向國知局備案”。
在主張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未經備案無效的人看來,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是應當經過國知局批準后才生效的合同。
其實這是一種誤解,他們是把這一引導性規定當作了一種影響合同效力的強制性規定了。
二、專利實施許可有哪些方式?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技術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五條之規定,專利實施許可包括以下方式: (一)獨占實施許可,是指讓與人在約定許可實施專利的范圍內,將該專利僅許可一個受讓人實施,讓與人依約定不得實施該專利; (二)排他實施許可,是指讓與人在約定許可實施專利的范圍內,將該專利僅許可一個受讓人實施,但讓與人依約定可以自行實施該專利; (三)普通實施許可,是指讓與人在約定許可實施專利的范圍內許可他人實施該專利,并且可以自行實施該專利。
當事人對專利實施許可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認定為普通實施許可。
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約定受讓人可以再許可他人實施專利的,認定該再許可為普通實施許可,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三、許可方和被許可方注意事項 1、主體資格審查:合同雙方應對合同對方的資產狀況、信譽狀況以及是否有簽訂此類合同的合法的主體資格等作調研。
2、雙方應弄清合同的性質,合理界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3、當事人應當明確約定對專利技術的驗收采取何種方式,可以約定采用鑒定會、專家評估,也可以約定以被許可方認可視為驗收通過。
4、專利技術水平較高,專業性較強,因此,在簽訂合同時,合同用語一定要準確、清楚,對一些關鍵性的名詞術語要作出必要的定義或解釋,以免發生歧義。
合同條款表述一定要完整、規范。
5、當事人應當明確約定專利實施許可應當提交專利說明書和權項保護范圍中所涉及的全部技術內容,包括工藝設計、技術報告、工藝配方、文件圖紙等有關內容。
6、合同只要有違反合同約定金或賠償損失的,就要約定具體數額或計算方法。
在約定違反合同約定金時,數額約定不能過高或過低,約定數額過低,損失得不到補償,約定數額過高,會因數額過高得不到法律支持無法實現。
一般而言,約定的違反合同約定金數額不能超出合同標的額,若一方的損失確實超過合同標的,可直接約定賠償損失。
7、雙方應在合同中約定,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書面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現在我國對于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備案都是強調當事人可以自愿選擇,事實上,針對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發生的爭議以后,也并不可能因為沒有在當地的專利行政部門進行備案相關的權益就會受到任何的影響了。
針對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生效是否必須備案的這個問題已經解釋的很清楚了,至于到底要不要備案就可以自己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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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標的是什么意思
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是保障專利技術在市場上的應用跟推廣的一個關鍵性的原因之一,并且這種合同其實是針對專利技術進行的一種約定,專利的所有權并不因為實施許可合同就發生任何的改變。
在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當中肯定也是有相應的標的的,但是有很多人對于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標的是什么意思確實就不是特別的理解。
一、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標的是什么意思? 合同標的是合同法律關系的客體,是合同當事人權利和義務共同指向的對象。
標的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條件,沒有標的,合同不能成立。
標的條款必須清楚的寫明標的名稱,以使標的特定化,從而能夠界定權利義務。
標的物所有權轉移,是指買賣合同的標的物自出賣人轉移歸買受人所有。
因為買賣合同是指轉移標的物所有權的合同,買受人的目的是支付價款以取得標的物的所有權,出賣人的目的是讓與標的物的所有權以取得價款。
所以,標的物所有權轉移是買賣合同的基本問題,關系著當事人切身利益的實現。
一旦標的物的所有權轉移于買方后買方拒付價款或者遭遇破產,賣方就將受到重大的損失。
除非賣方保留了標的物的所有權,或者在標的物上設定了某種擔保權益。
否則,一旦買方在付款前破產,賣方就只能以普通債權人的身份參與破產財產的分配,其所得可能會大大少于應收的價款。
因此,討論買賣合同標的物所有權轉移,主要就是弄清標的物所有權轉移的時間。
二、許可方和被許可方注意事項 1、主體資格審查:合同雙方應對合同對方的資產狀況、信譽狀況以及是否有簽訂此類合同的合法的主體資格等作調研。
2、雙方應弄清合同的性質,合理界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3、當事人應當明確約定對專利技術的驗收采取何種方式,可以約定采用鑒定會、專家評估,也可以約定以被許可方認可視為驗收通過。
4、專利技術水平較高,專業性較強,因此,在簽訂合同時,合同用語一定要準確、清楚,對一些關鍵性的名詞術語要作出必要的定義或解釋,以免發生歧義。
合同條款表述一定要完整、規范。
5、當事人應當明確約定專利實施許可應當提交專利說明書和權項保護范圍中所涉及的全部技術內容,包括工藝設計、技術報告、工藝配方、文件圖紙等有關內容。
6、合同只要有違反合同約定金或賠償損失的,就要約定具體數額或計算方法。
在約定違反合同約定金時,數額約定不能過高或過低,約定數額過低,損失得不到補償,約定數額過高,會因數額過高得不到法律支持無法實現。
一般而言,約定的違反合同約定金數額不能超出合同標的額,若一方的損失確實超過合同標的,可直接約定賠償損失。
7、雙方應在合同中約定,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書面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雙方當事人應明確合同標的采用何種物質載體(如圖紙、文件資料、磁盤等)。
9、合同雙方應對近期頒布的本行業最新法規和最新國家政策進行調研,對簽訂合同做指導。
10、當事人應當約定,如果在合同有效期內當事人一方或雙方違反合同條款,根據違反合同約定情節輕重,規定違反合同約定方承擔違反合同約定責任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數量的違約金。
11、雙方當事人應當明確約定轉讓人提交專利技術的時間。
12、因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發生糾紛的訴訟時效為兩年,與合同履行期相關。
13、在訴訟中,可以要求對方承擔所有損失,不要主動放棄任何有利于己方的訴訟請求。
14、當事人應當約定專利技術達到上述指標的依據及評價辦法,如是以行業標準、專家鑒定還是其他方式做依據和評價標準。
15、當事人應明確約定履行的地點或可確定履行地點的可操作性辦法。
16、當事人應明確約定驗收所采取的具體標準、指標、參數、數據等或是應達到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等。
17、當約定了違反合同約定金時,雙方當事人應當明確約定因一方違反合同約定而給另一方造成損失超過違反合同約定金時應如何計算:是以違反合同約定金視作損失賠償金額,不另外計算損失賠償;還是仍需補償違反合同約定金不足部分。
專利實施許可的分類有哪些呢?
專利實施許可的分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規定,專利實施許可可以分為哪幾大類?我們的實踐中常見的有哪些?現在樂知的小編為您介紹。
專利實施許可的分類有哪些? (1)普通實施許可 普通實施許可是許可方(專利權人) 可以將專利技術多次許可他人使用的許可貿易方式。
根據這種許可方式,專利權人除了允許被許可人實施其專利外,還可以允許第三方使用其專利,專利權人自己仍然保留其專利的使用權。
這種許可方式的好處是有利于專利技術的推廣應用,但如果專利權人考慮不周,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管理失當,沒有限制地簽訂這種實施許可合同,會導致專利產品的生產過剩,影響專利權人與被許可人的利益。
(2)獨占實施許可 獨占實施許可是指被許可人在一定的時間和地域限制范圍內,對許可人的專利技術享有獨占使用權,并且被許可人是該專利技術的惟一使用人,許可人(專利權人)和任何第三方都不得在相同的時間和地域范圍內實施專利。
根據這種許可方式,專利權人雖然可以獲得較高的專利技術使用費,但也束縛了專利權人自己的手腳,所以在實踐中這種許可方式較少使用。
(3)非獨占許可 按照這種非獨占許可方式,許可人與被許可人分享專利技術的使用權,許可人不得再允許第三者實施其專利。
許可人與被許可人共同占有市場,通過專利技術的實施,獲得經濟利益。
(4)分實施許可 這種許可方式是指,專利權人作為許可人允許被許可人使用其專利,按照合同的約定,被許可人還可以將專利許可給第三方使用,相對于原實施許可合同,這就是分實施許可合同。
在這種許可方式下,專利權人可以從分實施許可合同中收取部分提成。
(5)交叉實施許可 交叉實施許可指的是在兩項專利同時存在的情況下,專利權人相互許可對方實施自己的專利。
具體利益如何分享,由雙方用合同的形式作出約定。
綜上所述,專利實施許可的分類的情形已經介紹完了,更多關于專利方面的問題,如專利怎么申請?專利的保護期限是怎么規定的?如果專利權受到了侵犯,怎么辦?歡迎您聯系我們樂知,我們的專業律師為您提供幫助。
: 專利實施許可的類型 專利實施許可有哪些方式?
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生效是否必須備案 的介紹就聊到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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