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行政復議復審行政訴訟之間的區別是什么,專利被侵權該如何處理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3-07-07 01:20:41 瀏覽: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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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行政復議復審行政訴訟之間的區別是什么
隨著時代的發展,群眾的專利意識比以往更加深透,可申請專利并不是人人都能通過的,但要是專利申請人對所做決定不服的話便可以申請專利復審,而且還可以依法向法院提出專利行政訴訟,下面小編就來說說專利行政復議復審行政訴訟之間的區別是什么。
一、專利行政復議復審行政訴訟之間的區別是什么 (一)性質不同行政復議由上一級行政機關對下一級行政機關所作的具體行政行為進行的審查,屬于行政行為的范疇,所有過程都在行政系統內部進行;而行政訴訟則是人民法院對行政機關所作的具體行政行為實施的司法監督,是一種司法行為。
(二)受理機關不同行政復議的受理機關是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所屬的人民政府或其上一級行政主管部門。
例如,對某縣煙草局的處罰決定不服,可向該縣煙草專賣局的上一級行政主管部門即市(或者地區)煙草專賣局申請行政復議。
而行政訴訟的受理機關則是人民法院。
(三)受案范圍不同人民法院所受理的行政案件,只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案件,而復議機關所受理的既有行政違法的案件,也有行政不當的案件。
也就是說,凡是能夠提起行政訴訟的行政爭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都可以向行政機關申請復議,而可以申請行政復議的未必能夠提起行政訴訟。
另外,法律規定行政復議裁決為終局決定的,當事人申請行政復議以后,不得再提起行政訴訟,從而使某行政爭議只能通過行政復議而不能通過行政訴訟得以解決。
(四)審查的力度不同受理復議申請的復議機關不僅審查具體行政行為是否合法,還要審查其是否適當;而在行政訴訟中,人民法院只審查行政行為的合法性而一般不審查其是否適當,因此,行政復議的審查力度要大于行政訴訟。
(五)審查依據不同復議機關審理復議案件,以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行政規章以及上級行政機關依法制定和發布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決定、命令為依據;而行政訴訟中,人民法院審查行政案件,以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及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為依據,行政和規章只作參照。
(六)審理程序不同行政復議基本上實行一級復議,以書面復議為原則;而行政訴訟案件實行的是兩審終審、公開開庭審理的制度。
相對而言,行政復議程序比較簡便、靈活。
(七)審查范圍不同行政訴訟是“不告不理”,審查的范圍限于原告請求范圍;行政復議則是“有錯必糾”,這意味著復議的范圍不局限于申請人的申請。
因此行政復議的審查范圍要大于行政訴訟。
兩者間大致有七個方面的不同,專利的申請有利于保護個人的知識或是勞動的權益,也是對個人勞動成果的肯定,專利申請要是被駁回,申請人可依法進行專利行政復議或訴訟,維護自己的權益,若你對此還有什么疑問,可以咨詢相關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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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被侵權該如何處理
在涉及到專利方面的事項是都是比較專業、復雜的,因此有的專利權人在自己的專利被侵權了之后,往往卻不清楚此時應該如何處理才是最好的。
對此,樂知小編整理了有關資料,將在下文中告訴大家專利被侵權該如何處理。
一、專利被侵權該如何處理 根據專利法第60條規定有3條解決途徑: 1、由當事人協商解決; 2、向人民法院起訴; 3、請求管理專利工作部門(市級上知識產權局包括國家知識產權局)處理 二、專利侵權證據怎樣收集 被侵權方需要準備的證據: 1、專利權證書,包括授權權利要求書、說明書及附圖,如經歷無效或撤銷程序,應當提交相應的行政審查決;如果是實用新型專利,還應提供檢索報告,但如經專利復審委宣告決定部分無效的,可不予提供但應可以說明; 2、最近一次繳納年費的收據; 3、專利獨占實施許可權人訴訟的,還應當提交獨占實施許可合同;專利排他實施許可權人訴訟的,還應當提交排他實施許可合同及專利權人同意其訴訟的材料。
需要收集的侵權方侵權證據: 1、被告生產的被控侵權產品;如因客觀原因不能取得被控侵權產品,則可以先提供諸如被告在報刊上刊登的銷售其產品的廣告,與他人簽訂的買賣合同等間接證據,再以其他方式獲得侵權的直接證據; 2、有關侵權者情況的證據。
常言道,知己知彼,百戰百勝。
因此,侵權者確切的名稱、地址、企業性質、注冊資金、人員數、經營范圍等情況,都是專利權人首先應了解的。
了解這些情況對專利權人對付專利侵權應采取什么樣的策略是很重要的。
3、有關侵權事實的證據。
構成專利侵權的前提是必須要有侵權行為。
因此,證明侵權者確實實施了侵犯專利權的行為的證據在處理侵權過程中是至關重要的。
這些方面的證據有侵權物品的實物、照片、產品目錄、銷售發票、購銷合同等。
4、有關損害賠償的證據。
專利侵權證據、收集證據、侵權證據。
專利權人可以向侵權者要求損害賠償。
要求損害賠償的金額可以是專利權人所受的損失。
但專利權人要提供證據,證明因對方的侵權行為,自己專利產品的銷售量減少,或銷售價格降低,以及其他多付出的費用或少收入的費用等損失。
專利權人要是發現自己的專利被侵權了,此時一定要盡快采取相應的措施,避免自己的損失擴大。
而這個時候應該怎么做呢,有三種方法可供參考。
要么由當事人之間協商處理;要么請求專利主管部門來處理;當然也是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
專利侵權應該怎樣認定?
專利被宣告無效后之前的生產和銷售算侵權嗎
專利被宣告無效后之前的生產和銷售行為都算侵權嗎 您的專利如果被宣告無效了,那么從專利法規定來講,這件專利自始不存在,也就是說您這件專利被看作從來沒有生效過。
因此,您不能用無效之前的“有效”來主張權利。
如果對方的專利權穩固,那么您將承擔侵權責任。
如不想被起訴侵權,可以用以下方法: 1。查看是否能夠有充分的證據和理由宣告對方專利權無效。
2。如果對方專利權穩固,可以要求專利許可,您便可以繼續生產實施和銷售該專利產品。
補充: 所謂專利權無效,是在專利權授予之后,被發現其具有不符合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中有關授予專利權的條件,并經專利復審委員會復審確認并宣告其無效的情形,被宣告無效的專利權視為自始不存在。
專利權“無效宣告請求的理由”即導致專利權無效的“情形“,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主題不符合專利授予條件,包括:發明、實用新型的主題不具備新穎性、創造性或實用性;外觀設計專利的主題不具備新穎性或者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
2。專利申請中的不合法情形:說明書沒有充分公開發明或者實用新型;授權專利的權利要求書沒有以說明書為依據;專利申請文件的修改超出規定的范圍;專利權的主題不符合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的定義;同時申請的協商授權原則;授權專利的權利要求書不清楚、不簡明或者缺少解決其技術問題的必要技術特征; 3。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的情形,包括:違反國家法律、社會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情形;科學發現等法律規定不授予專利權的情形; 4。重復授權的情形: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分別就同樣的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專利權授予最先申請的人,即一個發明創造只向一個人(最先申請的人)授予專利權。
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出現上述情形不能取得專利權,已經取得專利權的,可以宣告其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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