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侵權產品罰款多少,專利文件撰寫的完全解構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3-06-14 15:58:06 瀏覽: 次
今天,樂知網小編 給大家分享 專利侵權產品罰款多少,專利文件撰寫的完全解構
專利侵權產品罰款多少
隨著科技的發展,為了更好保護產權人的利益,知識產權制度應運而生并不斷完善。
但同時如今侵犯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等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越來越多。
專利侵權在生活中時常發生,有的時候不經意就會侵權,專利侵權對專利方帶來的損失是非常大的,那么如果侵權了,應該如何賠償專利方呢?接下來將由小編為您介紹專利侵權產品罰款多少的知識以及相關方面的內容,希望能夠幫助大家解決相應的問題。
《專利法》第六十三條,假冒專利的,除依法承擔民事責任外,由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責令改正并予公告,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四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處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十一條,違反本法第二十條規定向外國申請專利,泄露國家秘密的,由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十二條,侵奪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的非職務發明創造專利申請權和本法規定的其他權益的,由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
第六十八條,侵犯專利權的訴訟時效為二年,自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得知或者應當得知侵權行為之日起計算。
發明專利申請公布后至專利權授予前使用該發明未支付適當使用費的,專利權人要求支付使用費的訴訟時效為二年,自專利權人得知或者應當得知他人使用其發明之日起計算,但是,專利權人于專利權授予之日前即已得知或者應當得知的,自專利權授予之日起計算。
侵犯專利權的民事法律主要有停止侵權、賠償損失、清除影響等。
(一)停止侵權 所謂停止侵權,是指侵權人應當停止擅自制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專利產品或者使用專利方法以及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依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的行為。
(二)賠償損失 專利權是一種無形財產,當這種財產受到侵犯,并給權利人造成經濟上的損失時,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有權依法要求侵權人賠償經濟損失。
賠償損失的計算方法: 1。以專利權人因侵權行為受到的實際經濟損失,作為損失賠償額。
2。以侵權人因侵權行為獲得的全部利潤額作為損失賠償額。
3。參照專利許可使用費數額的倍數合理確定損失賠償額。
(三)消除影響 消除影響主要是責令侵權人通過新聞媒介,如在報紙報紙、雜志上發表聲明,或者在廣播、電視中發表講話、聲明,承認其侵權行為,并作出不再侵權的保證。
以上幾種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并適用。
(一)未經許可制造專利產品的行為; (二)故意使用發明或實用新型專利產品的行為; (三)銷售、許諾銷售未經許可的專利產品的行為; (四)使用專利方法以及使用、銷售、許諾銷售依照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的行為;
專利文件撰寫的完全解構
作者:沈 泳(北京集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當前專利代理界對專利文件的產生主要從專利法和實施細則的規定入手,缺少對專利文件撰寫的整體思考和把握,尤其是對技術交底書和專利文件之間的關系定位不清楚,進而造成代理人對自身工作定位的偏差。
本文將專利文件撰寫工作視為一個信息產品的加工過程,并通過這一視角,對專利文件的產生過程進行了完整的考察,力求明確技術交底書和最終專利文獻在整個專利撰寫中的各自的定位。
專利代理工作已經成為知識經濟時代的重要工作,其發展前景受到許多有識之士的肯定,但是,專利代理工作的本質還遠沒有獲得清晰的認識。
尤其是專利代理行業尚處于較為初期的階段,多數從業者尚未明晰掌握專利代理的特點和角色定位,造成許多發明人和申請人普遍存在對代理工作的誤解。
許多發明人以為,專利代理人的工作僅僅是將交底書重新整理即可,不認可代理人工作的意義;還有一些發明人不愿意給代理人提供材料,認為應該由代理人自己搜集。
這些情況均與對代理工作的誤解有關。
為此,本文從信息產品生產的角度對專利代理工作進行考察,期望獲得對專利代理的明晰定位,理清發明人與代理工作相關各方的關系,達到消除誤解的目的。
本文還期望為同行提供對專利代理工作的新的觀察視角。
專利代理行業的本質是一種信息加工產業 專利代理人的工作有許多種,主要包括專利撰寫、代理專利無效、配合律師代理專利侵權案件等,其中,最根本的工作還是專利文件的撰寫,其他工作往往是這一工作的延伸。
專利撰寫中,代理人首先需要獲得相關的技術交底書,然后,根據技術交底書進行撰寫。
其最終獲得的產品是撰寫完畢并提交的專利文件。
從以上工作過程可以看出,專利代理人的主要工作是對技術交底書的信息進行加工,轉化為另一種信息形式,即專利文獻。
專利代理人的工作開始接觸的是信息,到最后完成的產品也還是信息形式的產品。
這一過程說明,專利代理行業本質上是一種信息加工產業,其中,信息加工的原料是體現為交底書的發明人的發明思想;其最終產品是專利申請文件。
從信息加工的角度來看,所謂專利申請文件,就是通過對發明人技術思想相關信息的采集和加工,獲得的特定形式的信息產品。
換言之,獲得專利文件的過程就是進行信息的采集和加工的過程。
實 際上,信息加工產業是信息社會中相當普遍的產業模式。
其本質就是進行信息的采集、整合、包裝,產生各種類型的信息產品,供信息受眾消費。
這些信息產品能夠給信息受眾提供對其具有價值的知識,或者獲得信息、產生愉悅等。
就專利代理行業而言,這一信息加工產業的產品有其自身的特點。
首先,這一信息產品是一種最終需要公之于眾的法律文件,它可以為申請人確定其專利所涵蓋的保護范圍,使其獲得期待的經濟利益。
為此,這一專利文件需要經過多方面的共同努力,以便清晰地表達申請人的意圖,以及符合專利法的規定,并最終達成保護申請人知識產權、對公眾合理界定其權利范圍以及給予他人足夠的技術信息的多重目的。
專利代理人的工作是形成專利文件的關鍵環節,但并非全部環節 任何一個專利產品的加工都需要經過以下兩種基本的工序:采集信息資料、對采集獲得的信息資料進行面向其產品目標的處理。
前者稱為面向信息采集的加工,后者為面向目的的信息加工。
前者突出信息資料搜集,要求準確、完整;后者突出信息加工的目的性,要求既能夠準確完整地傳達信息內容,還要以加工目的為導向,對這些信息的形式進行整理、組合、刪減、抽象、概括,這個過程中,往往還需要揭示埋沒在原來信息材料中沒有被明確表達出來的隱含信息。
對于專利文獻的生產加工過程而言,由于待加工的信息是存在于發明人處的原始技術方案,其必須以一定的方式表達出來才能為專利代理人所獲知和利用,這一過程在一般情況下是無可替代的。
因此,專利文件作為信息產品必然具有原始的信息毛胚才能被最終加工成型,這種毛胚一般表現為專利交底書。
專利交底書是面向信息采集的加工過程中最終獲得的中間產品,其本身不具備專利文件所需要的法律性和邏輯性,但是,它必須表明這些原始信息的真實內容。
為了達到這個目的,其本身也就要求具備一定的邏輯性,這種邏輯性的目的是為完整、準確地表述信息服務的,其目的是防止信息在后續的加工過程中被誤解。
綜上所述,專利撰寫過程包括兩個相互獨立而又相互連接的步驟,第一步驟是面向信息采集的加工過程,具體產物是技術交底書;第二步驟是面向信息產品的加工過程,具體產物是提交國家知識產權局的專利文件。
撰寫專利交底書和撰寫專利文件的相似性 二者都要求信息充實、準確、富有邏輯性,并且技術交底書和專利說明書具有基本相同的敘述邏輯 對于技術交底書和專利文件而言,其最基本的共同特征都是為了傳遞技術信息。
這就決定了其具有與其他類型的信息加工的不同特點。
一些形式的信息加工完全不必強調信息的充實、準確和邏輯性,例如,文藝作品的生產可以源于生活、高于生活,甚至強調真實性的報告文學也具有明顯的文藝加工的痕跡,其信息在傳遞過程中不需要非常嚴謹。
但是,對于技術信息的傳遞,其充實、準確是基礎性的要求,一個技術方案是不允許也不可能進行刻意編造的。
當然,相對于實際的技術實踐,也不妨作若干的理想化處理,但是,這種理想化是在一定的邏輯性的基礎上的,絕不是任意的。
對于技術交底書和專利說明書而言,都需要圍繞共同的邏輯主線進行敘述,即現有技術的缺陷、解決該缺陷的技術方案、該技術方案的效果。
具有上述共同的敘述邏輯的原因在于,兩者都是為共同的信息加工目的服務的,即都需要提供其可能被授予專利權的基本信息,這一共同目的決定了兩者具有基本相同的敘述邏輯。
其最終目的都是為了獲得質量優良的專利文件 無論技術交底書還是專利文件,其撰寫過程都是為了期待獲得的專利權服務,其最終產品的形式是加工完成并在一般情況下期望能夠審核通過的專利文件。
這兩者都服務于獲得優良的專利文件這個目的。
這是兩者之間一切相關性的根本。
最終文件是否反映了專利申請人的設想必然取決于兩次信息加工水平的疊加,是相與的關系
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的基本條件,需要提交哪些文件
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的基本條件有該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不是現有技術,并具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也沒有向專利行政部門提出過申請等。
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申請需要提交的文件有專利請求書,專利使用說明書及其摘要等。
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的基本條件有: 1。新穎性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不屬于現有技術;也沒有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就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申請日以前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過申請,并記載在申請日以后公布的專利申請文件或者公告的專利文件中。
2。創造性與現有技術相比,該發明具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該實用新型具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
3。實用性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能夠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夠產生積極效果。
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申請需要提交以下文件: 1。專利請求。
2。專利使用說明書及其摘要。
3。專利說明附圖。
3。權利要求書等文件。
并且專利請求書應當包括發明名稱、發明人的姓名等事項。
1。保護的范圍:發明專利的保護范圍寬于實用型專利的保護范圍,實用新型專利只局限于專利產品的具體且固定形狀,與產品的構造密切相關,不能是一種方法。
提示,兩種專利的被保護時間不一樣,實用型專利的保護時間為十年,發明專利時間較長為二十年。
但是他們的計算方法都是一樣的。
2。創造性的要求:在對兩種專利的創造性審查過程中,發明專利必須體現出明顯的實質性特點,與之前的同類產品相比要體現出顯著地進步,但是實用新型型專利對產品的特點和進步要求較低,實用新型專利與發明專利相比包含的范圍要小,所以在我們日常生活中很多人會稱使用新型專利為小專利。
專利侵權產品罰款多少 的介紹就聊到這里。
更多關于 專利文件撰寫的完全解構 的資訊,可以咨詢 樂知網。
(樂知網- 領先的一站式知識產權服務平臺,聚焦 專利申請,商標注冊 業務)。
關鍵詞: 專利申請 專利代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