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意知識產權訴訟的司法認定介紹
專利代理 咨詢電話 18210958705 QQ 2101183472 發布時間:2021-12-18 13:30:52
樂知網小編為專利申請的人介紹一下知識產權領域中,惡意知識產權訴訟的司法認定介紹
認定惡意應考慮以下因素:
(一)有使他人受到損害的故意,即主觀故意;
(二)無事實依據和正當理由提起訴訟,即無合法的權利基礎;
(三)使他人遭受損失,且損失與行為人的惡意訴訟具有因果關系。
《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關于惡意訴訟問題的研究報告》對惡意訴訟的構成要件進行了歸納總結。
明確,知識產權惡意訴訟必須構成以下四要件,即:
違法行為:當事人以提起知識產權訴訟的方式提出了某項請求,或者以提出某項請求相威脅;
主觀過錯:提出請求的當事人具有主觀故意;
損害事實:具有實際的損害后果;
因果關系:提起知識產權訴訟的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具有因果關系。
法院認定是否構成知識產權惡意訴訟:
1、法院在認定是否構成因惡意提起知識產權訴訟時,認為該類案件的實質是侵權責任糾紛案件,適用侵權責任糾紛的構成要件,即從行為違法、損害事實、因果關系和主觀過錯四個方面進行認定;
2、在權利人在明知道自己所擁有的權利不穩定或者已經被無效的情況下仍對他人提起侵害知識產權糾紛的訴訟,法院大多會認為權利人在主觀上具有提起知識產權訴訟的“惡意”,結合其他證據認定構成惡意訴訟;
3、對于權利人在對他人提起侵害知識產權糾紛訴訟期間權利具有穩定性,但之后因為種種原因權利被無效或撤銷的,法院大多認為不能對權利人過于苛責,只要權利人不具有不正當的目的,即不構成惡意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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