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他人已經在用但是沒有注冊的商標算是假冒商標嗎?
專利代理 咨詢電話 18210958705 QQ 2101183472 發布時間:2020-02-10 15:00:18
蘭州瑪雅、新港瑪雅,并沒有取得“瑪雅房屋”的注冊商標,但是在經營活動中卻多次使用,這樣算假冒注冊商標嗎? 以下案例為您解答。
蘭州瑪雅是一個房屋中介,沒有注冊“瑪雅房屋”的商標,在經營中一直使用。
新港瑪雅是另外一個房屋中介,也沒有注冊“瑪雅房屋”的商標,在經營中一直使用。
因一起房屋租賃糾紛,朱女士將蘭州瑪雅告上了法庭。
蘭州瑪雅答辯稱,朱女士不應將其列為被告,應當起訴新港瑪雅。
朱女士稱,蘭州瑪雅在“租賃契約”其委托代理人一欄加蓋了印章,蘭州瑪雅與她之間存在事實上的服務合同關系。并認為,蘭州瑪雅的這一行為及其在沒有取得“瑪雅房屋”商標及R標識的情況下進行使用,存在欺詐行為,給她帶來了巨大經濟損失,應由被告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兩被告都沒有對“瑪雅房屋”商標及R標識是否具有合法性進行正面回答,但均稱該案與“瑪雅房屋”商標及R標識是否具有合法性無關。
法院做出一審判決,以“瑪雅”作為房屋中介公司,已經實際履行了服務合同為由駁回了朱女士的訴訟請求。
關于未申請的商標使用,法律不予保護。
關于未申請的商標使用,法律不予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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