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中凱文化與湖南家潤多侵犯著作財產權糾紛案,廣東中凱文化與湖南家潤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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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中凱文化與湖南家潤多侵犯著作財產權糾紛案
湖南省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 民事判決書 原告廣東中凱文化發展有限公司,住所地廣東省廣州市白云區機場路118-122號廣東音像城3樓3號。
法定代表人郭岳洲,總經理。
委托代理人袁嘯(特別授權),湖南全勝律師事務所律師。
委托代理人石銳(特別授權),湖南全勝律師事務所實習律師。
被告湖南家潤多超市有限公司朝陽店,住所地長沙市人民東路9號。
法定代表人林文亮。
被告湖南家潤多家電超市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長沙市芙蓉區八一路1號。
法定代表人THYNNE GRENVILLE MATTHEW(提訥 格林維爾 馬修),董事長。
兩被告共同委托代理人曾垂斌(特別授權),湖南云天律師事務所律師。
兩被告共同委托代理人陳曉靜(特別授權),湖南云天律師事務所律師。
原告廣東中凱文化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凱公司)因與被告湖南家潤多超市有限公司朝陽店(以下簡稱家潤多朝陽店)、湖南家潤多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家潤多超市公司)侵犯著作財產權糾紛一案,于2009年11月5日向本院提起訴訟。
本院于11月9日立案受理后,向被告家潤多朝陽店、家潤多超市公司送達了相關法律文書,并依法組成合議庭于2010年1月15日、3月30日和4月8日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
原告中凱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袁嘯、石銳,被告家潤多朝陽店、家潤多超市公司的共同委托代理人曾垂斌、陳曉靜到庭參加了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原告中凱公司訴稱,2009年1月3日,原告發現被告家潤多超市公司在位于長沙市人民中路526的家潤多朝陽店內,為達到促銷“金正DVD X5”DVD盈利的目的,向購買該機的公眾贈送載有影視作品《生死拳》(又名黑拳)的侵權影碟。
被告向公眾贈送的上述影碟系原告在中國大陸范圍內享有合法版權的作品,兩被告未經原告許可進行該作品的發行,同時兩被告贈送的《生死拳》(又名黑拳)影碟也非原告發行的正版影碟。
原告認為,兩被告以促銷其影碟機為目的向購機者贈送侵權影碟的行為,已侵害了原告享有的合法權利,并給原告造成重大經濟損失。
故請求法院判令:1、兩被告立即停止對原告享有合法版權的影視作品《生死拳》(又名黑拳)的侵權行為;2、兩被告賠償原告經濟損失10000元;3、兩被告承擔原告為制止侵權支出的合理費用人民幣3758元;4、兩被告承擔本案的全部訴訟費用。
被告家潤多朝陽店、家潤多超市公司答辯稱,被告并無侵權事實,被告從未將涉嫌侵權的光碟以經營為目的對外銷售及贈送,被告使用的涉嫌侵權光碟來源于原告;原告提供的證據不足以證明被告有侵權事實存在,原告不足以證明自己是適格的權利主體,原告提供的“公證書”對客觀事實的描述存在重大瑕疵,明顯的虛假成分,且違反客觀規律,不足以作為定案依據。
關于賠償數額的確定缺乏事實與法律依據;原告就同一碟片上的不同曲目進行再次起訴,再次主張律師費和賠償,不符合相關規定,不應得到法律支持。
請法院查清事實,依法裁判。
一、關于原告主體資格的事實。
原告認為,《公司董事會決議證明》、《影視點制作有限公司注冊證書復印本》、《影視點制作有限公司周年申報表復印本》、《影視點制作有限公司商業登記證書真實副本復印本》、《董事會決議》、《授權書》、香港影音協會出具的《版權證明書》證明了原告取得合法授權。
《進口音響制品批準單》證明了《生死拳》合法引進中國內地。
國家版權局《著作權合同登記批復》證明載有《生死拳》制品授權出版合同在國家版權局予以登記。
兩被告對原告提交的上述證據未予否認,但認為,原告提交的這些權利證明無法確認權利人授權的真偽,因此原告不能證明自己是合法的權利人。
本院認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規定,對于證據的審核認定,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觀地審核證據,依據法律的規定,遵循法官職業道德,運用邏輯推理和日常生活經驗,對證據有無證明力和證明力大小獨立進行判斷。
本案審理程序中,本院已組織各方進行了質證,原告已提交了合乎法律規定的證據,證據的內容連續,能證明中凱公司已取得《生死拳》作品的家庭音像制品相關音像版權。
原告提交的正版影碟前段明確顯示“中凱文化”文字;相關的彩封及影碟內容均能與原告提交的授權證據相印證,故兩被告的否認并無事實依據,不予采信。
本院對原告提交的上述證據予以確認并據之認定如下事實: 本院認定以下事實:2006年9月20日,金牌娛樂事業有限公司、一百年電影有限公司、影視點制作有限公司共同簽訂授權書,決定授權影視點制作有限公司代表所有投資方,就該片在中國內地(不包括香港、澳門及臺灣地區)的信息網絡傳播、音像版權的發行等事宜簽署版權轉讓、許可等的相關合約。
2006年9月20日,影視點制作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確認本公司將所擁有的電影《生死拳》的信息網絡傳播權授予廣東中凱公司。
2006年9月22日影視點制作有限公司將《生死拳》的信息網絡傳播權授予廣東中凱公司,授權類型為音像制品版權、信息網絡傳播權(包括但不限于廣域網、局域網、無線網和向第三方進行視頻節目停播和公開播映銷售的再授權的權利),授權性質為獨家授權,授權期限為2006年9月22日至2010年9月21日。
在該合同期限內,若發現第三人有非法侵權行為的,中凱公司有權以自己名義通過法律途徑予以制止,并獲得索賠。
2006年9月25日,國家版權局著作權合同登記辦公室登記了出版單位“北京東方影音公司”、制品名稱為《生死拳》、合同登記號為國權像字29-2006-0997號。
2006年9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進口音像制品批準單顯示《生死拳》進口單位北京東方影音公司,版權提供單位影視點制作有限公司。
香港影業協會出具版權證明書,證明影視點制作有限公司、一百年電影有限公司及金牌娛樂事業有限公司是《生死拳》一片的出品公司。
《生死拳》版權持有人為影視點制作有限公司、一百年電影有限公司、金牌娛樂有限公司。
[page] 二、關于本案公證書所涉及的有關事實。
廣東中凱文化與湖南家潤多家電侵犯著作財產權糾紛案
上訴人(原審原告)廣東中凱文化發展有限公司,住所地廣東省廣州市白云區機場路118-122號廣東音像城3樓3號。
法定代表人郭岳洲,該公司總經理。
委托代理人石銳,女,1981年4月8日出生,系湖南全勝律師事務所實習律師。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湖南家潤多家電超市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長沙市芙蓉區八一路1號。
法定代表人胡子敬,該公司董事長。
上訴人廣東中凱文化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凱公司)因與被上訴人湖南家潤多家電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家潤多家電超市)侵犯著作財產權糾紛一案,不服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2009)長中民三初字第0245號民事判決,于2009年10月29日向本院提起上訴。
本院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庭,于2010年1月19日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
上訴人中凱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袁嘯、石銳,被上訴人家潤多家電超市的委托代理人繆先進到庭參加訴訟。
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原審法院認定:根據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電影管理局2007年12月21日出具的電審故字[2007]第151號《電影片公映許可證》記載,《長江七號》的出品人為中國電影集團公司、星輝海外有限公司(香港)、中凱世紀國際文化傳媒(北京)有限公司、北京春秋鴻文化投資有限公司、北京保利博納電影發行有限公司。
著作權人中凱世紀國際文化傳媒(北京)有限公司、北京春秋鴻文化投資有限公司、北京保利博納電影發行有限公司于2008年1月1日出具“版權代表人證明書”,著作權人星輝海外有限公司(香港)于2008年9月18日出具“版權代表人證明書”,證明中國電影集團公司自2008年1月1日起,代表著作權人獨占性享有在中國大陸地區行使該電影的相關著作權及權益,獨家全權代表著作權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包括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授權第三人行使包括該片的復制權、發行權、放映權、廣播權及該片音像制品的復制權、發行權、出租權等著作財產權,授權期限永久。
當上述權利及信息網絡傳播權遭受侵權時,中國電影集團公司有權單獨以自己的名義行使行政投訴、提起訴訟等維權權利并獲得賠償。
同時,版權代表人可以將獲得的獨家代表權轉授權給第三人行使。
2008年1月1日中國電影集團公司將《長江七號》音像制品的復制權、發行權、出租權及航空版權等著作權轉授權予中國電影集團公司電影營銷策劃分公司,授權類型為獨占性許可,中國電影集團公司不再自行行使所授權的權利,亦不再許可第三人行使所授權的權利,授權期限為2008年1月31日至2022年1月30日。
當上述權利及信息網絡傳播權遭受侵權時,中國電影集團公司電影營銷策劃分公司有權單獨以自己名義行使行政投訴、提起訴訟等維權權利并獲得賠償。
同時,中國電影集團公司電影營銷策劃分公司可以將獲得的上述權利轉授權給第三人行使。
同年1月30日,中國電影集團公司電影營銷策劃分公司將電影《長江七號》相關的著作權和權益授予原告中凱公司。
授權內容包括:1、被授權人中凱公司可以以自己的名義單獨針對實施非法復制、發行、出租、信息網絡傳播的侵權行為人采取調查取證、行政投訴、提起訴訟等法律行動;2、授權期限為5年(2008年1月31日起至2013年1月30日止);3、授權區域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包括香港、澳門、臺灣地區);4、授權權利包括《長江七號》音像制品的復制權、發行權、出租權;5、授權人積極協助被授權人開展維權法律事務,并提供維權所需的必要版權材料;6、授權人不再自行行使所授權的權利,亦不再許可第三人行使所授權的權利。
被授權人可將獲得的權利轉授權第三人行使等。
通過播放原告提交的版號為ISRC CN-A08-08-0001-0/V。J9《長江七號》的DVD影碟,其中包含的相關權利信息包括:片頭有“中凱文化”、“中凱文化榮譽出品”、“中凱世紀國際文化傳媒(北京)有限公司、北京春秋鴻文化投資有限公司、保利博納電影發行有限公司聯合出品”,片尾有“國內發行單位:保利博納電影發行有限公司、中國電影集團公司發行”等信息。
2009年1月2日,原告的委托代理人王守貞申請廣東省廣州市廣州公證處進行證據保全的公證。
廣州公證處于2009年1月13日出具了(2009)粵穗廣證內經字第1527號公證書,該公證書中載明:公證員及申請人的委托代理人王守貞于2009年1月3日一同來到位于長沙市八一路一門牌顯示為“八一路5”的建筑,進入一招牌內容顯示為“家潤多家電”的商店,王守貞在該店購買了“創維DVD5180P”機一臺,支付人民幣368元。
商家附送了三張光碟,其中《高清300首歌最新8部電影》光碟彩封標有“306。長江七號”,并開具了編號為04495671的發票一張,發票上的印章內容顯示為“湖南家潤多家電超市有限公司發票專用章”;隨后王守貞又在該店購買了“中興DVD828”機一臺,支付人民幣248元。
商家附送了一張《高清300首歌最新8部電影》光碟,其中彩封標有“306。長江七號”,并開具了編號為04495629的發票一張。
發票上的印章內容顯示為“湖南家潤多家電超市有限公司發票專用章”。
公證實物封存后交給中凱公司保存。
原告中凱公司為調查、制止被控侵權行為已支出用于購買涉案商品的費用616元、公證費400元、工商查詢費40元和組織機構代碼查詢費220元,以上共計1276元。
在確認公證封存的實物封存狀況完整的情況下,雙方當事人當庭拆分了由廣東省廣州市廣州公證處在上述公證書中封存的物證,分別為《高清300首歌最新8部電影》光盤兩張、《350首歌最新12部電影》和《中文游戲》光盤各一張;發票號碼為04495671、開具時間為2009年1月3日、金額為368元、品名為“創維DVD5180P”、加蓋了被告發票專用章的發票一張;發票號碼為04495629、開具時間為2009年1月3日、金額為248元、品名為“中興DVD828”、加蓋了被告發票專用章的發票一張。
物證情況與公證書所附照片一致。
經原告指認,兩張涉案光碟《高清300首歌最新8部電影》中的電影《長江七號》與原告享有發行權的電影一致,在播放其影片時,影片顯示的名字為《長江七號》。
原審法院認為:原告中凱公司從權利人受讓取得電影作品《長江七號》在我國大陸地區的音像版權,其中包括對該影片的VCD、DVD等音像制品的獨家復制權、發行權、出租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四十七條第(一)項規定,被告家潤多家電超市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行其作品,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本案中,涉案《高清300首歌最新8部電影》光盤沒有可供查詢的版權信息,其中包含的《長江七號》未經授權,明顯系盜版。
被告向購影碟機的顧客附送盜版光盤,侵犯了原告對電影作品《長江七號》依法享有的發行權,構成對該作品的著作權侵權。
被告作為商業行為的收款方,理應對其銷售行為承擔民事責任,至于其與供貨商或與其工作人員之間的關系,由其自行解決。
對于賠償額的確定應考慮以下因素:該作品已制作成為DVD影碟發售,而從目前的客觀情況來看,DVD影碟機的主要消費群體是家庭用戶。
如果被告采購正版DVD光盤附送給消費者,由消費者進行欣賞,仍屬于家庭式放映的范疇,不違背權利人發行DVD制品的原旨,因此本案被告的行為,對原告造成的損失可以參照原告銷售正版影碟的銷量受損的情況予以確定。
本案中,原告并未提供該實際損失,也不能提供被告實際對外附贈的光盤數目,被告亦不能提供證據證明其實際附贈的光盤情況,故權利人的實際損失和侵權人的違法所得均無法確定,符合定額賠償的適用條件,應當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四十八條之規定。
在確定賠償數額時,因本案涉及兩個品牌的DVD影碟機的銷售行為,還應當考慮原告為維權所支付的合理費用。
由于原告提供的證據并不能證明實際發生的律師費用,故該費用不在賠償數額中予以確認。
綜合本案案情,原告索賠數額過高,故對原告的索賠請求予以部分支持。
據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條第一款第(六)項、第十五條、第四十七條第(一)項、第四十八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判決:一、被告湖南家潤多家電超市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犯原告廣東中凱文化發展有限公司對影視作品《長江七號》享有的著作權的行為;二、被告湖南家潤多家電超市有限公司于本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內賠償原告廣東中凱文化發展有限公司經濟損失人民幣3000元(已包含原告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費用)。
如果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九條之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費人民幣910元,由被告湖南家潤多家電超市有限公司負擔。
[page] 中凱公司不服上述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稱:請求撤銷(2009)長中民三初字第0245號民事判決,并依法改判,支持其合法權益。
理由是:原審判決沒有對律師費3000元予以認定;扣除為制止侵權行為的合理開支1276元,原審判決認定的賠償數額偏低。
被上訴人家潤多家電超市未作書面答辯。
二審庭審期間,經本院詢問,雙方當事人對原審法院認定的事實無異議。
上訴人中凱公司為支持其上訴請求,在二審期間向本院提交一份證據,即湖南全勝律師事務所向中凱公司開具的律師費發票(發票號碼60470211),證明中凱公司已經向湖南全勝律師事務所支付了律師費用3000元。
被上訴人家潤多家電超市質證認為,該證據不是新證據,不予質證,對真實性、關聯性沒有異議。
本院經審查證據后認為,中凱公司提交的證據因不是新證據不予采信。
本院認為,根據已經查明的事實,上訴人中凱公司從權利人受讓取得電影作品《長江七號》自2008年1月31日至2013年1月30日在我國大陸地區的音像版權,其中包括對該影片的VCD、DVD音像制品的獨占性復制權、發行權、出租權,該權利受法律保護。
本案中,涉案《高清300首歌最新8部電影》光盤上沒有任何版權信息,電影《長江七號》片頭片尾信息不完整,系盜版光盤。
被上訴人家潤多家電超市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向購買DVD影碟機的消費者附送盜版光盤,侵犯了中凱公司對涉案電影享有的發行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四十七條第(一)項之規定,應承擔停止侵害、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本案中,鑒于本案權利人的實際損失和侵權人的違法所得均不能確定,一審判決根據本案侵權行為的情節酌情確定一定數額的賠償額并無不妥,應予維持。
綜上所述,原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準確,應予維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一)項之規定,判決如下: 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本案二審案件受理費910元,由上訴人廣東中凱文化發展有限公司負擔。
廣東中凱文化與湖南家潤多超市侵犯著作財產權糾紛案
原告廣東中凱文化發展有限公司,住所地廣東省廣州市白云區機場路118-122號廣東音像城3樓3號。
法定代表人郭岳洲,總經理。
委托代理人袁嘯,湖南全勝律師事務所律師。
委托代理人石銳,湖南全勝律師事務所實習律師。
被告湖南家潤多超市有限公司朝陽店,住所地長沙市人民路9號。
負責人林文亮。
被告湖南家潤多超市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長沙市雨花區人民中路526號。
法定代表人THYNNE GRENVILLE MATTHEW(提訥 格林維爾 馬修),董事長。
兩被告共同委托代理人曾垂斌,湖南云天律師事務所律師。
兩被告共同委托代理人陳曉靜,湖南云天律師事務所律師。
原告廣東中凱文化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凱公司)因與被告湖南家潤多超市有限公司朝陽店(以下簡稱家潤多朝陽店)、湖南家潤多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家潤多超市公司)侵犯著作財產權糾紛一案,于2009年7月22日向本院提起訴訟。
本院于次日立案受理后,向被告家潤多朝陽店、家潤多超市公司送達了相關法律文件,并指定其舉證期限至2009年9月19日止。
2009年9月21日,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
原告中凱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袁嘯、石銳,被告家潤多朝陽店、家潤多超市公司的共同委托代理人曾垂斌到庭參加了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原告中凱公司訴稱,2009年1月3日,原告發現被告家潤多超市公司在位于長沙市人民中路526的家潤多朝陽店內,為達到促銷“金正DVD X5”DVD盈利的目的,向購買該機的公眾贈送載有影視作品《好奇害死貓》的侵權影碟。
該《好奇害死貓》系原告在中國大陸范圍內享有合法版權的作品,兩被告未經原告許可進行該作品的發行,同時兩被告贈送的《好奇害死貓》影碟也非原告發行的正版影碟。
原告認為,兩被告以促銷其影碟機為目的向購機者贈送侵權影碟的行為,已侵害了原告享有的合法權利。
故請求法院判令:1、兩被告立即停止對原告享有合法版權的影視作品《好奇害死貓》的侵權行為;2、兩被告賠償原告經濟損失20000元;3、兩被告承擔原告為制止侵權支出的合理費用人民幣3708元;4、兩被告承擔本案的全部訴訟費用。
被告家潤多朝陽店、家潤多超市公司當庭答辯稱,本案所涉及的DVD為金正DVD影碟機,如有法律責任也應由金正DVD廠家承擔責任;金正DVD在被告家潤多朝陽店賣場進行銷售時,從未安排或準許銷售人員向用戶贈送與銷售影碟,根據其內部約定廠家給影碟機也只配備了一張試機碟,不屬于銷售行為;原告方主體不適格;公證書不具公正性、客觀性和完整性;原告所主張之賠償數額沒有依據,請求法院駁回。
一、關于原告主體資格的事實。
原告認為,電審故字[2006]第090號《電影片公映許可證》證明了電影《好奇害死貓》的出品人為北京中視廣聯文化發展有限公司。
2006年10月9日,該公司與中凱公司簽訂的版權許可合約書載明:北京中視廣聯文化發展有限公司合法持有電影《好奇害死貓》之所有版權并依法可以許可他人使用,現將該電影音像制品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包括臺灣、香港和澳門)的復制權、發行權和出租權許可中凱公司專有使用,授權期限為五年(自北京中視廣聯文化發展有限公司交付母帶之日起計);在該合同期限內,若發現第三人有非法侵權行為的,中凱公司有權以自己名義通過法律途徑予以制止,并獲得索賠。
故原告依法獲得了訴訟主體資格,且原告還提交了正版DVD影碟予以印證其主體資格。
(原告的第一組證據) 兩被告認為,原告提交的這些權利證明中,對證據原件無異議,但兩被告無法確認權利人授權的真偽,且原告提交的權利證明與本案無關,因此原告不能證明自己是合法的權利人。
對此,本院認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規定,對于證據的審核認定,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觀地審核證據,依據法律的規定,遵循法官職業道德,運用邏輯推理和日常生活經驗,對證據有無證明力和證明力大小獨立進行判斷。
本案審理程序中,本院已組織各方進行了質證,原告已提交了合乎法律規定的證據,證據的內容連續,能證明中凱公司已取得《好奇害死貓》作品的家庭音像制品相關音像版權。
通過當庭播放原告提交正版影碟,影碟前段明確顯示“中凱文化”文字;相關的彩封及影碟內容均能與原告提交的授權證據相印證,故兩被告的否認并無事實依據,不予采信。
本院對原告提交的上述證據予以確認并據之認定如下事實: 根據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電影管理局2006年8月31日出具的電審故字[2006]第090號《電影片公映許可證》記載,《好奇害死貓》的出品人為北京中視廣聯文化發展有限公司。
該公司于2006年10月9日發表版權聲明,聲明其擁有電影《好奇害死貓》的全部版權并依法可以許可他人使用。
2006年10月9日,北京中視廣聯文化發展有限公司與中凱公司簽訂了版權許可合約書,將電影音像制品《好奇害死貓》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包括臺灣、香港和澳門)的復制權、發行權和出租權許可中凱公司專有使用,授權期限為五年(自北京中視廣聯文化發展有限公司交付母帶之日起計);在該合同期限內,若發現第三人有非法侵權行為的,中凱公司有權以自己名義通過法律途徑予以制止,并獲得索賠。
通過播放原告提交的版號為ISRC CN-A65-06-0247-0/V。J9 DVD影碟,影碟中包含的相關權利信息包括:片頭有“中凱文化”、“中凱文化榮譽出品”,片尾有“北京中視廣聯文化發展有限公司出品”等信息。
二、關于本案公證書所涉及的有關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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