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選擇申請實用新型專利或發明專利?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1-12-02 16:09:51 瀏覽: 次
樂知網小編為專利申請的人介紹一下知識產權領域中,如何選擇申請實用新型專利或發明專利?
一、發明和實用新型的保護對象的區別。
實用新型專利,保護對象僅限于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產品的形狀是指產品所具有的、可以從外部觀察到的確定的空間形狀。
無確定形狀的產品,例如氣態、液態、粉末狀、顆粒狀的物質或材料,其形狀不能作為實用新型產品的保護對象。
產品的構造是指產品的各個組成部分的安排、組織和相互關系。
發明專利,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
從法律規定可以看出,發明專利的保護對象包括產品和方法及其改進。
發明專利的對象更寬泛。
二、實用新型和發明還存在其他很多區別。
申請人策略層面需要考慮和選擇的問題。
(1)考慮該技術在業界迭代的速度,對于技術快速更新迭代的,則應盡可能考慮采用實用新型進行保護,例如電子產品、自動化相關技術。反之,可以采用發明專利保護。
(2)如果對申請專利的費用比較敏感,可以選擇實用新型專利。
(3)對于前沿的重要技術突破,該領域技術迭代較慢的,可以選擇申請發明專利。
(4)對于重要的技術突破,可以選擇同時發明和實用新型。
三、樹立正確的觀念才能做出正確的選擇。
1:誤區:實用新型沒什么價值,申請實用新型沒什么用。
發明專利并非天賦異稟,在專利維權時也會面臨挑戰;實用新型也并非先天不足,同樣也可以很好的保護技術創新,并為申請人帶來豐厚的回報。
這些因素包括實用新型在授權階段僅經過形式審查,容易獲得授權,很多人為了獲得政策資助,申請很多沒有創新性的實用新型專利,并且這些專利是以獲得專利證書為目的,存在大量的粗制濫造等,這些因素導致了人們對于實用新型的一些偏見。
但是,實用新型在維權階段會面臨嚴格的實質審查,會面臨競爭對手、被控侵權方的全方位挑戰,所以在申請實用新型時萬不可疏忽大意。
實用新型權利人有權禁止他人制造、使用、銷售、許諾銷售、進口。這些權利與發明是無差別的。
2:誤區:我的技術方案很先進,我要申請發明專利,我們這個技術方案改進不是太大,申請實用新型。
錯誤的地方在于,將技術方案本身所具有的創新性的高低作為選擇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的標準。這樣的選擇可能會背離申請人的目標。
申請專利的目標是為了讓技術方案得到專利保護,能夠獲合理的保護范圍,能夠獲得專利授權,能夠抵御專利無效程序的挑戰和檢驗。
專利法對于實用新型的創造性標準要求較低,對于發明專利的創新性標準要求較高。
想要申請專利的技術方案(即本技術方案)的創造性的高度,也是一個客觀上的事實,不會因為你申請了發明或是實用新型而發生改變。
專利法關于創造性的標準,在申請了專利之后,就站在了專利權人的對立面,會變成競爭對手或被控侵權者的武器,他們會拿這個創造性標準來檢驗本技術方案的創造性,看本技術方案的創造性高度是否達標,以決定你申請的專利是否能夠站得住腳。
除了考慮發明和實用新型保護對象的差異之外,其他的因素應當基于申請人的策略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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