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專利權利用盡原則?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1-10-25 12:12:11 瀏覽: 次
樂知網小編為專利申請的人介紹一下知識產權領域中,什么是專利權利用盡原則?
專利權的“權利用盡”原則,指專利權人制造、進口或者經專利權人許可而制造、進口的專利產品或者依照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售出后,任何人再使用、許諾銷售或者銷售該專利產品的,不視為侵犯專利權。
專利權人在實施其專利的過程中,從中獲取了利益,其權利已經實現。
如果在該產品被合法制造、進口并予以售出以后,專利權人仍可以對該產品享有權利的,將很不利于專利產品的流通和利用。
但有一點需要注意,專利法規定的“權利用盡”原則僅限于專利產品和依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專利方法不涉及該項原則。
法律保護被授予專利權的技術與方法,但是權利人并不能因此濫用權利,“權利用盡”原則正式對專利權適用范圍的一個合理限制,應引起權利人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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