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專利權利用盡原則?專利挖掘的方法主要有哪些?
專利代理 發(fā)布時間:2021-10-25 12:12:25 瀏覽: 次
樂知網小編為專利申請的人介紹一下知識產權領域中,什么是專利權利用盡原則?專利挖掘的方法主要有哪些?
權利用盡原則,指專利權人制造、進口或者經專利權人許可而制造、進口的專利產品或者依照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售出后,任何人再使用、許諾銷售或者銷售該專利產品的,不視為侵犯專利權。
專利權人在實施其專利的過程中,從中獲取了利益,其權利已經實現。
如果在該產品被合法制造、進口并予以售出以后,專利權人仍可以對該產品享有權利的,將很不利于專利產品的流通和利用。
專利法規(guī)定的“權利用盡”原則僅限于專利產品和依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專利方法不涉及該項原則。
法律保護被授予專利權的技術與方法,但是權利人并不能因此濫用權利,“權利用盡”原則正式對專利權適用范圍的一個合理限制,應引起權利人的注意。
專利挖掘就是從專利的視角,對紛繁的技術成果進行剖析、拆分、篩選以及合理推測,進而得出各技術創(chuàng)新點和專利申請技術方案的過程。
從某一個創(chuàng)新點出發(fā),按以下次序進行:首先,找出該創(chuàng)新點的關聯因素;其次,找出各關聯因素的其他創(chuàng)新點;再次,根據其他創(chuàng)新點總結技術方案。
企業(yè)需要注意的是一件產品并不等于一件專利,核心專利要有周邊專利進行保護,因此,一件產品可以申請多項專利,形成專利池,進行保護。
申請專利關乎于企業(yè)的自主研發(fā),是減少被侵犯、保護企業(yè)技術創(chuàng)新的有效途徑,因此,企業(yè)應重視專利挖掘,有效保護自身的知識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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