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保險在我國的發展現狀與前景講解,化合物專利無效審查講解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4-04-02 19:02:02 瀏覽: 次
今天,樂知網律師 給大家分享: 知識產權保險在我國的發展現狀與前景講解,化合物專利無效審查講解。
知識產權保險在我國的發展現狀與前景講解
近年來,在國家相關政策的大力支持下,知識產權保險發展取得一些成效,對促進我國知識產權運用產生了積極影響。
知識產權的專業性和特殊性決定了其與傳統的保險標的有本質的區別,經過十余年的實踐,知識產權保險的規模擴大化仍存在著難以破解的市場認知度低、風險評估難、運營管理難、大數法則實現難等典型問題,導致市場主體對知識產權保險持有觀望態度[1]。
一是市場認知度低。
一方面是參保率低,權利人維權意識和意愿較弱。
有調查顯示,大多數專利權人認為自己被訴侵權的概率較低。
并且科技型企業往往資金較為緊張,能夠投保的資金有限,導致投保意愿不高。
另一方面是保險公司參與度低,國內知識產權保險市場尚未被廣大保險人所發現。
商業保險公司中只有中國人民財產保險公司、國任財產保險公司、太平洋保險公司等少數幾家保險公司推出知識產權保險業務。
二是風險評估難。
一方面,知識產權的專業壁壘較高,不是保險公司所熟悉的傳統財產,知識產權的風險審查與評估保險公司自身難以勝任。
另一方面,逆向選擇風險難以防范,容易發生權利人“帶病投保”,導致理賠率過高,保險人不敢承保。
另外,事故數據庫尚不完備,無法為保險產品的設計提供充分合理的統計數據,從而不能合理預測保險事故發生概率,不利于科學定價。
三是運營管理難。
知識產權保險尤其是專利保險的保險標的——專利權權屬和法律狀態具有不穩定性,根據中國《專利法》第45條的規定,自國知局公告授予專利權之日起,任何單位或者個人認為該專利的授予不符合專利法有關規定的,都可以請求專利復審委員會宣告該專利權無效。
由此導致保后風險不易管控。
此外,事故數據庫的不完備也成為保險產品優化升級的障礙。
四是大數法則實現難。
根據保險學中的“大數法則”,保險合同訂立數量越多,一定期限內保險事故實際發生的數量越接近于理論上的數量,才有可能實現商業保險的風險集中與風險分攤機制。
但是受限于參保率低,保險規模無法快速擴大。
另外,知識產權本身特性決定了知識產權保險風險審查和風險評估程序復雜,周期成本較高,保險規模迅速擴大對于保險公司來說也是不小的挑戰。
五是科技型企業的需求更加多元化。
除了需要知識產權風險保障之外,科技企業可能對融資、知識產權咨詢以及法律服務有更為強烈的需求,單單依托保險公司自身很難做到,因此極其考驗保險公司建立“朋友圈”的能力,實現保險和其他金融產品、法律產品等的深入合作,以更貼合市場和客戶需求。
由于知識產權侵權責任保險或知識產權執行險的承保范圍為他人起訴被保險人侵犯其知識產權或被保險人起訴他人侵犯其知識產權而發生的訴訟費用以及損害賠償費用等,因此,保險公司需要與第三方律所或服務機構共同合作知識產權保險產品條款設計、風險評估以及保后管理等關鍵環節 。
一是在產品條款設計方面。
一般保險產品都有除外條款,以除外責任條款為例,保險公司需要在產品開發環節與第三方律所緊密溝通并進行審核。
二是在產品方案設計方面。
針對投保企業真實的需求和痛點,與其他金融機構、第三方律所或服務機構進一步深入合作,例如推出保險+融資,保險+法律服務,保險+顧問咨詢等組合產品,為企業提供更有價值的增值服務,從而提升企業的投保意愿。
三是在投保知識產權風險評估方面。
科技型企業風險普遍較高,且部分企業還可能存在“帶病投?!钡那闆r。
在知識產權保險市場化推廣的過程中,保險公司尤其需要第三方律所或專業服務機構對投保人進行自由實施盡職調查或提供不侵權分析法律意見。
四是在投保后運營管理方面。
科技型企業除了侵權風險保障需求,還有更多的如融資保障、知識產權咨詢、專業法律服務等需求。
保險公司在提供更豐富的保險產品基礎上,還需要依托“朋友圈”從而為企業提供風險保障+融資保障+知識產權+法律顧問服務的整體解決方案。
五是在數字化技術應用方面。
近年來,保險行業不斷加大數字化轉型力度,知識產權保險在數字化轉型方面也有天然的優勢,知識產權大數據能夠與保險數據深度融合,優化客戶服務體驗。
通過專業的數字化運營,保險公司可以有效提升包括核保、理賠、續收、增值服務在內的全流程服務能力。
化合物專利無效審查講解
2010年-2022年之間化合物主題的專利無效案件中主要涉及的無效理由是創造性問題、說明書公開不充分和不支持的問題。
在統計分析的一共51個無效決定中,涉及創造性無效理由的案件達到35件,占比接近70%。
另外,涉及說明書公開不充分問題的案件也有28件,占比為55%,涉及不支持無效理由的案件達到了19件,占比接近37%。
無效結論的分布情況 與2010年-2022年的數據相比,2022年-2022年無效結論的變化最為明顯。
在2022年-2022年,共有8件化合物專利被宣告有效,8件化合物專利被宣告部分無效,沒有一件化合物專利被宣告無效。
仔細研究被宣告部分無效專利的審查決定,我們注意到所有被宣告部分無效的專利,均是在專利權人修改權利要求的基礎上宣告專利權有效。
換而言之,對于全部16件化合物專利,國家知識產權局沒有主動宣告一項專利權無效,甚至于沒有主動宣告一項權利要求無效。
因此,從專利權人的角度可以說,在2022年-2022年期間,所有涉及無效的化合物專利最終均被維持有效。
使用相關數據庫,以醫藥相關領域國際分類號(如C07D、A61K、A61P、C07C、C07F、C07K)作為關鍵詞對2022-2022年的無效行政訴訟進行檢索,并在檢索得到的結果中進一步篩選授權權利要求主題涉及醫藥領域化合物的相關判決,并排除撤訴的情況,由此共檢索得到5件判決。
所有5件判決均是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作出的一審判決,而且所有判決均維持了國家知識產權局做出的無效決定,沒有1件進行改判。
仔細閱讀上述5件判決進一步發現,所有案件的爭辯焦點均主要是創造性問題,而且其中4件涉及補充試驗數據能否被接受的問題。
在請求人主張的無效理由中,除了創造性以外,最常見的無效理由是“說明書公開不補充”和“權利要求得不到說明書支持”。
甚至于在2022年-2022年,有5件專利無效請求甚至都沒有涉及創造性問題1 。
繼輝瑞公司的托法替尼無效決定發出之后,在涉及公開不充分的無效理由中,除了以往一直備受關注的說明書是否公開了相關技術效果數據以外,也開始關注說明書是否公開了相關化合物的制備方法和/或確認數據。
例如,在依魯替尼無效案(第44853和44855號決定)中,無效理由僅涉及公開不充分和不支持。
無效請求人提交的證據1就是托法替尼無效決定,請求無效的主要理由是涉案專利沒有公開所述化合物的制備方法和確認數據,特別是最終化合物涉及手性碳時,說明書沒有充分公開該手性化合物的制備方法以及確認數據。
專利權人在答復中提交了十余份反證,用以說明相關化合物的合成路線、反應機理以及反應原料的來源。
最終合議組接受了專利權人的爭辯意見,維持專利權有效。
另外,在馬昔騰坦無效案(第48183號決定)中,由于馬昔騰坦僅在說明書中作為表格化合物被公開,因而無效請求人主張說明書沒有充分公開馬昔騰坦化合物的制備方法和確認數據。
專利權人在答復中基于專利說明書記載的內容,詳細說明了馬昔騰坦化合物的合成路線,然后基于說明書中記載的結構非常近似的三個化合物指出馬昔騰坦化合物具有類似的效果。
最終合議組接受了專利權人的爭辯意見,維持專利權有效。
據此,從無效決定的結果來看,僅僅依靠公開不充分或不支持的無效理由很難使化合物專利、特別是具體化合物(picture claim)專利無效。
對于化合物創造性的判斷,一般需要判斷兩方面的問題,一個是化合物結構的顯而易見性,一個是化合物藥學效果的顯而易見性。
在“第一三共奧美沙坦酯無效案”和“替格瑞洛化合物無效案”之前,審查化合物專利的創造性時,國家知識產權局更多的是強調化合物的藥學效果。
甚至于在一些專利申請的審查和專利無效的審查中出現“化合物母核上的基團或環可以替換,如果本發明的化合物相對于現有技術沒有取得預料不到的效果,就不具有創造性”的判斷方式。
彼時,在判斷化合物的創造性時,相對忽視化合物自身結構的非顯而易見性。
“第一三共奧美沙坦酯無效案”對于上述認定方法進行了糾偏,明確“馬庫什權利要求創造性判斷應當遵循創造性判斷的基本方法,即專利審查指南所規定的“三步法”。
意料不到的技術效果是創造性判斷的輔助因素,而且作為一種倒推的判斷方法,具有特殊性,不具有普遍適用性。
因此,只有在經過“三步法”審查和判斷得不出是否是非顯而易見時,才能根據具有意料不到的技術效果認定專利申請是否具有創造性,通常不宜跨過“三步法”直接適用具有意想不到的技術效果來判斷專利申請是否具有創造性”。
但是,即使在判斷化合物專利創造性時考慮化合物自身結構的非顯而易見,部分審查員還存在只有化合物中的母核(一般認為是環狀結構部分)對于化合物的藥學性質、效果影響很大,而環上的取代基對化合物的藥學性質、效果影響較小的觀點,進而認為化合物母核上的取代基相對可以隨意替換。
“替格瑞洛化合物無效案”的二審判決糾正了上述觀點。
該判決首先明確在創造性的判斷中必須基于現有技術的整體教導來判斷是否存在改變相關技術特征的動機。
其次,明確“馬庫什權利要求包括不可變的骨架部分和可改變的馬庫什要素……一旦改變了骨架部分中的任何一個部分,無論是環結構這樣的較大部分,還是如羰基這樣的較小部分,均無法預期是否還能夠產生同樣的藥物活性,從而無法預期是否能夠實現證據1所得到的技術效果”。
也就是說,該判決明確在整體考慮現有技術內容的基礎上,并非只有化合物中的環結構部分才會對化合物的藥學活性產生影響,羰基這樣的小基團也可能影響化合物的藥學活性。
“替格瑞洛化合物無效案”二審判決發出之后,在其后幾個化合物無效案(例如,利伐沙班無效案、阿格列汀無效案、馬昔騰坦無效案等)的審查中,國家知識產權局越來越注重根據對比文件的整體教導,判斷對比文件化合物的構效關系,進而根據上述構效關系判斷涉案發明的化合物的結構顯而易見性。
動力電池專利分析講解
新能源電池在交通行業迅速普及的過程中顯現出許多亟需改進的問題,如續航能力、充電速率、電池壽命等,而新能源電池包(組)的數據化是解決上述問題改進電池性能的重要途徑。
所謂“數據化”是指通過在電池包中接入各種類型的傳感器,監測電池包電壓、電流、溫度等各類狀態參數,并對采集到的數據配合云計算、人工智能等手段進行處理分析,進而優化電池管理系統(BMS),最終以這樣“軟性”的手段達到提升電池性能的目的。
中國很早就由高校牽頭建立了新能源監控平臺,并在國標GB/T32960中規定了新能源車輛必須上傳的數據,其中燃料電池應上傳包括電壓、電流、燃料消耗率等12項數據指標。
在企業層面,一些新能源汽車廠商在進行新能源大數據管道的建設,利用云端服務器用來存貯訓練數據,以提高電池管理能力,延長電池壽命;大型電池制造廠商正在開發云端電池,其服務對象包括各大網約車公司,實現功能包括實時檢測診斷電池健康狀況(SOH)、智能管理放電深度(DOD)以延長電池壽命等。
PCT(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即《專利合作條約》,締約國的專利申請人可以根據條約規定通過PCT途徑遞交國際專利申請,然后在規定期限內向多個國家申請專利。
由于PCT申請的便利性,通過該途徑進行海外專利布局是當前各國技術出海,在外國市場建立專利壁壘的主流選擇,因此對各國(地區)的PCT專利申請數量的統計能較好地反映其由市場主導的技術發展趨勢。
全球范圍內的專利申請保持著總體增長的態勢,說明電池包數據化的技術研發依然是市場關注的熱點。
其中美國和日本在本領域起步較早,但近10年的申請量保持了較為平穩的趨勢,逐漸被中國和韓國趕超;歐洲地區則一直保持著緩慢的增長趨勢。
中國企業在電池包數據化領域較晚才意識到國際市場競爭,在2009年才開始有PCT申請,但隨后便進入了快速發展期,這與國務院在2009年發布的《汽車產業調整和振興規劃》有密切關系,其中提到:“啟動國家節能和新能源汽車示范工程,由中央財政安排資金給予補貼”;同年財政部也發布了《關于開展節能和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試點工作的通知》,明確對試點城市公共服務領域購置新能源汽車給予補助,由此拉開了中國新能源汽車補貼時代的序幕。
專利申請量與市場發展有著密切關聯。
2022年5月,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了《中國鋰電產業發展指數白皮書》,下圖顯示的中國鋰電池消費在世界市場中的占有率,中國市場占比在2022年首次達到50%,并一直保持著全球最大鋰電池消費市場的地位。
中國龐大的鋰電池消費市場是電池包數據化領域的中國專利申請量持續增長的重要原因。
專利技術服務的產品形態變化也是影響專利申請量的重要因素。
2022年以前,鋰電池消費的主力是3C消費電子產品,占比超過七成;而到了2022年,新能源車所用動力電池已占用鋰電池產能的一半。
從電池包數據化需求的角度分析,消費電子產品所用的鋰電池容量小、管理要求低,因而對電池數據監測和處理的需求不高;而新能源車輛所用的動力電池具有容量大、使用場景對電池性能敏感、電池占整車成本超40%等特點,以上因素都使得通過電池包數據化以提升電池性能成為迫切的需求,這也是各大科研主體持續在本領域的中國專利上投入大量資源的原因。
全球PCT專利申請總量分布。
美國由于在電池包數據化技術領域起步早,并保持著持續的投入,以總量411件位居第一,其次是日本(356)、韓國(300)、中國(214)、歐洲(175)。
上述五個國家和地區的PCT專利申請合計占全球總量的91.4%,是最主要的技術研發和輸出地。
五大技術原研地PCT專利申請的平均同族專利數量。
所謂PCT專利申請的同族數量即一個專利申請通過PCT途徑進入各國產生專利的總和,其能較好地反映該專利代表的技術在全球布局的廣度。
從圖中可以看出美國的PCT專利申請以平均同族數量11.3個位居第一,加之其PCT專利申請總量也是第一,美國在電池包數據化領域的技術輸出能力和布局海外市場的積極性不容小覷。
其后的韓國、歐洲、日本也展現出較強的全球技術布局能力。
中國PCT專利申請的平均同族數僅5.2個,是五大技術原研地中最少的,說明在電池包數據化領域中國的技術輸出和布局海外市場的能力還有待提高。
五大技術研發地優先權專利總數和其中海外布局的專利數,所謂優先權專利指的是一個技術方案最早在某個國家或地區專利局申請產生的專利,隨后該技術方案可以通過PCT、巴黎公約等途徑(海外布局專利)在全球產生多個專利,這些專利可以合稱為一個專利族,而優先權專利可以代表該技術的起源國家。
在電池包數據化領域,中國優先權專利數量多達17380件,位居第一且遠超其他四大技術研發地,說明中國的科研主體在本領域申請專利的熱情很高。
但其中僅有939件為海外布局的專利,僅占總量的5.4%。
而其他四大技術研發地雖然在優先權專利的總量上遠不及中國,但海外布局比例極高,最高的美國達到了56.6%,其次是歐洲(56.5%)、日本(49.6%)、韓國(42.9%)。
造成這種現象的主要原因是中國專利申請受政策影響較大,許多科研主體申請專利并非出于技術保護或商業利益的驅動。
如前文所述,在海外布局專利的主要目的是在當地建立專利壁壘形成市場競爭優勢,而中國優先權專利中這類針對政策“刷數量”的存在自然沒有動力去做海外布局。
通過對電池包數據化技術領域專利的研讀,本文在各研發方向中選取了“熱管理”作為重點分析的技術路線,其原因有三。
從技術的角度分析,鋰電池的工作和維護對環境溫度非常敏感。
低溫將造成電池容量的大幅下降和電池性能永久性的損害;而過高的溫度則可能導致電池燃燒甚至爆炸,由于鋰電池的化學特性,這種燃燒一旦發生幾乎是不可控的。
因此電池包熱管理對鋰電池的進一步推廣和升級都是必須的技術保障。
從市場的角度分析,新能源車輛的使用場景對電池性能很敏感,續航能力、充電速率、電池壽命等都是左右消費者決策的重要因素,同時鋰電池可能的燃爆風險也是消費者極為關注的痛點問題,而優化熱管理是解決上述問題、提升電池性能的一條重要途徑。
從專利權主體的角度分析,專利數據庫統計到的本領域涉及訴訟的15件中國專利中,7件與“熱管理”相關,說明相關科研和市場主體高度重視電池包數據化熱管理。
因此本文梳理了電池包數據化熱管理技術路線上近10年的重點專利(如下圖所示),并總結出了電池包數據化熱管理專利技術的三大發展趨勢。
早期的電池包熱管理通常只在本地監測一個或幾個簡單的狀態參數,并以此為基礎來調控電池包溫度。
如2012年的專利KR101536143B1通過設置獨立的溫度檢測構件并將其接入電池管理系統(BSM),從而實現對電池包溫度的調控;2013年的專利DE102013215770B4、CN103682513B也只是通過監測電池溫度這個單一指標來控制加熱/冷卻系統;2013年的專利CN104112883B則加入了電池包內阻、冷卻風扇運行時間等更多調控參數。
但上述系統都只是簡單地在單體車內實現“監測-運算-控制”的循環,然而本地硬件的算力有限,難以同時監測大量不同類別的參數并進行復雜的實時運算和控制,同時也有運算部件出錯或失效導致系統整體崩潰的風險。
而云計算+遠程控制的升級則不僅可以解決上述問題,還能對匯總自大量單體車輛的大數據進行處理分析,進一步提升電池管理水平。
如2022年的專利CN212555899U就通過車載T-Box將電池包溫度、電壓等信息上傳至服務器,同時服務器通過對實時數據的分析向用戶提示電池包的熱失控風險;而2022年的專利CN113067043A則通過遠程控制的方式在低溫時喚醒電池包溫控系統,避免車輛在無人管理的低溫環境下,電池受到不可逆的損害。
隨著芯片和AI技術的發展,云端的處理能力和響應速度將大大超越單體車輛硬件的能力;同時5G技術的發展也使得通訊成本和延遲降低,車輛的實時遠程控制成為可能。
上述兩點將進一步與電池包數據化結合,極大提升電池包熱管理水平并降低熱失控風險。
早期的電池包熱管理通常是被動響應式的,即在監測參數到達預設閾值時,根據程序設定做出響應動作。
如2012年的專利CN103419652B即通過預設溫度和電量兩個閾值來判斷是否啟動電池包加熱裝置。
但這種被動響應的方式極大降低了熱管理的能量利用率,由于新能源車輛續航和熱管理的能量來源于同一電池包,作為車輛核心競爭要素的續航里程將受到進一步壓縮。
而超前預測+主動管理的模式不僅能解決熱管理能量利用率的問題,還能進一步提升電池壽命和排除潛在熱失控風險。
如2022年的專利EP3800725B1通過引入氣壓傳感器,并結合電壓、溫度、溫度變化率等參數有效提高電池包熱失控預警的可靠性;2022年的專利CN109980317B則通過電池包中的多個溫度傳感器采集的數據形成溫度地圖,并引入具有主動調節冷卻能力分布的冷板,通過對不同區域的冷卻功率的精確調控,實現電源系統的整體均熱,提升冷卻效率;2022年的專利CN110416644A通過引入氣敏傳感器,并結合電池包壓力等其他參數進行綜合運算并判定電池包隱形損傷,從而預判熱失控并在早期即釋放阻燃泡沫將其壓制。
電池包熱管理的能耗對續航里程的影響一直是行業痛點,而消費者對鋰電池熱失控燃爆的擔憂也是新能源汽車普及的一大障礙,通過引入更多類別的參數傳感器并配合更優化的預測算法和多樣的主動管理手段,不僅可以有效提高熱管理的能量利用效率,還可以更加精準地預測熱失控風險并在早期壓制,避免鋰電池燃爆事故的發生。
早期電池包熱管理多是本地監測本地控制,當前雖然引入了云計算和遠程控制,大多數也是對電池包進行單體熱管理的優化,但對能量的系統管理乃至“萬物互聯”的趨勢也已經在電池包熱管理的技術領域顯現出來。
如2022年的專利CN108099544A通過協調電池組熱管理、車內熱泵式空調、電控冷卻三個系統,實現整車熱管理效率的提升;2022年的專利US11021064B2通過外置加熱接口連接多臺車輛形成一個系統,在系統內的車輛間能共享電壓、溫度、絕緣阻抗等數據,實現電池包能量的互通,并實現多臺車輛電池包的共同高效熱管理;2022年的專利CN115246320A則通過將車輛熱失控監測數據共享給其他車輛、充電站等終端,實現交通系統整體應對單臺車輛的熱失控風險,提升了新能源交通系統整體的人員財產安全性。
“萬物互聯”在電池包熱管理領域的實現包括兩個方面:能量共享、信息共享。
能量在越大規模的系統內協調越能提升使用效率;信息共享則能調動起系統的整體資源應對局部的需求,這不僅能提高問題解決的效率,還能有效防止局部問題的失控擴散,提升系統整體的安全性。
更多關于 知識產權保險在我國的發展現狀與前景講解,化合物專利無效審查講解 的資訊,可咨詢 樂知網。
(樂知網- 領先的一站式知識產權服務平臺,聚焦 專利申請,商標注冊 業務)。
關鍵詞: 如何申請專利 發明專利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