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土聯盟反擊日立金屬“專利壟斷” ,蘋果AirPods Pro 空間音頻專利技術介紹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4-03-20 13:54:36 瀏覽: 次
今天,樂知網律師 給大家分享: 稀土聯盟反擊日立金屬“專利壟斷” ,蘋果AirPods Pro 新功能:空間音頻專利技術介紹。
稀土聯盟反擊日立金屬“專利壟斷”
近日,來自中國稀土下游的7家釹鐵硼企業決定為打破日本稀土專利壁壘,聯手與日本企業打官司。
沈陽中北通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孫寶玉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中國7家稀土企業組成的聯盟將在7月23日參加一個在日本舉行的稀土行業展覽會,屆時將在展覽會上推出產品并尋求客戶,如果日本企業以專利侵權為由拒絕中國出口的產品,他們已經做好了應訴的準備。
僅對中國8家企業出售專利 日立金屬在全球申請了600多項釹鐵硼專利技術,其中授權中國8家企業的有149個專利。
磁性材料是稀土下游領域,釹鐵硼材料廣泛應用于電機、風電、汽車及電聲等產業。
釹鐵硼材料行業長期被日本日立金屬以專利技術為手段牢牢把控,僅對中國8家企業出售專利權,允許其產品出口,除此之外的中國企業除了無法出口產品外,在中國的生存狀態也岌岌可危。
事情的開端是2012年8月17日,日本日立金屬及其在美建立的燒結釹鐵硼磁體工廠日立金屬北卡羅來納公司,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申請,對包括中國4家釹鐵硼企業在內的全球29家企業發起“337調查”。
這4家企業為煙臺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正海磁材)、寧波金雞釹鐵硼強磁材料有限公司(寧波金雞)、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大地熊)和香港創科實業有限公司(香港創科)。
此后,正海磁材、寧波金雞和安徽大地熊通過應訴,與日立金屬達成和解。
加上此前已經購買了日本專利的中科三環、寧波韻升、北京京磁、銀鈉金科和安泰科技5家企業,目前日本日立金屬在全球申請了600多項釹鐵硼專利技術,其中授權中國8家釹鐵硼企業的有149個(有4個已經到期)美國專利,而這8家企業也構成了行業里的第一梯隊。
從那時起,行業中第二梯隊企業開始商討組建聯盟反擊。
2012年8月,“稀土永磁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成立,會員單位包括沈陽中北通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寧波同創,寧波永久磁業有限公司、寧波科田磁業有限公司、杭州永磁集團有限公司、寧波華輝磁業有限公司、廣東江門磁源新材料有限公司等7家企業,宗旨就是共同出資、共同研發、共同發展,共同應對知識產權。
“337調查”期限影響 如果這個專利問題不解決,未來產品出口到美國,也可能會被追溯材料的專利問題 孫寶玉認為,“337調查”已經明確指出,涉及到的釹鐵硼專利在美國有效期為1999年7月8日至2014年7月8日,所以7月8日以后,其他中國企業的銷售應該不再受到“337調查”的影響, “我們非常尊重知識產權,因為我們自己目前也有了自己的技術,未來我們也會保護自己的知識產權,但是既然有效期到7月8日為止,那么就應該遵守規定。
孫寶玉告訴記者。
孫寶玉強調,之所以目前一定要解決這個專利問題,還在于未來釹鐵硼的制造市場必然都在中國,國內釹鐵硼的使用量已經達到了每年7萬-8萬噸,遠遠超過了國外的使用量2萬-3萬噸,如果這個專利問題不解決,未來使用釹鐵硼材料的產品出口到美國,也可能會被追溯材料的專利問題,這樣他們不僅不能將產品出口到國外,在國內的銷售都會受到影響。
另外,孫寶玉告訴記者,中國的釹鐵硼產品出口到國外,相比較國外產品來說也有巨大的價格優勢。
由于產品的不同,有些產品的價格比國外稍低,也有些產品成本只有國外的一半。
他同時強調,因為中國企業目前已經成立了研發組織,所以產品的質量和國外已經差不多。
根據國海證券[-0.65% 資金 研報]的分析,國內釹鐵硼企業的海外業務的毛利要高于國內業務毛利超過10個百分比。
記者獲悉,目前還沒有其他協會和組織,對“稀土永磁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有實際有力的支持。
蘋果AirPods Pro 新功能:空間音頻專利技術介紹
蘋果在 WWDC20 大會上公布的 AirPods Pro 新功能——“空間音頻”。 所謂空間音頻,從技術上來說,就是通過定向音頻濾波,并對用戶雙耳接收到的聲音頻率進行細微調整,在AirPods Pro的聽感上實現了對傳統環繞聲音響的模擬。
同時,AirPods Pro通過內置的陀螺儀感應頭部的移動,來實時跟蹤和同步各個方向的聲場,從而獲得更好的空間感和立體感。
通過上述描述可以看出,要想體驗到“空間音頻”,首先需要擁有一副AirPods Pro耳機。
其次,播放的資源需要支持5.1聲道、7.1聲道以及杜比全景聲。
目前,在國內滿足以上條件的資源還比較少。
即使滿足條件,有些資源的效果也并不是很明顯,而效果比較好的資源就更加稀少。
經過多次測試,支持“空間音頻”效果比較好的是《復仇者聯盟4:終局之戰》。
當開啟空間音頻功能時,可以明顯地感覺到聲音仿佛不是從耳機中發出來的,而是來自正對面的距離人臉幾十厘米的固定空間,聲場早已超出耳機所覆蓋的范圍,甚至會產生正在用播放設備外放的錯覺。
而在向左或向右轉頭時,雙耳與音源的相對位置發生了變化,此時模擬出的發聲源會跟隨人臉轉動,始終保持在人臉的正對面,給人一種時刻被環繞的感覺。
但是,在體驗的過程中,筆者發現模擬發聲源并不是同步地跟隨頭部,而是會有幾秒鐘的延遲,大概在你轉動頭部6、7秒之后,模擬發聲源才會移動到人臉的正對面。
再一個就是頭部保持不動,而將播放設備移動到一旁,模擬發聲源并不會跟隨設備移動,始終還是保持在人臉正對面。
在一篇名為《預測性的頭部跟蹤的雙耳音頻渲染》的專利中,找到了延遲產生的原因。
專利中提到,在所渲染的音頻通過耳機播放時,用戶的頭部可能已移動。
當頭部跟蹤數據和音頻在播放設備和耳機之間通過無線傳輸時,就會產生延遲現象。
在耳機上執行音頻流的渲染,可以減輕延遲問題。
但是,雙耳音頻渲染是計算密集型的,拿AirPods Pro耳機為例,它的H1芯片的計算力明顯是不如iPhone的,因此渲染工作由iPhone端執行效果會好于耳機端。
iPhone可基于頭部跟蹤數據來預測頭部取向/位置,并且基于該預測來渲染音頻流。
這可能導致虛擬音頻源在頭部運動改變(即,開始、結束、加速)時偏離目標,從而導致實際頭部位置與預測不同。
這也就解釋了模擬發聲源跟隨頭部轉動會產生延遲的原因。
同時,專利中也提供了緩解延遲現象的解決方案。
渲染設備(iPhone)不是基于已知或預測的頭部位置來生成單個音頻流,而是基于頭部跟蹤數據渲染用于多個不同頭部位置的多個音頻流。
耳機(AirPods Pro)基于當前頭部跟蹤數據從多個音頻流中選擇距離實際頭部位置最近的一個音頻流。
選擇音頻流是一種相對簡單且低成本的操作,因此在耳機上只需要最小的處理能力。
如果音頻流中沒有任何一個音頻流與實際頭部位置緊密匹配,則耳機可選擇兩個最靠近的音頻流進行混合。
通過上述方式,可以緩解或消除感知到的頭部跟蹤延遲。
但是,從實際體驗來看,延遲現象依舊比較明顯。
當然,在蘋果公司的這篇專利中,看杜比全景聲的視頻、聽7.1聲道的音頻僅僅是空間音頻技術應用的一方面,而更大的方面則是應用到VR/AR即虛擬與增強現實技術上。
專利中也公開了相關的實施例:在VR/AR系統中,用戶可以穿戴頭盔、護目鏡或眼鏡等設備,這些可穿戴設備采集環境信息(視頻、深度信息、照明信息等)及用戶信息(用戶的表情、眼睛移動、頭部運動、注視方向、手勢等),然后將信息無線傳輸給基站,由基站負責運算,渲染出顯示的虛擬內容和伴隨音頻,再由可穿戴設備顯示給用戶。
圖像和視頻跟隨人的運動而運動,使得用戶會感覺自己仿佛是從第一人稱角度在場景中移動,從視覺和聽覺上給人一種逼真的臨場感,大大提高用戶的體驗。
讀完整篇專利,感嘆于蘋果的科技創新,更被蘋果的專利布局的大局觀所震撼。
空間音頻僅僅是蘋果未來規劃路上的一小步。
結合蘋果之前在iPad Pro等設備上搭載LiDAR激光雷達掃描儀,我們可以預見VR/AR才是蘋果布局的重要領域,空間音頻不過是龐大的VR/AR應用中的一個組成部分。
目前的空間音頻雖然還不夠完美,但相信這些問題都會在不久的未來得到解決。
符合這些條件可以享受專利年費費減
一、什么是專利費減 我國專利法實施細則有關專利費減的規定: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繳納專利費用有困難的,可以按照規定向國知局提出減繳或者緩繳的請求。
即申請人可以按照專利局的規定,少交一定比例的官費。
二、專利費減的條件是什么 2022年7月1日起,新執行的專利費減條件如下:
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5000元(年6萬萬元)的個人; 上年度企業應納稅所得額低于100萬元的企業; 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非營利性科研機構。
應當注意的是,2個或者2個以上的個人或者單位,為共同專利申請人或者共有專利權人的,應當分別符合費用減繳條件。
任一方不符合條件,不予享受減繳。
目前,可以申請減繳的費用包括以下四種:
申請費(不包括公布印刷費、申請附加費); 發明專利申請實質審查費; 復審費; 年費(自授予專利權當年起十年內的年費) 三、什么是專利年費繳納期限延長的政策 由于疫情期間,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穩定經濟發展的有關精神,國家知識產權局發布了第四八六號公告,實施專利年費繳納期限延長的政策。
對于專利年費(不含授權后首年年費)繳費絕限落在2022年6月15日至2022年12月31日之間,且享受我國專利費用減繳政策的專利權,該專利年費繳納絕限自動延長至2023年6月15日(有一個月寬限期到2023-7-17日)期間則不產生滯納金。
若過了2023-7-17日期滿前未繳納或繳足相應年費的,國知局將下發《繳費通知書》,屆時將產生滯納金。
四、已授權的年費案件,如何才能享有費減 符合費減備案條件的申請人或專利權人需要在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費減備案系統中辦理費減備案。
備案成功后,需要逐個案件向國知局提交《費用減繳請求書》,若國知局審批合格,則該案將享有授權后連續十年年費官費的費用減繳政策,費用減繳比例為70%或85%。
需要注意的是:
1、若案件為共同申請人(僅限兩個申請人),則需要每個申請人都完成費減備案后,逐個案件向國知局提交《費用減繳請求書》,審批合格后才能享有費減政策,且費減比例為70%。
2、若案件享有費減政策的情況下,中途變更專利權人,則需要看受讓人是否享有費減政策。
若受讓人不享有費減政策,則案件后續年費將按照正常年費標準收取;若受讓人享有,則案件需要重新提交《費用減繳請求書》,且至少需要在當年年費繳費絕限的2個半月前提交,才有可能享有當年的年費減繳。
若案件當年的繳費絕限將近,也可以先繳費后,等待國知局扣費完成,再進行專利權人變更,變更成功后若受讓人享有費減政策,再向國知局重新提交《費用減繳請求書》,以確保案件后續年度繼續享有費減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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