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類的商標可以用嗎?,不得作為商標使用的特殊標志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3-07-18 23:14:00 瀏覽: 次
今天,樂知網小編 給大家分享 不同類的商標可以用嗎?,不得作為商標使用的特殊標志
不同類的商標可以用嗎?
一、不同類的商標可以用嗎? 商標跨類使用構成侵權的,相關處罰如下: 商標侵權屬于特殊的民事侵權行為,應當依民法及商標法與關規定承擔民事侵權責任。
我國民法典第一編總則規定,公民、法人的著作權(版權)、專利權、商標專用權、發現權發明權和其他科技成果權受到剽竊、改、假冒等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權、消除影響、賠償損失。
同時,《商標法》第39條規定被侵權人可以要求侵權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賠償被侵權人的損失。
具體地說,承擔責任的方式有以下幾種: 1、停止侵害。
只要商標權仍在存續期間,只要侵權行為實際存在,不論侵權行為是否造成商標權人的實際財產損失,不論侵權行為持續時間長短,表現形式如何,均要求侵權人立即停止其侵權行為。
停止侵害表現為,停止繼續生產或銷售侵權產品,停止繼續制造或銷售他人注冊商標標識,停止在同一種或類似的商品上使用他人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停止繼續為侵權行為提供各種便利條件等。
2、消除影響。
商標權人因侵權遭受商譽損害的,有權要求侵權人在侵權行為造成影響的范圍內以登報等方式消除影響,恢復聲譽。
實踐中,也可以由被侵害人在報紙等新聞媒介上公開發表聲明,以澄清被侵權的事實真相,費用由侵權人自行負擔。
3、損害賠償。
商標權人因侵權遭受財產損失和商譽損失的,有權要求經濟賠償、賠償額為侵權人在侵權期間因侵權所獲得的利潤(損除成本和稅金的獲利部分),或者被侵權人在被侵權期間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每件產品的利潤乘以減少的銷售總量之和),對此賠償額計算方法被侵權人有權選擇。
根據商標有關規定,對于商標侵權行為,被侵權人可以向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求處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有權采取如下處理措施: 1、責令立即停止銷售; 2、收邀并銷毀侵權商標標識; 3、消除現存商品上的侵權商標; 4、收繳直接專門用于商標侵權的模具、印板或者其他作案工具; 5、如果采取前四項措施不足以制止侵權行為的,或者侵權利行為與商品難以分離的,責令并監督銷毀侵權商品; 6、根據情節處以非法經營額5%以下或者侵權所獲利潤五倍以下的罰款。
對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單位的直接責任人員,可以根據情節處于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二、商標跨類使用侵權行為如何維權? 商標被侵權,可以通過以下方式進行維權: 1、當事人協商 根據《商標法》第六十條規定,侵權人侵犯商標所有權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的,當事人之間可以就因此引起的糾紛進行協商解決,商標所有權人可以要求侵權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銷毀侵權商標標識等。
2、工商投訴、舉報 當與商標侵權人就商標侵權糾紛不能通過協商解決時,商標所有權人可以通過前期收集的商標侵權人侵權行為的證據材料向相關工商主管部門進行投訴或舉報,工商部門處理時,若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可以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毀侵權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權商品、偽造注冊商標標識的工具,對違法經營額五萬以上的,可以處違法經營額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收違法經營額或違法經營額不足五萬元的,可以處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3、法院訴訟 當商標所有權人經過與商標侵權人協商或通過向工投訴舉報仍不能解決商標侵權糾紛的,此時作為商標所有權人可以采取將爭議提交給法院訴訟解決,并提請諸如停止侵權行為、賠償經濟損失、登報道歉及消除影響等訴求。
三、申請商標注冊程序是怎么樣的?
不得作為商標使用的特殊標志
法律分析:如果是未成年人,家長的行為構成違法,對于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無正當理由造成學生輟學的行為,強制主體是當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由他們對違法的父母或監護人給予批評教育,責令限期改正,政府還可以作為訴訟主體提前公益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第十一條 凡年滿六周歲的兒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送其入學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條件不具備的地區的兒童,可以推遲到七周歲。
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或者休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提出申請,由當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批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第十六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履行下列監護職責: (一)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 (二)關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狀況和情感需求; (三)教育和引導未成年人遵紀守法、勤儉節約,養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為習慣; (四)對未成年人進行安全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 (五)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權利,保障適齡未成年人依法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 (六)保障未成年人休息、娛樂和體育鍛煉的時間,引導未成年人進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動; (七)妥善管理和保護未成年人的財產; (八)依法代理未成年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九)預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為和違法犯罪行為,并進行合理管教; (十)其他應當履行的監護職責。
不得作為商標注冊的三種情形一戶
(一)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國歌、軍旗、軍徽、軍歌、勛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國家機關的名稱、標志、所在地特定地點的名稱或者標志性建筑物的名稱、圖形相同的; (二)同外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軍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該國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間國際組織的名稱、旗幟、徽記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該組織同意或者不易誤導公眾的除外; (四)與表明實施控制、予以保證的官方標志、檢驗印記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授權的除外; (五)帶有欺騙性,容易使公眾對商品的質量等特點或者產地產生誤認的; (六)有害于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
(一)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圖形、型號的; (二)僅僅直接表示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量及其他特點的; (三)缺乏顯著特征的。
(一)就相同或者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未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
(二)就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已經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誤導公眾,致使該馳名商標注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的,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
不同類的商標可以用嗎? 的介紹就聊到這里。
更多關于 不得作為商標使用的特殊標志 的資訊,可以咨詢 樂知網。
(樂知網- 領先的一站式知識產權服務平臺,聚焦 專利申請,商標注冊 業務)。
關鍵詞: 如何申請專利 專利代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