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專利怎么處罰,侵權糾紛和合同糾紛的區別是什么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3-07-13 23:01:55 瀏覽: 次
今天,樂知網小編 給大家分享 侵權專利怎么處罰,侵權糾紛和合同糾紛的區別是什么
侵權專利怎么處罰
一、 根據專利法及其有關法律的規定,侵權行為人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包括民事責任、行政責任與刑事責任。
(一)行政責任 對專利侵權行為,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有權責令侵權行為人停止侵權行為、責令改正、罰款等,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應當事人的請求,還可以就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數額進行調解。
(二)民事責任 1、停止侵權 停止侵權,是指專利侵權行為人應當根據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的處理決定或者人民法院的裁判,立即停止正在實施的專利侵權行為。
2、賠償損失 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數額,按照專利權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確定;被侵權人所受到的損失或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可以參照該專利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確定。
3、消除影響 在侵權行為人實施侵權行為給專利產品在市場上的商譽造成損害時,侵權行為人就應當采用適當的方式承擔消除影響的法律責任,承認自己的侵權行為,以達到消除對專利產品造成的不良影響。
(三)刑事責任 依照專利法和刑法的規定,假冒他人專利,情節嚴重的,應對直接責任人員追究刑事責任。
二、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專利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干規定》第二條的規定:“專利糾紛第一審案件,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級人民法院管轄。
” 第五條規定:“因侵犯專利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侵權行為地包括:被控侵犯發明、實用新型專利權的產品的制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等行為的實施地;專利方法使用行為的實施地,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的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等行為的實施地;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的制造、銷售、進口等行為的實施地;假冒他人專利的行為實施地。
上述侵權行為的侵權結果發生地。
” 根據此規定,如果你選擇向人民法院起訴的話,那么就應當向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起訴。
如果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的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對一審專利案件有管轄的人民法院,那么就要向該地的中級人民法院起訴。
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六十條未經專利權人許可,實施其專利,即侵犯其專利權,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
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可以責令侵權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當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處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侵權人期滿不起訴又不停止侵權行為的,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進行處理的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應當事人的請求,可以就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數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同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 第八十五條 除專利法第六十條規定的外,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應當事人請求,可以對下列專利糾紛進行調解: (一)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歸屬糾紛;
侵權糾紛和合同糾紛的區別是什么
1、未經專利權人許可實施其專利的侵權行為 這里所說的“實施”針對不同性質的專利,其含義也有所不同,一般情況下,非法實施他人專利比較隱蔽,有時是改頭換面,將原來專利進行非實質性改動,看似不同,實則沒有新內容;有時只是部分侵權,侵權人的產品可能比原專利技術更進步,效果更好,但確實使用了他人專利,不論使用的程度有多大,都構成侵權。
對侵權行為,專利權人或利害關系人可以請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訴訟時效為2年,自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得知或應當得知侵權行為之日起計算。
2、假冒他人專利的侵權行為 假冒他人專利是指在非專利技術產品上或廣告宣傳中注明專利權人的專利標記和專利號,使公眾誤認為是他人的專利產品的行為。
被假冒的專利是客觀存在的有效專利,因此這種行為直接危害專利權人的利益,欺騙消費者,擾亂了專利管理秩序,它比第一種專利侵權行為情節更為嚴重。
1、立即聘請專利代理人,調閱原告的專利文件,了解案情。
2、配合專利代理人收集材料,進行專利檢索,準備專利無效的的證據,并在十五天的答辯期內向專利復審委提出專利無效請求。
3、研究起訴狀內容和原告證據材料,收集對原告訴訟請求的反訴證據,配合代理人撰寫答辯狀,一方面提供專利無效請求證據,請求法庭依法中止訴訟程序;另一方面針對原告訴狀中的請求和證據,提出答辯和反訴。
在十五天答辯期內向專利復審委提出無效請求的,并向法院出示專利無效的受理通知書,法庭一般會中止訴訟程序,等待專利復審委對無效請求的決定。
此后,一方面由專利代理人進一步完成整個無效程序中的意見陳述和口審等工作,若專利被無效了就不存在專利侵權問題;另一方面,在專利代理人的指導下,進一步做好有關的后續應對工作,研究原告的訴訟請求和證據,進一步收集反證證據,等待不能被完全無效后的對策以及應對法庭的再次開庭。
1、侵犯的權利不同侵權行為所侵犯的是絕對權,其違法性體現在違反法律直接規定的、針對一般人的義務;違約行為所侵犯的是一種相對權,其違法性表現在當事人違反自已設立的、并針對特定當事人的義務。
2、當事人之間的關系不同侵權行為的侵害人和受害人之間并不存在合同法律關系,只是由于侵權行為的發生,才在當事人間產生侵權損害賠償關系;違約責任是以合同的有效存在為前提的,只有當存在有效合同,且當事人違反合同規定的情況下,才能產生違反合同的民事責任。
3、行為主體的不同侵權行為的主體在一般情況下是不特定的,行為人可以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也可能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行為人不具有民事責任能力,不影響受害人享有的損害賠償請求權的實現;違約行為的主體是特定的合同當事人,由于合同當事人必須具備民事行為能力,因此違約行為的主體也只能是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人。
4、承擔的責任不同實施侵權行為將依法承擔侵權的民事責任;實施違約行為將承擔違約責任。
侵犯專利不夠立案標準怎么辦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 (一)非法經營數額在五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三萬元以上的; (二)假冒兩種以上注冊商標,非法經營數額在三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節嚴重的情節。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侵犯知識產權罪違反知識產權保護法規依法應該得到相應的處罰: 犯知識產權罪條款如下: 《刑法》第二編分則、第三章、第七節 侵犯知識產權罪 第二百一十六條 【假冒專利罪】假冒他人專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第二百一十四條 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銷售金額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第二百一十五條 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第二百一十六條 假冒他人專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進行處理的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應當事人的請求,可以就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數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可處理專利侵權糾紛,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可以責令侵權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當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處理通知之日起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侵權人期滿不起訴又不停止侵權行為的,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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