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續展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國內專利收費標準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3-07-10 16:15:33 瀏覽: 次
今天,樂知網小編 給大家分享 商標續展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國內專利收費標準
商標續展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商標續展是指注冊商標所有人在商標注冊有效期屆滿十年后的一段時間內,依法辦理一定的手續,延長其注冊商標有效期的制度。
要申請商標續展就要提前準備好申請材料,在申請時提交給工作人員。
那么,商標續展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呢? 小編為您介紹。
商標續展需提交的材料: 1、應提交的申請書件為: (1)《商標續展注冊申請書》; (2)申請人經蓋章或者簽字確認的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 (3)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書》,直接在商標注冊大廳辦理的提交經辦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原件經比對后退還); (4)注冊證復印件; (5)申請文件為外文的,還應提供經翻譯機構或代理機構簽章確認的中文譯本。
2、具體說明 (1)按照申請書上的要求逐一填寫,且必須是打字或者印刷。
申請人是自然人的,應在姓名后填寫身份證件號碼。
(2)每一件商標應提交續展注冊申請書1份。
(3)直接來商標注冊大廳辦理的,應提交經辦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應提交商標代理委托書。
(4)申請續展的商標為共有商標的,應以代表人的名稱提出申請。
(5)根據《商標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被異議的商標經裁定異議不能成立而核準注冊的,商標注冊申請人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時間自初審公告三個月期滿之日起計算。
因此,尚處在異議、異議復審、異議復審訴訟中的商標,已到商標續展期的,可以在有效期期滿前十二個月內申請續展;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申請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
國內專利收費標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的規定,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專利和辦理有關手續,應當繳納費用。
那么國內專利收費標準是怎樣的呢? 小編為您介紹。
一、申請費 (一)發明專利:900元 1、一個申請人減繳后應繳:135元 2、兩個及以上申請人減繳后應繳:270元 (二)發明專利印刷費:50元 (三)實用新型專利:500元 1、一個申請人減繳后應繳:75元 2、兩個及以上申請人減繳后應繳:150元 (四)外觀設計專利:500 1、一個申請人減繳后應繳:75元 2、兩個及以上申請人減繳后應繳:150元 二、發明專利申請審查費:2500元 (一)一個申請人減繳后應繳:375元 (二)兩個及以上申請人減繳后應繳:750元 三、復審費 (一)發明專利:1000元 1、一個申請人減繳后應繳:150元 2、兩個及以上申請人減繳后應繳:300元 (二)實用新型專利:300元 1、一個申請人減繳后應繳:45元
在發明專利答辯審查意見注意事項
在發明專利申請過程中,審查員將根據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文件對專利申請文件進行初步審查和實質審查,其目的主要是審查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文件是否符合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
下面 小編為你介紹。
在發現存在可以補正的缺陷時,審查員通知申請人以補正的方式消除缺陷,使其符合公布的條件,在發現存在不可克服的缺陷時,審查員作出審查意見書,指明缺陷的性質,并通過駁回的方式盡早結束審批程序。
另外,還要確定發明專利申請是否應當授予專利權,特別是確定其是否符合專利法有關“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的規定。
在這個必經過程中,申請人可能會多次收到審查意見書,對審查意見書的答復將直接影響到專利申請的過程及結果。
為了使串請人早日順利取得發明專利權,在答復審查意見通知書時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先看一個例子在申請號為xxxxxxxxxxxxx的專利申請審查過程中,審查員在一通中指出權利要求1中所述的步驟存在不清楚的問題。
申請人在答復一通時,在說明書中添加了一些說明性的文字,而這些并不能從原始文件中直接推導出來,因此,導致修改超出范圍,不符合專利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
在第二次審查意見通知書(簡稱二通)中,審查員指出超范圍的問題,要求申請人刪除超出范圍的內容。
結果,在答復二通時,申請人僅僅在意見陳述書中說明將所修改的一部分說明書內容還原為原說明書內容,而未提交替換頁。
審查員只有發了三通,發明人的申請才最終得以授權。
我們來分析一下本案審查過程中都存在哪些問題。
首先,申請人在一通中沒有更好地理解審查員的意圖。
審查員指出權利要求中存在不清楚的問題,申請人只要針對問題之所在修改權利要求很容易就可以克服該缺陷,而申請人卻以為是說明書中描述不清楚,因此,對說明書作了進一步的修改和解釋,而未對權利要求進行修改。
因而不僅沒有克服權利要求的缺陷,還致使修改超范圍。
在二通答復中,申請人雖然認為應該刪除超出范圍的內容,卻沒有提交替換頁,而只是將說明書內容還原為原說明書內容。
而根據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五十二條的規定,除審查員依職權修改明顯錯誤的情況外,不論采用什么方式提出修改意見,都必須以申請人正式提交的書面修改文件為依據。
只在意見陳述中說明是不行的。
從上面例子我們可以看到,在答復審查意見陳述和修改時時常會出現一些問題,了解在答復審查意見的注意事項十分必要。
第一、針對專利法第二十六條第四款問題的答復 該問題主要包括權利要求概括范圍過寬、說明書中沒有記載、與說明書中記載的不一致。
對于概括范圍過寬的問題,往往出現在說明書中只有一個實施實例,而在權利要求中卻使用上位、功能性或概括性的語言概括了一個比較寬的保護范圍。
如果申請人能夠提出證據,說明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在說明書給出情報的基礎上,能夠容易地將發明或者實用新型擴展到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也是可以的,否則就不會被審查員接受。
說明書中沒有記載以及與說明書不一致的情況,在產品權利要求中尤其容易出現,經常是權利要求中的一個部件在說明書中沒有記載或者權利要求中是一個部件而說明書中是多個部件,或者權利要求中是兩個部件而說明書中只有一個部件與之對應。
在這種情況下,除非是申請人指出說明書中什么地方有記載或者刪除沒有記載的內容,或者修改使得權利要求與說明書描述一致,否則是無法說服審查員的。
有時候申請人在意見陳述和修改時,將指出不符合專利法第二十六條第四款的權利要求補入說明書中,以使該權利要求得到說明書的支持,這經常也不能被接受。
因為原始說明書中沒有公開這樣的方案,即使補入也僅僅只是形式上的支持而已,可能不能滿足實質性的支持要求。
第二、針對專利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第三款問題的答復 對于新穎性,申請人需要仔細考察對比文件是否確實與本申請的權利要求相同,有時候審查員的理解也會有偏差或者有的區別點沒有注意到。
但是需要說明的是,對于技術特征的理解,審查員和申請人并不十分相同。
因為有時候權利要求中使用的是上位的概念,包含了很多內容,而對比文件使用的是下位的概念,因此,申請人對此要多加注意。
或者是申請人在說明書的基礎上把權利要求理解在一個較窄的范圍內,而實際上權利要求本身并沒有相應的限定。
如果申請人沒有意識到這一點而與審查員作辯解,并且堅持不改,那么,可能會導致駁回申請。
而對于創造性,不僅要注意對比文件的技術特征是否確實與本申請的權利要求相同,還要注意其中所用的公知常識是否確實是公知的,多個對比文件以及對比文件與公知常識的結合是否顯而易見,一般反駁時通常就在這些地方。
需要注意的是,申請人常常在辯駁時會說明本發明與對比文件有何不同,而忽略不同點在權利要求中的體現。
如果是這樣,審查員就不會接受。
第三、針對專利法第二十一條第二款問題的答復 對于這種問題,申請人需要注意的是,審查員所認為缺少的這些特征是否確實是本發明所必需的還是可選的,或者認為部分必要。
由于申請人是該發明的締造人,他對發明創造有著更加透徹的理解,審查員難免存在理解有偏頗之處。
因此,申請人在答復意見時是有爭辯余地的。
第四、針對實施細則第二十條第一款問題的答復 在答復這一條意見時容易出現的問題就是,申請人在意見答復中陳述,說明書哪一部分中有清楚的記載,因此,權利要求是清楚的。
但是,這種陳述往往是不會被接受的,因為說明書中有清楚記載并不等于權利要求中就不需要清楚記載。
我們希望看到權利要求本身所要求保護的技術方案是一個清楚完整并且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可實現的方案。
因此,對于這一條意見的答復,一般情況下就是將其修改清楚。
第五、應注意的其他事項 針對審查員對權利要求提出的問題,在答復時應注意針對權利要求進行修改,不要去修改說明書。
說明書中除了適應性修改之外,最好不要對說明書進行修改,以避免出現修改超出范圍的問題。
商標續展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的介紹就聊到這里。
更多關于 國內專利收費標準 的資訊,可以咨詢 樂知網。
(樂知網- 領先的一站式知識產權服務平臺,聚焦 專利申請,商標注冊 業務)。
關鍵詞: 專利申請 發明專利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