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獨占許可合同要求都有哪些?,專利知識產權合同注意事項有哪些?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3-07-07 01:20:36 瀏覽: 次
今天,樂知網小編 給大家分享 專利獨占許可合同要求都有哪些?,專利知識產權合同注意事項有哪些?
專利獨占許可合同要求都有哪些?
專利開發人對于自己研究開發的專利有轉讓、承租、專享等權利。
如果,開發人對自己的專利在規定期限內,特定的區域里,將使用權轉讓給他人使用,并且在此期間,自己將不再使用本專利,那么,對方對此專利就享有獨占權利,一般雙方都會簽訂合同,那么,專利獨占許可合同要求都有哪些? 與普通許可合同相比,獨占許可合同具有以下特點: (1)合同一經簽訂,出讓方在合同有效期間,不得在合同約定的地區內向第三者授予同一種技術或商標的許可。
即使是出讓方本人,也不得在這一地區內使用該項技術或商標制造、銷售產品。
地域范圍和時間范圍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約定,可以是一個國家或幾個國家,也可以是一個特定的地域,如東南亞國家、歐共體國家等。
(2)受讓方取得技術或商標的使用權后,在規定的區域內有權使用該項技術或商標。
如果這個區域內有某客戶向出讓方訂購產品,出讓方必須將客戶的訂單轉給受讓方,讓受讓方制造和籬。
受讓方在征得出讓人同意后,還可以與第三者簽訂從屬許可合同,將其受讓來的技術或商標使用權再轉讓給第三人。
(3)獨占許可合同中的特許權使用費要比普通許可合同高出許多。
據國際許可貿易工作者協會公布的資料,獨占許可合同的特許權使用費要比普通許可合同高66—100%。
在美、日和西歐等發達國家,獨占許可合同相當普遍,這些國家的大公司往往愿意出高價,以獨占許可合同形式獲得先進技術,以便壟斷合同產品的銷售市場,獨霸一方。
實際上,獨占許可合同是出讓方與受讓方就該技術或商標劃分其在國際市場上的勢力范圍的協議。
提供范本如下: 專利實施獨占許可合同 許可方是_________號中國專利的惟一專利權人。
許可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將_________號專利項下的發明向中國專利局提出申請,申請號是_________,中國專利局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批準_________號專利權。
許可方有權和同意給予上述專利實施許可證。
被許可方同意得到許可方上述專利實施許可證。
雙方通過協商訂立條款如下: 第一條 許可證的類型 1。本許可證系一項獨占許可證。
2。許可方不得在第三條所列的合同地區內制造、使用和銷售本許可證產品。
3。被許可方有權授予分許可證。
4。本獨占許可證未經許可方允許不得轉讓。
第二條 技術使用范圍 1。許可方確定_________號專利的保護范圍是_________。
2。許可方已在合同地區以外的地區使用_________號專利技術,許可方根據使用結果確定達到以下技術水平。
3。_________號專利的全部技術使用范圍為本合同許可證的技術使用范圍。
第三條 合同地區 1。本獨占許可證授予以下地區:_________。
2。被許可方不得在上述地區以外的其他地區制造、使用和銷售本許可證產品。
專利知識產權合同注意事項有哪些?
一、許可的標的 專利權與傳統的財產權不同,它的權利不是簡單的一項,而是“一束”,也就是說,是權利群。
專利權的具體可授權的權利項包括五種:生產、銷售、銷售展示、進口、使用等。
另外,專利還具有地域性。
所以,在簽訂許可合同前,雙方必須明確:專利許可人到底將哪些權利授權給被許可人?授權被許可人力利用技術制造什么產品?授權被許可人在什么范圍內銷售和使用?這些在許可協議中必須明確,以免在日后執行協議時引起官司。
二、專利所有權問題 被許可人一定得注意,許可的標的專利到底是屬于什么人或法人的?很多國外的企業用不同的主體申請專利,這給專利許可造成了很大混淆。
所以在接受許可是被許可人一定要檢查許可人的權屬證書,可能的話要將該證書的復印件作為合同的附件,免得在接受授權后被第三人起訴。
如果發現專利許可人并不擁有該項專利,或者并不擁有其授權的專利組合中的某項專利的所有權,那被授權人一定得要求許可人提供其有權進行專利分許可的有關協議。
三、專利權有效性條款 就是在許可協議中要求被許可人承認專利的有效性,比如:“乙方(被許可人)認同許可使用的專利是有效的,是可以行使的。
……對于任何與許可使用的專利有關的權利要求,乙方在任何時候都不應該直接或間接的反對授予權利,不應該直接或間接地對權利的有效性和可實施性提出異議。
” 也就是說,只要你簽訂了這個協議,那就說明你認可了我的專利,以后不能以專利無效來尋求擺脫,不能反悔說這個專利不具備可實施性。
可事實是,專利是否有效,不是由合同決定,也不是被許可人認可,更不是專利授權人一廂情愿就能解決的,而是要通過專利局的復審或者專利法官的審查。
所以,在美國,這樣的條款基本上是無效的,法官認為這樣的條款“有濫用專利權的嫌疑”,而且包庇了專利權人在申請專利過程中可能存在的欺詐行為。
四、訴訟義務分配條款 當被許可的專利被第三人侵犯時,由誰來對侵犯專利的人起訴?這是專利許可合同 個重要條款,許可雙方一定要在合同中有明確約定,特別是約定訴訟費用由誰支付——其中包括付給律師的律師費。
作為專利被許可人,為了保護自己的利益,也應該主張加入幾個條款,如:(1)如果侵權事件導致專利被許可人無法享有一個專利許可合同的經濟利益,技術受讓人有權終止該許可合同,并要求一定比例的賠償。
(2)專利權人有義務列舉有侵權可能的第三方專利,以提醒被許可人注意。
五、對專利品質的保證條款 在一般的商品買賣合同中,出售方一定得保證自己出售的商品在性能上能達到使用的要求,在所有權方面不會侵犯第三人的權利。
但在專利許可合同中,這樣的保證是很少的;反之,專利授權人會做出相反的規定,不對專利的“品質”和是否侵權作出保障。
六、注意價格條款
專利知識產權糾紛證據收集需要哪些
一、專利知識產權糾紛證據收集需要哪些 1、主體資格證據的收集 原告主體資格(即專利權人)的證據,這個比較簡單,一般只要具備專利證書、專利登記本、專利年費交納票據等即可。
2、侵權事實證據的收集 根據專利法相關法條的規定,外觀設計專利侵權行為必須符合一定的要件,一般為:未經權利人許可;實施專利;制造、銷售、進口外觀設計專利產品。
3、損失賠償證據的收集 以上就是關于侵犯專利權案件證據如何收集這方面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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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知識產權糾紛處理方式有什么以及常見的糾紛有哪些 1、協商是指雙方當事人在知識產權糾紛發生后,在自愿互諒的基礎上,按照有關法律的規定,通過直接的協商和談判,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從而使糾紛得到解決的活動。
2、調解是指知識產權糾紛發生后,經雙方當事人申請,由人民法院、仲裁機構或調解人從中協調,使雙方當事人在自愿協商的基礎上,互作讓步,達成協議,從而使糾紛得到解決的活動。
3、行政處理是指知識產權糾紛有關的當事人或者不特定第三人請求知識產權行政管理機關處理其知識產權糾紛或與知識產權有關的侵權等違法行為的活動。
4、仲裁是指知識產權糾紛雙方當事人在自愿基礎上達成協議,將糾紛提交仲裁機構審理,由仲裁機構做出對爭議雙方均有約束力的裁決的解決糾紛的制度。
當事人可以根據仲裁裁決或調解書要求對方承擔責任或履行義務,也可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5、民事訴訟是指人民法院在知識產權糾紛雙方當事人的參與下審理和解決知識產權糾紛案件的訴訟活動。
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做出要求對方承擔責任或履行義務的判決書或調解書,并可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知識產權侵權行為,在情節不是很嚴重的情況下,雙方可以協商進行解決問題,在雙方協議達不成一致的情況,可以到有管轄權限的人民法院進行起訴。
起訴一定要帶著相關的證據,比如專利證書或者是專利繳費單等。
知識產權的使用權有哪些許可方式? 知識產權侵權有哪些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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