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漢標訴專利復審委員會專利行政糾紛案,河南省專利廣告管理暫行辦法發布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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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漢標訴專利復審委員會專利行政糾紛案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 行 政 判 決 書 原告沈漢標,男,漢族,1972年8月1日出生,住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雅逸街16號701房。
委托代理人梁朝玉,北京金之橋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專利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林建軍,北京金之橋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專利代理人。
被告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區北四環西路9號銀谷大廈10-12層。
法定代表人廖濤,副主任。
委托代理人崔國振,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行政訴訟處審查員。
委托代理人杜微科,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行政訴訟處審查員。
第三人廣州市戀伊家庭用品制造有限公司,住所地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員村五橫路文沖路6號之一部位。
法定代表人李ト,董事長。
委托代理人孫振鐸,北京金言誠信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專利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李j城,男,漢族,1975年9月27日出生,揭陽市南光實業有限公司市場部經理,住廣東省揭陽市揭西縣棉湖鎮云湖居委花園路12號之276。
第三人揭陽市南光實業有限公司,住所地廣東省揭陽市揭西縣棉湖鎮電視差轉臺后。
法定代表人李ト,董事長。
委托代理人孫振鐸,北京金言誠信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專利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李j城,男,漢族,1975年9月27日出生,揭陽市南光實業有限公司市場部經理,住廣東省揭陽市揭西縣棉湖鎮云湖居委花園路12號之276。
原告沈漢標不服被告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簡稱專利復審委員會)作出的第7564號無效宣告請求審查決定(簡稱第7564號決定),在法定期限內向本院提起行政訴訟。
本院于2005年12月26日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庭,并通知廣州市戀伊家庭用品制造有限公司(簡稱戀伊公司)和揭陽市南光實業有限公司(簡稱南光公司)作為本案的第三人參加訴訟,于2006年3月31日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
原告沈漢標的委托代理人梁朝玉、林建軍,被告專利復審委員會的委托代理人崔國振、杜微科,第三人戀伊公司和第三人南光公司的共同委托代理人孫振鐸、李j城到庭參加了訴訟。
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第7564號決定系專利復審委員會針對戀伊公司和南光公司就沈漢標所擁有的名稱為“一種晾衣架”的實用新型專利(簡稱本專利)所提出的無效宣告請求而作出的。
專利復審委員會在第7564號決定中認定:一、本專利權利要求1的創造性。
首先,本專利權利要求1與特開平10-57692日本公開特許公報(A)(簡稱對比文件2)相比,區別技術特征在于本專利權利要求1的掛頭在掛環軸向的兩側設置有凸緣,而對比文件2的吊鉤主體上部可在槽溝中移動的大口徑部分在吊鉤的軸向沒有設置凸緣。
但在對比文件2的啟示下,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可以很容易地將吊鉤大口徑部分改變為本專利權利要求1所述的兩側凸緣,并達到相同的目的,因此,權利要求1與對比文件2相比沒有實質性的特點和進步。
其次,本專利說明書具體實施方式與本專利權利要求1的技術方案是根本不同的,在該具體實施方式中,除了凸緣的技術特征外,還需要確定導槽與掛頭的形狀以及相互之間尺寸的配合,或者直接以“可以通過旋轉衣架利用凸緣將衣架固定在需要的位置”來限定凸緣,才能夠獲得沈漢標所主張的“通過旋轉衣架將其固定在需要的位置”的效果。
但權利要求1并未進行這種限定,兩者是不同的技術方案,權利要求1的技術方案不能達到沈漢標所主張的技術效果。
因此,本專利權利要求1不具有創造性。
二、本專利權利要求2的創造性。
本專利權利要求2與對比文件2的區別特征同樣是在于凸緣的技術特征,不具有創造性。
三、本專利權利要求3的創造性。
本專利權利要求3與對比文件2相比,二者的區別技術特征除了凸緣的技術特征之外,還存在導槽與掛頭在形狀上的差別,對比文件2導槽呈方形,且掛頭與導槽適應,其上下面均為平面。
這種變化是一種常規的變化,在權利要求中未對實現“可以通過旋轉衣架利用凸緣將衣架固定在需要的位置”的結構進行限定的情況下,對比文件2與權利要求3具有相同的功能。
權利要求3與現有技術相比沒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
四、本專利權利要求4-6的創造性。
權利要求4-6的附加技術特征均是本領域技術人員毋需花費創造性勞動而可以進行的常規選擇,不具有創造性。
據此,專利復審委員會作出第7564號決定,宣告本專利權全部無效。
沈漢標不服第7564號決定,在法定期限內向本院提起行政訴訟,其訴稱:一、第7564決定程序違法。
1、本案的無效是2004年9月6日被受理的,口頭審理時間卻是2005年8月8日,顯然第三人口頭審理時提出的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二十一條第二款的無效理由遠遠超過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六十六條規定的一個月時間,依法應不予允許。
2、專利復審委員會未給予原告合理的答復期限,并在未考慮原告答復的情況下就作出決定,違反了“公正執法原則”和“文件轉送規定”。
專利復審委員會于2005年9月8日向沈漢標發出的《無效宣告請求審查通知書》僅給出7天的時間提交補充意見陳述書,不符合《審查指南》文件的轉送的規定。
盡管沈漢標在2005年9月30日規定的時間內提交了的書面意見,但是第7564號決定作出的時間是2005年9月26日,沒有考慮沈漢標提交的補充書面意見,違反《審查指南》規定的公正執法原則。
3、專利復審委員會在允許第三人提出新的無效理由后又不進行全面審理,違反“請求原則”。
4、專利復審委員會將應予合案審理的兩個無效案分開處理違反了“合案審查”原則。
二、關于本專利權利要求1不具有創造性的評判既無證據支持又適用法律錯誤。
1、第7564號決定遺漏了本專利權利要求1與對比文件2的區別特征“掛環”,正是有了“掛環”才能確定“凸緣”的設置位置。
2、與對比文件存在區別技術特征的情況下,第7564號決定認定本專利沒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毫無證據支持、屬主觀臆斷。
本專利權利要求1的技術特征“掛頭在掛環軸向的兩側設置有凸緣” 既沒有被對比文件公開,對比文件也沒有給出任何解決其需要解決問題的技術啟示,因此本專利權利要求1具有專利法所要求的創造性。
3、第7564號決定就本專利權利要求1與說明書實施例間的關系認定不符合法律法規,用該兩者間的關系來評判權利要求的創造性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屬適用法律錯誤。
本專利的“衣架掛鉤”之所以能夠固定在“晾桿”的合適位置,就是因為“掛頭在掛環軸向的兩側設置有凸緣”的結構造成的,至于如何操作、通過什么原理來具體固定,說明書尤其是實施例結合附圖給出了詳細的說明,因此從本專利權利要求1的結構出發,按照說明書給出的操作方法,就可以實現“衣架掛鉤”在“晾桿”上合適位置的固定。
另外,第7564號決定所述“凸緣的作用”或者“通過旋轉衣架利用凸緣將衣架固定在需要的位置”等,均屬于功能或者方法特征,依法不應寫入權利要求中。
三、第7564號決定對本專利其它從屬權利要求創造性的認定存在上述同樣的錯誤。
綜上所述,第7564號決定程序違法、認定事實不清、理解和適用法律錯誤,導致決定錯誤。
請求人民法院依法撤銷第7564號決定并判決維持本專利權有效。
被告專利復審委員會辯稱:一、關于審查程序。
1、根據專利法實施細則第66條的規定,對于無效請求人在提出無效宣告請求之日起一個月內增加的理由,專利復審委員會可以不予考慮。
由于戀伊公司和南光公司在口頭審理時提出的本專利權利要求1不符合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的無效理由不需要新的證據支持,不屬于審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三章第3.1節規定的“專利復審委員會不予考慮”的情形,因此專利復審委員會接受該新理由符合專利法實施細則的規定。
2、專利復審委員會在2005年8月8日口審時已經告知沈漢標可以當庭答辯并在口審結束后補充關于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二十一條第二款的意見,并于2005年9月8日以書面方式再次通知沈漢標在收到通知書7日內針對上述無效理由提交補充書面意見,故專利復審委員會已經給予沈漢標充分的答辯時間。
更何況,在認定權利要求1-6不具備創造性的前提下,無效決定中根本沒有針對該項無效理由進行評述,也不可能對沈漢標的實體權利造成任何影響。
3、審查指南規定的請求原則并不要求對請求人提出的全部無效理由和證據進行逐一審查。
4、對于本案請求人之一的戀伊公司于2005年6月28日針對本專利提出的另一無效請求案是否要與本案合并審理,要根據具體情況來決定。
本案的審理程序并未違反審查指南的相關規定。
二、關于本專利的創造性。
堅持第7564號決定中的意見。
因此,專利復審委認為第7564號無效宣告請求審查決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程序合法,原告沈漢標在起訴狀中所述事實和理由不能成立,請求人民法院依法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維持第7564號決定。
河南省專利廣告管理暫行辦法發布實施
日前,《河南省發布專利廣告管理暫行辦法》印發實施。
該辦法明確在河南省境內從事以生產經營為目的的制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專利產品,或者使用專利方法以及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均需經專利權人許可。
任何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不得以盈利為目的,將非專利產品假冒專利產品或將非專利方法假冒專利方法,達到進入市場獲取利益的目的。
河南省知識產權局、各省轄市知識產權局為專利廣告出證部門,河南省知識產權局負責全省專利廣告出證管理工作,各省轄市知識產權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專利廣告出證管理工作。
該辦法規定,凡在電視、廣播、報紙、期刊、網絡等媒體利用廣告宣傳專利產品或者專利技術的廣告主需填寫“專利廣告出證申請表”,并向專利廣告出證部門提供專利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廣告內容,含音像資料、廣告發布形式說明、專利登記簿副本或當年繳納專利年費收據、轉讓或許可合同原件及復印件等材料,而后由專利廣告出證部門對材料進行審核,確定法律狀態,對符合專利廣告出證條件的,向申請人出具《專利廣告證明》。
廣告中涉及專利產品或者專利方法的應當標明專利權的類別和專利號;禁止在廣告中稱未授予專利權的專利申請和已經終止、撤銷、無效的專利為專利產品或專利方法。
未經專利廣告出證部門審查通過的涉及專利方法與產品以及有關專利活動的廣告,廣告經營者和廣告發布者不得進行廣告宣傳。
專利廣告發布不符合本辦法規定的,由省、省轄市知識產權局責令改正。
構成假冒專利行為的,依照專利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進行處罰。
為加強對專利廣告出證工作的管理,該辦法明確了省、省轄市知識產權局在對專利技術與產品及有關專利活動的廣告審查過程中,對假冒專利進行查處,對違反廣告法進行廣告宣傳的,負有直接責任的人員由其所在單位、上級機關、行政督察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理。
法國商標申請時間要多久?
一、法國商標申請時間要多久? 法國商標注冊需要1-2年時間,因為法國商標注冊是分階段進行的,不同階段都需要經歷一定的時間,具體明細如下: 與代理服務方咨詢確定保護方案,由專業代理人給出書面保護方案; 由代理方出具詳細的查詢報告,查詢結果分析建議函和申請注冊確認單; 資料齊全后,當天提交官方申請; 官方受理,可由代理方提供相關資料包括翻譯文件; 官方審查,如果在審查過程中遇到駁回,可由代理方提供書面分析報告,九個月左右; 審查通過,進行公告,三個月左右; 官方核準后頒發商標注冊證書,一到三個月左右。
二、注冊法國商標的費用是多少? 1、法國商標注冊的具體價格法國商標注冊價格大概在7000-8000元,具體價格可能會臨時有所調整。
2、注冊法國商標享受的資助補貼對于國內企業注冊海外商標,國家對此持支持與肯定的態度,凡是深企或者深戶申請法國在內的國際商標注冊,均可享受至少5000-10000元的政府資助。
三、法國商標注冊需要的文件有什么? 1、以法人申請,附《營業執照》或有效登記證明復印件加蓋公章1份;以自然人申請附個人身份證明文件1份; 2、申請人的詳細信息(中英文),包括姓名或名稱,性質、國籍以及詳細地址、郵編,聯系方式; 3、電子版商標標樣; 4、商品名稱和類別; 5、公證簽署的委托書; 四、法國商標注冊的具體流程是什么? 1、商標查詢:在提交法國商標注冊申請之前,建議先在火名網查詢有無相同或近似商標,這樣可以提高注冊的效率和成功率; 2、提交申請:在經過商標查詢確定沒有相同或者近似商標之后,商標申請人可委托代理方向法國專利商標局提交商標注冊申請,進入審核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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