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權糾紛舉證材料,專利權與商標權有何區別??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3-06-28 17:45:16 瀏覽: 次
今天,樂知網小編 給大家分享 商標權糾紛舉證材料,專利權與商標權有何區別??
商標權糾紛舉證材料
, 1、委托專業的知識產權公司調查取證。
由于商標權案件專業性較強,由權利人自行取證,對取證的方向和范圍把握的十分準確會有一定的難度。
一般說來,專業的調查取證要比當事人調查取證更為方便、有效,收集證據的范圍也更加廣泛、精確,在司法實踐中往往具有較高的可信度。
2、向舉報取證。
向侵權所在地工商舉報后,上述部門可以查閱、復制與案件有關的合同、帳冊等有關文件,詢問當事人和證人,采用拍照、攝像等方式進行現場執法檢查。
涉嫌侵犯商標專用權的,上述行政執法部門可以對涉嫌侵權的產品清點數量、規格后查封并從中抽取樣品。
3運用公證機關收集、保全證據,是一個做好訴前準備的有效措施,商標侵權的網絡證據保全公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四條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應當調查收集。
人民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第八十一條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后難以取得的情況下,當事人可以在訴訟過程中向人民申請保全證據,人民也可以主動采取保全措施。
因情況緊急,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后難以取得的情況下,利害關系人可以在提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證據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申請保全證據。
證據保全的其他程序,參照適用本法第九章保全的有關規定。
專利權與商標權有何區別??
1。產生方式不同 商標權是商標主管機關依法授予商標所有人對其注冊商標受國家法律保護的專有權。
專利權是國家專利主管機關依法授予專利申請人及其繼受人在一定期間內實施利用其發明創造的獨占權利。
2。權利內容不同 商標權的內容主要包括對注冊商標的專有使用權、禁止權、許可權和轉讓權。
專利權的內容分為專利權人的權利和專利權人的義務。
專利權人的權利包括獨占實施權、轉讓權、許可實施權、標記權、請求保護權、放棄權和質押權。
專利人的義務包括按規定繳納專利年費的義務和不得濫用專利權的義務。
3。權利對象不同 商標權的對象是依法予以保護的注冊商標。
專利權的對象,是依法應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創造。
根據我國專利法第2條的規定,專利法的對象包括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三種。
4。審批程序不同 商標注冊必經程序包括申請、形式審查、實質審查、初審公告、注冊公告五個階段。
《專利法》,發明專利申請的審批程序包括受理、初審、公布、實審以及授權五個階段。
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專利申請在審批中不進行早期公布和實質審查,只有受理、初審和授權三個階段。
5。有效期限不同 根據《商標法》規定,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自核準注冊之日起計算,期滿可以續展注冊,而且可以無制重復申請,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均為10年。
根據《專利法》規定,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20年,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10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
專利權期限屆滿后,專利權終止。
專利權期限屆滿前,專利權人可以書面聲明放棄專利權。
專利代理人應當履行哪些義務?
專利權人的義務有哪些 根據我國《專利法》的相關法律規定,專利權人必須遵循下面幾點義務: 第一,專利權人應當充分公開發明內容。
如果專利屬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限于權利要求的內容,而說明書及附圖是用于解釋權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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