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與展覽權之間有什么關系?,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備案管理辦法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3-06-16 23:39:05 瀏覽: 次
今天,樂知網小編 給大家分享 著作權與展覽權之間有什么關系?,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備案管理辦法
著作權與展覽權之間有什么關系?
一、著作財產權有哪些權利? 1、復制權:指以印刷、復印、臨摹、拓印、錄音、翻錄、翻拍等方式將作品制成一份或多份的權利。
它是著作財產權中最基本的權能。
是著作權人的專有權,往往與發行或廣播權連在一起使用。
非經著作權人許可或法律允許,他人不得擅自復制作品。
2、發行權:指以出售或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或其復制品的權利。
是一項重要的財產權。
不受著作權保護的作品不能被發行。
是為了實現一定的經濟權利。
兩種方式行使:即可有著作權人自己發行,也可授權他人發行。
發行的方式:靈活多樣,如散發、出借、出售、贈與。
3、出租權:即有償許可他人臨時使用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件的權利。
計算機軟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標的的除外。
4、展覽權:是將作品原件或復制件公開陳列的權利。
著作權人有權將作品自行展覽,也可授權他人展覽并獲取報酬。
目的是讓不特定的公眾觀賞。
5、表演權:亦公演權、上演權。
指公開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種手段公開播送作品的權利。
特點在于必須以公開的方式進行,面向不特定的多數人。
表演他人作品應征得著作權人的許可。
但免費表演已發表的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的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出作者的姓名、作品名稱,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的其他權利。
6、放映權:即通過放映機、幻燈機等技術設備公開再現美術、攝影、電影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等的權利。
“公開再現”是其本質特征。
電影的放映權由制片人行使,要放映電影只需征求制片人同意即可,無須再征得各有關部分作者的許可。
7、廣播權:即以無線方式公開廣播或傳播作品,以有線傳播或轉播的方式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以及通過擴音器或其他傳送符號、聲音、圖像的類似工具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的權利。
著作權人有權禁止或許可創優將其作品通過廣播的形式進行傳播。
8、信息網絡傳播權:即以有線或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的權利。
屬公有領域的信息,不受著法保護,公眾可自由使用,有些則須經著作權人許可,并支付一定的報酬才能使用。
9、攝制權:亦稱影視片攝制權,指著作權人享有的將其作品攝制成電影、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制作作品的權利。
可是原作,也可是原作的演繹作品。
10、演繹權:指作者或其他著作權人享有的以其作品為藍本進行再創作的權利。
包括: (1)改編權:指在不改變作品的基本思想內容的前提下,變換作品表現形式的權利。
改變作品的表現形式、不改變作品類型的情況下進行的改寫。
(2)翻譯權:指將原作品的語言文字變換成其他語言文字并用以表述作品的權利。
《伯爾尼公約》、《世界版權公約》規定:在一定條件下,對外國人的作品,可由政府許可強制翻譯,無需征得外國著作權人的同意。
(3)匯編權:對作品或作品的片段通過選擇或編排,匯集成新作品的權利。
包括注釋權、整理權和編輯權。
匯編者對匯編所形成的作品,應享有著作權。
二、展覽權與著作權有什么關系? 1、展覽權與著作權的關系主要是著作權包含于展覽權。
2、展覽權,又稱展出權,是指公開陳列美術作品、攝影作品的原件或復制件的權利。
3、展覽對美術作品或攝影作品具有價值,對于文字作品、電影作品等,其展覽權沒有任何價值。
因此未經許可對名人手跡或信件的展覽,就不構成對展覽權的侵犯。
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備案管理辦法
隨著發明的增多越來越多的人開始申請專利來保護自己的權益,但是很多人對于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備案管理并不是特別了解,本文為您詳細介紹其管理辦法。
為切實保護專利權,規范交易行為,促進專利實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和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國家知識產權局負責全國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包括專利申請實施許可合同,以下簡稱專利合同)的備案工作。
經國家知識產權局授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以下簡稱地方備案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專利合同的備案工作。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的讓與人是指訂立專利合同的專利權人或專利申請人或者其他權利人,受讓人是指訂立專利合同的另外一方當事人。
第四條 讓與人應當是合法專利權人或專利申請人或者其他權利人。
一項專利或專利申請有兩個以上的共同專利權人或者專利申請人的,讓與人應當為全體專利權人或專利申請人。
第五條 當事人應當自專利合同生效之日起3個月內辦理備案手續。
第六條 已經備案的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受讓人有證據證明他人正在實施或者即將實施侵犯其專利權的行為,如不及時制止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訴前責令被申請人停止侵犯專利權行為的申請。
獨占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受讓人可以依法單獨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排他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受讓人在專利權人不申請的情況下,可以提出申請。
經過備案的專利合同的受讓人對正在發生或者已經發生的專利侵權行為,也可以依照專利法第57條規定,請求地方備案管理部門處理。
第七條 當事人憑專利合同備案證明辦理外匯、海關知識產權備案等相關手續。
第八條 經過備案的專利合同的許可性質、范圍、時間、許可使用費的數額等,可以作為人民法院、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進行調解或確定侵權糾紛賠償數額時的參照。
版權引進的獲取途徑有哪些?
版權其實也就是現在所說的著作權,現在國內有很多商家把國外的著作、電視劇、電影等引進到國內。
版權引進也就是指將國外所生產、創造或加工的版權商品購買入國內市場的版權貿易的活動。
那么版權引進的獲取途徑有哪些?這是大家所需要了解的。
下面,就由 小編為大家在下文中解答。
1。相關的外文報刊及書目 外文報刊是出版社引進版權信息的重要來源,通過它我們可以更快、更直接地 掌握國外出版與版權貿易信息,這類報刊比如說有英國的《書商》雜志,法國的《圖書周刊》,日本的《出版月報》,德國的《德國圖書 報》等。
另外,《紐約時報》、《泰晤士報》等報紙的書評版也是較為重要的外文出版資訊載體。
此外,美、英、法、德、日等國每年出版的《在版圖書》也是值得 參考的資料。
目前,我國的出版社對這些外文報刊還缺少足夠的重視,這就使得原本已不充分的海外版權貿易信息渠道更加顯得狹窄。
除了外文報刊之外,一些書目信息也應是出版社不可忽視的版權信息源。
比如 中國圖書進出口總公司、中國教育圖書進出口總公司等從事原版圖書進出口貿易的公司提供的進口圖書出版信息較為全面,它們編發的新書征訂目錄也應是我們暈要 的版權貿易信息參考資料。
此外,國外出版社發行圖書時編制的新書目錄,以及由國外同行寄贈的書刊目錄,同樣是我們直接獲取圖書出版信息的較好渠道。
2。國際書展 在現代出版業中,連接國內市場和國際市場的直接形式就是國際書展、國際圖書博覽會以及現代互聯網技術。
國際書展已演變為促進圖書市場全球化的主要形式。
版權貿易歷來是國際書展的主要目的之一,而書展在現實中也已成為版權貿易的重要場所。
參加書展,我們不僅可以探測世界出版氣候、溝通出版信息、開發圖書貿易市場、了解出版界的最新行業動態以及預測國際出版趨勢,而且還可以獲得豐富的出版與版權貿易信息。
3。版權代理機構 中外版權代理機構是出版社獲得版權貿易信息的又一個重要渠道。
它們一般都 掌握有一定作者和出版者的相關信息,甚至還經常擁有一些作品在某一地區授權的優先權。
我國目前經國家版權局批準成立的版權代理機構現已達28家,它們一般可向國內外(包括我國港、澳、臺地區)著作權人和作品的使用者提供有關版權轉讓或版權許可的咨詢服務,同時還向社會各界提供版權信息、資料和法律咨詢服務 等,比如遼寧版權代理中心定期發布相關的版權貿易信息,與之聯系便可得到某本書的詳細信息及樣書,它還可根據要求,提供相應的版權信息。
4。網絡 網絡作為一種信息溝通的工具,在出版界的版權貿易中已經嶄露頭角。
海外的 重要出版公司大多都設立了自己的網站,通過他們的網站,我們可輕松地獲得相關的出版與版權貿易信息。
另外,上述的許多外文報刊也都部分或全部地將報刊的內容上網,通過它們的網絡版來瀏覽獲得其中的版權信息,要比查閱國內購買的種類不全且數量有限的紙質類資料快捷和方便得多。
需要注意的是,網絡版存在一個定 期更新的問題,即它的數據更新可能很快,且一旦更新,就不能通過免費瀏覽的途徑來獲得,而是需要以用戶的身份來進入查閱,因此,及時跟蹤對于出版社而言是 非常有必要的。
著作權與展覽權之間有什么關系? 的介紹就聊到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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