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觀設計專利權保護范圍有哪些,外觀設計在專利申請中的地位與影響
專利代理 發(fā)布時間:2023-06-13 14:29:51 瀏覽: 次
今天,樂知網小編 給大家分享 外觀設計專利權保護范圍有哪些,外觀設計在專利申請中的地位與影響
外觀設計專利權保護范圍有哪些
外觀設計專利權保護范圍有哪些 官方整理 更新時間: 2023-04-18 14:07:30 人瀏覽 導讀: 外觀設計專利權保護范圍有以表示在圖片或者照片中的該外觀設計專利產品。
專利權被侵權訴訟時效一般為三年,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計算,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外觀設計專利權保護范圍有: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范圍以表示在圖片或者照片中的該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為準。
在認定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范圍時,應注意以下幾方面: 1。外觀設計的專利申請文件中沒有權利要求書和說明書,所以,其保護范圍以圖片或照片為準,即使尺寸上存在細微差別也并不妨礙權利認定。
2。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范圍僅限于在授予專利權時指定的產品上使用的外觀設計,即他人不能在指定的產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外觀設計。
提醒您,根據《專利法》第二條本法所稱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是指發(fā)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
發(fā)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
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
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yè)應用的新設計。
專利權被侵權訴訟時效為三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七十四條侵犯專利權的訴訟時效為三年,自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侵權行為以及侵權人之日起計算。
發(fā)明專利申請公布后至專利權授予前使用該發(fā)明未支付適當使用費的,專利權人要求支付使用費的訴訟時效為三年,自專利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他人使用其發(fā)明之日起計算,但是,專利權人于專利權授予之日前即已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自專利權授予之日起計算。
外觀設計形式審查的規(guī)定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四十條,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經初步審查沒有發(fā)現駁回理由的,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作出授予實用新型專利權或者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決定,發(fā)給相應的專利證書,同時予以登記和公告。
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引用法條
外觀設計在專利申請中的地位與影響
外觀設計專利申請一直是在我國專利申請總量中占有重要的位置。
以2023年專利申請為例,總量是57.3萬件,增長率為24.3%,增長率超過20%已經連續(xù)7年了。
其中,發(fā)明專利是21萬件,增長21%;實用新型是16萬件,增長15%;外觀設計是20萬件,增長23%。
而在總授權的39萬件當中:發(fā)明8.1萬件,增長10%;實用新型14.7萬件,增長45%;外觀設計15.1萬件,仍然保持了44%的高增長率。
從數字上看,無論是在專利申請還是在專利授權方面,外觀設計都是冠軍,同時,外觀設計在三種專利申請當中的增長率也是最高。
且高于整個專利申請的平均增長率。
在授權方面也同實用新型不相上下。
透過數字這一現象看本質,這當中有著深刻的原因。
先從理論上說,兩位知識產權學者,即英國的謝爾曼和澳大利亞的本特利,在其所著的《現代知識產權法的演進——1769~1911 英國的歷程》中的分析有助于理論上的認識,“專利是授予給產品本身的創(chuàng)造或者生產的,而外觀設計則以制造品的存在為預設前提和必要條件。
外觀設計就是派生的和第二位的。
盡管外觀設計法在以往曾經對知識產權法的其他領域起著一種示范作用,但到19世紀70年代,就開始呈現出其現在為人們所熟悉的二流地位:是專利法和著作權法的‘繼子女’。
” 兩位學者接著分析,“外觀設計是越新穎則價值越大,而商標則是越老越值錢。
外觀設計是純粹的時髦產品。
新穎性是時髦的婢女,有時也是有品味的婢女,它只是享受了一個短暫即逝的存在,這就是它的本質特征。
”故在他們看來,“外觀設計則被看作是較少留下烙印或痕跡的”。
我國的手機現象則從實踐上證實了上述理論的分析。
截至2006年12月底,全國手機用戶超過4.5億戶,平均每3人擁有1部手機,除了繼續(xù)增長的用戶外,每年至少在現存手機中還有1/5的更新用戶,若匡算為1/4就是1.1億戶,這是多么巨大的市場,而其主要的更新原因就是手機的外觀設計,因為實用而美觀的手機已成為時髦女性的裝飾用品,更何況使用手機是年輕人的“專利”…… 綜上所述,可以預計,外觀設計還將在我國專利申請中繼續(xù)占有主導地位,其原因是在我國產品創(chuàng)新差距很大的情況下,客觀上只能以外觀設計作為支撐點,更何況產品創(chuàng)新和技術創(chuàng)新需要一個很長的歷程。
家具外觀專利侵權的賠償
專利侵權所引發(fā)的官司案件數量越來越多,可見不管是國家還是人民對于這方面的關注比以前有所上升。
侵犯了別人的專利,自然是需要賠償的。
那么,家具外觀專利侵權的賠償是怎么樣的呢?我相信你一定會對此產生濃厚的興趣。
今天的小編就帶你詳細了解有關于此的問題。
下面,請看詳細介紹。
目前酌定賠償基準數額方面,外觀設計的賠償是這樣的:制造商3到8萬,零售商1到3萬,前提是在原告完全不提供證據的情況下作為基數考慮。
實用新型:制造商5到10萬,零售商2到5萬。
發(fā)明稍微高些,一般是10到20萬,銷售商3到8萬。
僅許諾銷售的賠償基數一般是1到3萬。
對于產品銷售額在1000元以上的案件、或者對批發(fā)侵權的案件、或者侵權行為人是不是中檔企業(yè)的,基準數額會有調整。
實踐中,批發(fā)侵權賠償的基準數額一般是零售額的1到3倍。
對于數千元以上的產品,由于單位售價不同,大個案的差別很大,所以對這個基準數額一般不設定,酌情掌握。
對于注冊資本不足十萬元的制造商與不足三萬元的零售商,這個基準數額會往下調整。
對于注冊資本超過一百萬元的制造商與超過十萬元的零售商,基準數額會上調。
外觀設計專利是專利權的客體,是專利法保護的對象,是指依法應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
它與發(fā)明或實用新型完全不同,即外觀設計不是技術方案。
中國《專利法》第二條中規(guī)定:“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yè)應用的新設計。
可見,外觀設計專利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1、是指形狀、圖案、色彩或者其結合的設計; 2、必須是對產品的外表所作的設計; 3、必須富有美感; 4、必須是適于工業(yè)上的應用 根據《專利法》第十一條規(guī)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專利產品,或者使用其專利方法以及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
外觀設計專利權被授予后,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外觀設計專利產品。
因此,專利權人發(fā)現他人實施侵犯其專利權的行為時,可以向法院提起專利侵權訴訟。
訴訟中止,是指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因出現特殊情況,已進行的訴訟程序暫行中止,待中止的原因消失后,再恢復訴訟的一種制度。
訴訟中止對于正確處理知識產權糾紛,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至關重要,因此訴訟中止的正確適用成為知識產權審判的難點。
外觀設計專利權保護范圍有哪些 的介紹就聊到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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