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專利受法律保護的期限是,合作開發關系下商業秘密的歸屬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3-06-12 15:43:32 瀏覽: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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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新型專利受法律保護的期限是
實用新型專利受法律保護的期限是 官方整理 更新時間: 2022-08-19 11:45:27 人瀏覽 導讀: 實用新型專利受法律保護的期限是十年,對于實用新型專利的保護期限從當事人申請日起計算,實用新型專利的保護范圍以權利要求書中所記載的權利要求為準。
實用新型專利受法律保護的期限是十年,對于實用新型專利的保護期限從當事人申請日起計算,實用新型專利的保護范圍以權利要求書中所記載的權利要求為準。
實用新型專利受法律保護的期限是十年。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十年,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二十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
且經授權后的專利,需自被授予專利權的當年開始繳納年費。
實用新型專利權的保護范圍“以其權利要求的內容為準,說明書及附圖可以用于解釋權利要求”,是指專利權的保護范圍應當以權利要求書中明確記載的必要技術特征所確定的范圍為準,也包括與該必要技術特征相等同的特征所確定的范圍。
等同特征是指與所記載的技術特征以基本相同的手段,實現基本相同的功能,達到基本相同的效果,并且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無需經過創造性勞動就能夠聯想到的特征。
包括兩層含義: 1。一項發明創造專利權的保護范圍,須以其權利要求為準,即以由專利申請人提出的并經國務院專利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權利要求書中所記載的權利要求為準,不小于也不得超出權利要求書中所記載的權利要求的范圍。
2。說明書及附圖對權利要求具有解釋的功能,可以作為解釋權利要求的依據。
但是,相對權利要求而言,說明書及附圖只具有從屬的地位,不能單以其作為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權保護的基本依據,基本依據只能是權利要求書。
實用新型專利申請一般是只進行初審,只要遞交的申請材料符合標準,并且沒有明顯的不屬于專利授權的范圍可能很快就授權了。
提醒您,實用新型專利的授權時間一般為4-8個月,如果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的審核過程順利,不出現答復審查的情況下一般是五個月左右授權。
拓展閱讀 專利保護的期限的法律規定 專利法律狀態含義是什么 專利法律狀態公開是怎樣
合作開發關系下商業秘密的歸屬
我國民法典、勞動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均對商業秘密的保護做出了規定,行為人通過盜竊、利誘、脅迫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的商業秘密,是構成刑事犯罪的。
更多關于商業秘密法律規定的相關知識,接下來小編就為您來解答這個疑惑。
(一)商業秘密的反不正當競爭法保護 《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條規定,經營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業秘密: (1)以盜竊、利誘、脅迫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的商業秘密; (2)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以前項手段獲取的權利人的商業秘密; (3)違反約定或者違反權利人有關保守商業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業秘密。
第三人明知或者應知前款所列違法行為,獲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業秘密,視為侵犯商業秘密。
本條所稱的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權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不正當競爭民事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規定,有關信息不為其所屬領域的相關人員普遍知悉和容易獲得,應當認定為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條第3款規定的“不為公眾所知悉”。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有關信息不構成不為公眾所知悉: (1)該信息為其所屬技術或者經濟領域的人的一般常識或者行業慣例; (2)該信息僅涉及產品的尺寸、結構、材料、部件的簡單組合等內容,進入市場后相關公眾通過觀察產品即可直接獲得; (3)該信息已經在公開出版物或者其他媒體上公開披露; (4)該信息已通過公開的報告會、展覽等方式公開; (5)該信息從其他公開渠道可以獲得; (6)該信息無需付出一定的代價而容易獲得。
(二)商業秘密的民法典保護 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知悉的商業秘密,無論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當地使用。
泄露或者不正當地使用該商業秘密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三)商業秘密的勞動法保護 《勞動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勞動合同當事人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秘密的有關事項。
《勞動法》第十七條規定,“……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 《勞動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
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專利辦理費用是多少
專利這個詞語相信大家都有一定的了解,公司或是個人在研發一件產品時會涉及到很多步驟,這些步驟都可以申請專利,所以現在申請專利的人越來越多,在辦理專利權的時候需要經過一系列的流程,也要繳納相關的費用,那么專利辦理費用是多少呢?下面小編為您詳細解答,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根據我國專利法,關于專利申請的費用,有以下規定: 1、申請專利委托代理時,申請人需要交納代理費和官費。
2、代理費數額依據申請所屬技術領域的難易程度和工作量大小由申請人與代理機構協商后確定。
3、官費是交給國家知識產權局的費用。
首筆官費包括申請費和發明申請審查費,數額(人民幣)為:發明專利申請費950元(含印刷費50元);實用新型專利申請費500元; 4、外觀設計專利申請費500元;發明申請審查費2500元。
5、要獲得并保持專利,申請人還需要在申請后的若干年內向專利局交納專利年費等費用。
6、專利局可以就某些費用(申請費、發明申請審查費、發明申請維持費、復審費和授權后三年的年費五項)對確有困難的申請人實行減緩。
申請人為單位的,可減緩上述費用的70%,申請人為個人的,可減緩上述費用的85%。
1、新穎性 新穎性,是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不屬于現有技術;也沒有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就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申請日以前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過申請,并記載在申請日以后公布的專利申請文件或者公告的專利文件中。
2、創造性 創造性,是指與現有技術相比,該發明具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該實用新型具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
3、實用性 實用性,是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能夠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夠產生積極效果。
能夠制造或者使用,是指發明創造能夠在工農業及其它行業的生產中大量制造,并且應用在工農業生產上和人民生活中,同時產生積極效果。
專利法并不要求其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申請專利之前已經經過生產實踐,而是分析和推斷在工農業及其他行業的生產中可以實現。
4、非顯而易見性 獲得專利的發明必須是在既有之技術或知識上有顯著的進步,而不能只是已知技術或知識的顯而易見的改良。
這樣的規定是要避免發明人只針對既有產品做小部份的修改就提出專利申請。
若運用習知技藝或為熟習該類技術都能輕易完成,無論是否增加功效,均不符合專利的進步性精神。
1、科學發現; 2、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 3、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 4、動物和植物品種; 5、用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 6、對平面印刷品的圖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結合作出的主要起標識作用的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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