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申請復審請求書如何寫?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1-11-29 16:26:48 瀏覽: 次
樂知網小編為專利申請的人介紹一下知識產權領域中,專利申請復審請求書如何寫?
一、專利被駁回的情況:
發明創造申請后,除了形式上的缺陷和程序上的失誤被駁回外,還存在如下駁回理由:
1、發明專利申請的主題不是專利法所稱的發明;
2、發明專利申請的主題違反國家法律、社會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
3、發明專利申請的主題屬于不授予專利權的范圍,例如科學發現、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動物和植物品種或是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等;
4、發明專利申請的主題缺乏新穎性、創造性或者實用性;
5、發明專利申請的主題不符合單一性的規定;
6、同一發明主題有兩個以上提出專利申請時,申請人不是最先申請的人。
二、專利申請復審請求書如何寫:
專利申請號
發明創造名稱
復審請求的理由:
專利復審人
2022年XX月XX日
三、專利申請復審流程:
只有專利申請人才有權啟動專利復審程序,而且必須在接到駁回通知3個月內向國知局專利復審委員會提出。
請求復審的,應當提交復審請求書,說明理由,必要時還應當附具有關證據。
請求人在提出復審請求或者在對專利復審委員會的復審通知書作出答復時,可以修改專利申請文件。
原審查部門根據復審請求人的請求,同意撤銷原決定的,專利復審委員會應當據此作出復審決定,并通知復審請求人。
專利復審委員會進行復審后,認為復審請求不符合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有關規定的,應當通知復審請求人,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內陳述意見。
期滿未答復的,該復審請求視為撤回;
經陳述意見或者進行修改后,專利復審委員會認為仍不符合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有關規定的,應當作出維持原駁回決定的復審決定;
專利復審委員會進行復審后,認為原駁回決定不符合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有關規定的,或者認為經過修改的專利申請文件消除了原駁回決定指出的缺陷的,應當撤銷原駁回決定,由原審查部門繼續進行審查程序。
復審請求人在專利復審委員會作出決定前,可以撤回其復審請求。
如果復審請求人在專利復審委員會作出決定前撤回其復審請求的,復審程序終止。
專利申請人對專利復審委員會的復審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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