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況下構成假冒注冊商標罪?定罪條件及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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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侵權是經濟活動中常見的權利侵害行為,而假冒商標已經超出了民事侵權行為范疇,構成了犯罪。假冒注冊商標罪,是指違反國家商標管理法規,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行為。
那么什么情況下才認定為假冒注冊商標呢?下面樂知網小編為您介紹假冒注冊商標罪的構成要件:
1、該罪的犯罪主體為一般主體,即任何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個人假冒他人注冊商標,情節達到犯罪標準的即構成本罪。
2、該罪侵犯的客體為他人合法的注冊商標專用權,以及國家商標管理秩序;
3、該罪主觀方面為故意,且以營利為目的。過失不構成本罪。
4、該罪的客觀方面為行為人實施了刑法所禁止的假冒商標行為,且情節嚴重。
假冒注冊商標罪的相關法律依據:《刑法》
第二百一十三條 【假冒注冊商標罪】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第二百一十四條 【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銷售金額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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