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商標使用許可必須到商標局進行備案嗎?
專利代理 咨詢電話 18210958705 QQ 2101183472 發布時間:2020-09-12 20:25:41
商標使用許可,是指注冊商標的專有權人將自己的注冊商標許可給他人使用的行為,通常需要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合同種應當包含商標許可范圍范圍、許可年限、種類、雙方的權利義務等內容。
除非雙方另有約定的,否則一般情況下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經商標使用許可人和商標使用被許可人簽署后便可生效。
所以,注冊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不是必須要到商標局進行備案的。
不過,進行備案以后,有諸多好處,例如,當雙方發生糾紛時,可以將商標局備案的合同作為證據使用,其證明力度相較于雙方當事人提供的合同更強;另外,在與其他商標侵權人發生法律糾紛時,在賠償額度計算上,也可以將備案的合同中確定的許可費用作為依據,以便更加真實地反應被侵權人的損失或者是侵權人的獲利。
注冊商標許可合同備案,需要在合同簽訂之日起的三個月內,將合同副本報送至商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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