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改變注冊商標,“新華字典”陷商標維權窘境 |商標資訊
專利代理 咨詢電話 18210958705 QQ 2101183472 發布時間:2020-07-10 00:20:16
商務印書館有限責任公司(下稱商務印書館)因華語教學出版社有限責任公司(下稱華語教學)在辭書產品上使用了“新華字典”標識,而將其訴至法院。
本案中,商務印書館在已注冊“新華字典”商標的情況下,卻未依據該商標進行品牌維權。
這是為什么呢?
一、自行改變商標“新華字典”,注冊與使用中不一致早在1957年,商務印書館就開始出版《新華字典》,至今已近60年,歷經11版。
2005年,商務印書館在“辭書”上注冊商標了“新華字典”。
由于不斷改版,《新華字典》的樣式也在不斷變化,隨著圖書的更新,商務印書館使用在“辭書”上的“新華字典”商標標識也發生了改變。
改變了注冊商標的標識、卻沒有注冊新的商標,就屬于《商標法》所規定的“自行改變注冊商標標識”的行為了,不僅違反了法律的規定,而且,實際使用的商標也屬于“未注冊商標”,不受法律保護。
二、自行改變商標,“新華字典”維權中遇障礙由于商務印書館這種自行改變注冊商標標識的行為,使得其在維權時遇到了多重障礙:
障礙一:實際使用商標屬未注冊商標。
對比注冊商標,可以發現,實際使用標志雖然主要的文字、拼音是一樣的,但是該標志的元素組合排列順序已經發生變化,且顯著部分已經不同,顯然是一個新的商標,即未注冊商標。
根據我國《商標法》,未注冊商標不享有商標專用權。
障礙二:自行改變注冊商標,商標可能被撤銷一方面,如果將商務印書館的行為定性為自行改變注冊商標,則《商標法》規定,自行改變注冊商標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期滿不改正的,由商標局撤銷其注冊商標。
另一方面,商務印書館的注冊商標“新華字典”會被認定為未實際使用。
則任何人可以“該商標連續三年未使用”為由,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注冊商標。那么商務印書館在“新華字典”維權中可能處于不利地位。
三、商標需要“正當使用”商標的注冊和保護是動態發展的過程,而非一勞永逸。
申請注冊商標僅僅是商標保護的第一步。只有通過“正當使用”,才能使得商標權得到維護和保護。
怎么做才是“正當使用”?
1.使用中的商標需及時進行注冊保護;
2.實際使用商標應與注冊商標保持一致;
3.若實際需求導致標識發生變化,需及時注冊保護。
(樂知網- 領先的一站式知識產權服務平臺,聚焦 發明專利申請,商標申請 業務)
更多專利申請,商標注冊問題,歡迎咨詢
TEL 182-1095-8705
QQ 2101183472
關鍵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