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丹商標案:對中國企業知識產權有何啟示? |商標資訊
專利代理 咨詢電話 18210958705 QQ 2101183472 發布時間:2020-07-01 00:52:20
隨著最高人民法院對“喬丹”商標爭議案的公開判決。這場持續數年的商標案件,終于有了定論。
但關于知識產權糾紛的討論,不會停止。
事情的起因是美國籃球運動員邁克爾·喬丹,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申請,要求中國喬丹體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喬丹體育)撤銷“喬丹”等爭議商標。
其中一條理由:喬丹體育的爭議商標,損害了邁克爾·喬丹的姓名權。當時,該申請并未獲得支持。
邁克爾·喬丹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北京一中院)提起行政訴訟,北京一中院維持商標評審委員會的裁定;邁克爾·喬丹再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被駁回。
邁克爾·喬丹向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最高院)申請再審。
同最高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對此案進行了裁定提審。
這場商標之爭的焦點:喬丹體育是否侵犯了邁克爾·喬丹的姓名權。
最高院終審判決,裁定喬丹體育因爭議商標的注冊,損害了邁克爾·喬丹對“喬丹”享有的在先姓名權。
同時,最高院判決認定,邁克爾·喬丹對拼音“QIAODAN”“qiaodan”不享有姓名權,爭議商標的注冊未損害再審申請人的在先姓名權。
網友表示:“在特定消費群體中,喬丹體育有誤導的成分。
一部分網民則有不同觀點。
網友“秋千系宇”表示:“我國有數百個商標在國外被搶注,目前世界上許多國家都采取注冊在先的原則,即誰先在該國注冊商標,誰就擁有商標的專用權,并得到該國的法律保護,喬丹體育最先在國內注冊商標,理應獲得相應權益。
呼和浩特的網友說:喬丹體育利用喬丹這個名字的影響力,是最早預料到喬丹在國內的商業價值。
公眾看到爭議商標后,很容易由此聯想到邁克爾·喬丹本人,進而容易誤認為標記有爭議商標的商品與邁克爾·喬丹存在特定關系。
因此,喬丹體育注冊爭議商標,一定程度上存在明顯的主觀惡意;對于使用中文“喬丹”申請注冊爭議商標,不能作出合理的解釋。
可見,喬丹體育在商標等知識產權運用方面,存在失誤。
這表明,中國企業在法治化、規范化過程中,還需具備更強的知識產權意識和品牌觀念。
國際保護知識產權協會中國分會版權委員會主席王軍表示,此次判決表明了我國加強知識產權司法的決心,為名人姓名的商標和知識產權保護做出了示范性指示,為法律界和體育界帶來了正面作用。
此次判決無疑給“打擦邊球”的企業敲響了警鐘,會促使中國體育品牌、本土企業反思自己的發展模式,通過類似案件,中國企業能夠越來越認識到自主創新、經營自主品牌、合法運用知識產權、維護權益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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