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況屬于銷售不知道是商標侵權商品的?
專利代理 咨詢電話 18210958705 QQ 2101183472 發布時間:2020-11-30 21:55:00
對于銷售不知道是商標侵權商品的認定,相關法律法規并未給出明確的范圍,但是也有據可依。
我國《商標侵權判斷標準》中進行了以下規定: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屬于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規定的“銷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
(一)進貨渠道不符合商業慣例,且價格明顯低于市場價格的;
(二)拒不提供賬目、銷售記錄等會計憑證,或者會計憑證弄虛作假的;
(三)案發后轉移、銷毀物證,或者提供虛假證明、虛假情況的;
(四)類似違法情形受到處理后再犯的;
(五)其他可以認定當事人明知或者應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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