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商標提出異議和答辯的后續(xù)結果是什么?
專利代理 咨詢電話 18210958705 QQ 2101183472 發(fā)布時間:2020-02-10 16:13:31
商標申請注冊過程中,通過商標局的實質(zhì)審查以后,即進入初審公告期,公告期3個月,這期間任何人都可以提出異議。
對初步審定、予以公告的商標提出異議的,商標局應當聽取異議人和被異議人陳述事實和理由,經(jīng)調(diào)查核實后,做出裁定。(有人提出異議后,商標局應當審理)
當事人((提出異議的人,或者是商標申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nèi)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由商標評審委員會做出裁定,并書面通知異議人和被異議人。
當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nèi)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商標復審程序的對方當事人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
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nèi)對商標局做出的裁定不申請復審或者對商標評審委員會做出的裁定不向人民法院起訴的,裁定生效。
經(jīng)裁定異議不能成立的,予以核準注冊,發(fā)給商標注冊證,并予公告;經(jīng)裁定異議成立的,不予核準注冊。經(jīng)裁定異議不能成立而核準注冊的,商標注冊申請人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時間自初審公告三個月期滿之日起計算。
可見,異議的行政程序結束后,還可以通過司法途徑來維護自己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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