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人專利申請的九個誤區
專利代理 咨詢電話 18210958705 QQ 2101183472 發布時間:2021-10-13 23:34:33
樂知網小編為專利申請的人介紹一下知識產權領域中,專利申請的九個誤區。
誤區一:
自主研發的成果不申請專利就有知識產權有些技術人員認為,我發明出來的東西就屬于我的,別人不可以用,其實這種認知是錯的。
專利是一種壟斷權,如果不申請專利,就無法得到法律的確認和保護。
我國專利申請采用的是先申請原則,就原則上而言,誰先申請,專利就授予誰。
誤區二:
先發表論文或成果鑒定再申請專利有些發明人取得了研究成果后不去申請專利保護而是先去發表文章或成果鑒定,而這樣就不可避免要公開技術內容,使專利申請失去新穎性而得不到保護。
誤區三:
做出了樣品甚至產品投入大規模生產后才申請專利 發明申請專利人中有很多人認為這一技術方案只是一個粗略的想法,還沒有投入生產,也沒有產品問世,不適合申請專利,等有了產品再說吧。
這樣的想法對于專利研發者來說是非常危險的,即便僥幸獲得授權,專利也處在一個不穩定的狀態之中。
此時如果你發現有人侵權并提起訴訟,侵權人則會以專利申請之日技術已經被公開為由進行抗辯。
誤區四:
一項技術成果只能申請一類專利專利分為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有部分發明人認為一項技術成果一次只能申請一類專利,即申請了發明專利就不能申請實用新型專利或者外觀設計專利。
其實并不是,一項產品發明可同時申請多種專利,技術方案也可以同時申請實用新型和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批得快,可盡快獲得相應保護,只需要8個月左右時間,而發明專利則通常需2~5年審查批準時間。
因此,對于一些重要的產品發明,若發明人只申請了發明專利,而此時他人同時申請了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那么他將先獲得實用新型專利,擁有了產品的專利權。
誤區五:
嚴守“技術保密”,技術方案不清晰很多單位的發明人提交的專利申請文件只有幾句話,技術方案完全沒有交待清楚,這給專利代理人制作正式專利申請文件造成很大的困難。
當撰寫人員要求發明人提供更多的技術方案時,他們會以技術保密為由拒絕。
事實表明,發明人對于保密與公開的度掌握不清,自以為的保護行為只會導致專利申請的效率降低。
誤區六:
專利產品的改進不需再申請專利有些發明人申請了一項專利后,就以為可“高枕無憂”,從而忽視了后期的研發工作。
即便開發出了新產品或者新改進,也不再選擇申請專利。
因為如果他人對該產品作出改進并申請專利,就會反過來限制原專利權人產品的更新換代,致使原專利權人在不經意間淪為“侵權人”,喪失自己的知識產權。
誤區七:
有專利證書就有了有效的專利權這其實是多數專利權人的普遍認知誤區。
在我國,國知局對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不進行實質審查,即使在你申請之前已經有人就相同的技術方案申請過相同的專利,你的申請仍可能會被批準。
即使是進行實質審查的發明專利,國家知識產權局也無法確保對世界范圍內所有相關的文獻資料都檢索過。
所以得到專利證書,并不代表你的專利是真正有效的專利,只是代表國家知識產權行政機關對該專利申請的批準。
一旦有人對你的專利提出無效宣告,那么你的專利會百分之百地被無效掉,也就是說你并沒有取得有效的專利權。
誤區八:
專利申請前不做任何檢索有些發明人提交的專利申請文件沒有做查新檢索,對技術方案的新穎性如何不確定,根本不知道其技術方案有沒有公開過或公開使用過。
誤區九:
軟件產品不能申報專利許多人認為,軟件只能申請著作權,而不能申請專利。
這種理解是片面的,著作權與專利的保護內容是不同的。
軟件的著作權,保護的是程序代碼;而專利則保護的是技術方案本身,也就是說,專利對于軟件類技術方案的保護是其核心技術方案的實現,《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中明確,對軟件著作權的保護不延及開發軟件所用的思想、處理過程、操作方法或者數學概念等。
因此軟件著作權登記對于軟件的法律保護有一定的局限性。軟件的專利申請保護在很大程度上彌補了這一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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