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我國知識產權保護法律體系,寶格麗在華贏得商標糾紛案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4-02-26 13:49:45 瀏覽: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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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我國知識產權保護法律體系
“完善知識產權保護法律體系”重要指導方針,是向全世界莊嚴宣告,在知識產權保護上中國是一個負責任的大國。
為了表達中國更進一步對外開放、打開進口大門、降低關稅的決心和信心,習近平指出“完善知識產權保護法律體系”,營造更加開放公平的營商環境。
知識產權法治積淀和依據,是對我國上世紀80年代以來在知識產權保護體系方面取得成績的肯定,同時也對未來搞好進口貿易充滿信心。
過去30多年,在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為中心思想的指導下,我國的知識產權法律體系建設順利走過了幾個發展階段。
首先是法律制度初創,完成了知識產權保護體系的恢復重建工作,基本建構起來了符合當時歷史階段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然后是與國際全面接軌,完成了從恢復關貿總協定地位到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歷程,使我國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從初始狀態進入到與國際知識產權游戲規則對接的格局,基本達到了世界貿易組織知識產權協定對各成員履識產權保護義務的標準;再然后,知識產權戰略綱要頒布實施,極大地提升了知識產權在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方面的重要作用;到如今,新時代謀劃推進知識產權強國建設,著力構建“嚴保護、大保護、快保護、同保護、強保護”的知識產權保護格局,形成了司法保護與行政保護協調并舉,多元糾紛解決機制相配合的中國特色知識產權保護體系。
直到當下,完善中國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必須充分注意:第一,應更加完善知識產權司法保護體制機制,增強知識產權民事和刑事司法保護力度。
第二,應進一步優化知識產權行政保護體系結構,探索知識產權基礎性法律建設。
與其他國家相比較,知識產權行政保護是中國的重要特色,在知識產權保護體系中具有重要地位,對知識產權保護發揮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完善中國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實際上就是要更好地協調好知識產權司法保護與行政保護之間的關系,做好知識產權民事保護與刑事保護之間的銜接。
第三,應充分利用中國在知識產權保護體系的優質資源,包括知識產權民事仲裁、民間調解、社會調節、自我調節和其他糾紛解決機制,讓知識產權能夠獲得更便捷快速的保護。
第四,需要我國廣大的知識產權理論和實務工作者進行探索,在知識產權海外維權、自貿區知識產權保護、進口知識產權保護以及其他多種形式的知識產權保護方面進行研究和創建。
完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是一項長遠艱巨的任務,必須與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科學技術進步以及時代變革相一致,讓知識產權制度為我國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服務,為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服務。
寶格麗在華贏得商標糾紛案
近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下稱廣東高院)就寶格麗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寶格麗公司)、寶格麗商業(上海)有限公司(下稱寶格麗上海公司)訴湖南德思勤投資有限公司(下稱德思勤公司)、深圳市德思勤置業有限公司(下稱德思勤置業公司)、深圳市德思勤實業有限公司(下稱德思勤實業公司)侵犯其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一案作出終審判決,判令三被告停止在房地產經營活動中使用“寶格麗”等名稱,銷毀含有相關用語的標牌、標識和宣傳資料,刊登聲明致歉,并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共計310萬元。
對此,相關專家表示,馳名商標是商標中“金字招牌”,是最有價值的商標。
在生產力高度發達、市場競爭日趨激烈的情況下,擁有馳名商標的商品往往在市場上具有較高的市場占有率和較高的市場地位。
在消費社會,商標尤其是馳名商標已經不僅僅是識別商品或服務的“紅娘”,而是本身即具有非常大的價值。
寶格麗商標引糾紛 寶格麗公司是一家經營珠寶首飾的意大利公司,為第332078號、第334038號、第340247號“BVLGARI”、第3811212 “BVLGARI寶格麗”注冊商標的所有權人,且上述商標均核定使用在第14類珠寶、手表等商品上。
寶格麗上海公司是寶格麗公司于2006年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全資子公司,且將“寶格麗”登記為企業名稱,從事珠寶首飾的零售等。
寶格麗公司訴稱,2014年其發現,德思勤公司開發的“寶格麗公寓”房地產項目的樓盤外墻面、宣傳冊等位置,以突出方式使用“寶格麗”“Baogene”“寶格麗公寓”等標識。
德思勤置業公司在其網站上,宣傳和推介涉案樓盤,在主頁中突出使用“寶格麗”,并以高檔珠寶飾品作為配圖,在涉案公寓公開發售活動現場,擺放數百件寶格麗香水。
德思勤實業公司在第36類“受托管理”等服務上注冊了“寶格麗”商標,供德思勤公司、德思勤置業公司使用。
涉案“寶格麗”商標具有較高的知名度和美譽度,請求法院認定第332078號、第334038號、第340247號 “BVLGARI”、第3811212 “BVLGARI寶格麗”注冊商標在第14類珠寶、手表類商品上為中國境內的馳名商標。
據此,寶格麗公司、寶格麗上海公司以德思勤三公司侵犯其商標權及字號權為由,訴至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下稱深圳中院),請求判令三立即停止在房地產經營活動中使用“寶格麗”等名稱,移除并銷毀含有相關用語的標牌、標識和宣傳資料,并刊登聲明致歉;三被告連帶賠償其經濟損失2000萬元及合理開支50萬余元。
三被告共同辯稱,德思勤公司系第9008821號、第9013166號、第9013375號“寶格麗”商標所有權人,故未侵犯原告的商標權。
法院經審理認為,“寶格麗”屬于臆造詞匯,具有先天的顯著性。
二原告的持續使用,在第14類珠寶、腕表類商品上使“寶格麗”具有較高的知名度和美譽度。
2022年至今,寶格麗公司在第36類服務上取得4個包含“寶格麗”中文的注冊商標。
然而,德思勤公司在其開發的樓盤、商品房銷售及廣告宣傳等商業活動中突出使用“寶格麗”字樣;德思勤置業公司在其官網上宣傳“寶格麗公寓”,均構成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
德思勤實業公司申請注冊第9008821號等3個“寶格麗”商標,侵犯了寶格麗上海公司使用在先的“寶格麗”企業名稱權。
另外,關于認定涉案“寶格麗”商標在第14類商品上為中國境內馳名商標的問題,因寶格麗公司在第36類上已取得4個注冊商標,而被訴侵權商標使用的服務類別也在第36類,故該案無需跨類保護,且無認定馳名商標的必要。
據此,一審法院判決三被告立即停止侵權,刊登聲明致歉,并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共計100萬元。
終審判賠300萬元 寶格麗公司、德思勤公司均不服一審判決,上訴至廣東高院。
寶格麗公司請求法院撤銷一審判決,改判原審三被告賠償其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共計2040萬余元。
德思勤公司請求法院撤銷一審判決,駁回寶格麗公司的訴訟請求。
廣東高院經審理認為,一審訴訟期間,寶格麗公司先后獲得在第36類“不動產服務”上的4個注冊商標,故原審三被告在該案訴訟前實施的侵權行為并未侵犯訴訟期間注冊的4個注冊商標權。
但是,由于寶格麗公司在一審中既主張認定馳名商標進行跨類保護,又主張被訴行為對相關商標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構成侵權,故仍有必要對所涉商標是否馳名作出認定,并據此判定被訴侵權行為的性質和相關法律責任。
因使用在第14類商品上“寶格麗”等商標,經過原審原告長期使用,具有較高的知名度,已經達到了馳名的程度。
德思勤三公司使用與涉案馳名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容易造成相關公眾誤認,侵犯了寶格麗公司注冊商標專用權并構成不正當競爭。
此外,就判賠金額的確定,法院考慮到兩方面因素,一是涉案商標的商譽、被訴侵權行為的性質、侵權人主觀惡意、權利人維權合理費用等因素,故在原有基礎上大幅提升了判賠金額;二是跨類保護情況下馳名商標在被訴商品房開發銷售中利潤貢獻率的限度、對涉案商標的使用程度以及跨類的聯系程度等,不能僅因商標馳名或商品房開發銷售獲利較多而必然獲得巨額賠償。
據此,確定按法定最高額300萬元作為賠償金額。
寶馬被訴混動技術專利侵權
美國混合動力引擎技術供應商Paice向寶馬公司提起專利侵權訴訟。
Paice和非營利組織Abell基金會表示,寶馬侵犯了他們涉及混合動力引擎的專利權。
Abell基金會是Paice的投資者。
Paice在訴訟書中稱,寶馬8款混合動力以及插電式混合動力車型,包括330 e iPerformance、530 e iPerformance、750 e xDrive iPerformance、i8 Roadster插混以及MINI Countryman插混等涉嫌侵權。
Paice首席執行官羅伯特·奧斯瓦爾德(Robert Oswald)表示,Paice真誠地與寶馬分享了混合動力汽車技術的詳細信息。
但寶馬沒有與Paice就相關技術問題進行談判,而是將后者的技術用于自己的利益。
Paice指出,從21世紀初開始,Paice指導寶馬如何在不犧牲駕駛性能的情況下,最大限度地提高燃油效率和減少排放,并與寶馬的高級管理人員和工程師舉行了面對面的會議,并分享了技術資料。
Paice創立的目的是將其高壓氣電混合動力發動機的研究成果商業化,包括但不限于專利許可。
此前,Paice曾與福特、豐田、現代和起亞等幾家汽車制造商打過類似的官司。
隨后后者向Paice支付了專利技術許可費用。
今年6月,寶馬表示將在2023年前實現25款新能源車型的布局,比原計劃提前兩年實現,其 半將是混動車型。
這或許是寶馬被盯上的主要原因。
不管怎么說,企業要想保持競爭力,一方面要注重創新,積極進行市場開拓,另一方面也要注重專利布局,提高專利布局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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