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婷婷综合激情,91亚洲精品久久久蜜桃网站,国产欧美日韩精品专区,欧美××××黑人××性爽

182-1095-8705
最新公告:NOTICE
8月1日起,國家知識產(chǎn)權局停征和調整部分專利收費,詳情參閱資訊中心公告

資訊中心

當前位置:專利申請 > 資訊中心 >

“葡糖淀粉酶”3件專利權被維持有效,“貨拉拉”商標維權終審勝訴

專利代理 發(fā)布時間:2024-02-26 13:42:22 瀏覽:



今天,樂知網(wǎng)律師 給大家分享: “葡糖淀粉酶”3件專利權被維持有效,“貨拉拉”商標維權終審勝訴 。



“葡糖淀粉酶”3件專利權被維持有效


近日,國家知識產(chǎn)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下稱專利復審委員會)就宜昌東陽光藥業(yè)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東陽光公司)針對丹尼斯科公司(下稱丹尼斯科公司)擁有的“葡糖淀粉酶”系列專利提起的專利權無效宣告請求作出審查決定,維持了其中3件涉案發(fā)明專利權有效,宣告1件涉案專利權全部無效。

截至發(fā)稿,當事人未提起行政訴訟。

2022年10月17日,專利復審委員會就東陽光公司針對丹尼斯科公司擁有的 “葡糖淀粉酶”系列專利提起的無效宣告請求進行了口頭審理,其中就一件專利(專利號:ZL200780037776.9)的無效案件進行了公開審理。

該案件是專利復審委員會對生物醫(yī)藥領域的專利復審無效案件進行首次公開審理,在業(yè)界引起了廣泛關注。

在專利復審委員會就該專利權無效宣告請求案作出的審查決定中,從多個角度詳細詮釋了此類案件審查標準的適用,具體涉及在具有特定突變方式的酶變體的創(chuàng)造性評判中,如何綜合考慮現(xiàn)有技術中酶變體預測方法本身的科學性和可信度、用以作為預測基礎的序列信息與待驗證功能的序列之間的相似性、預測的具體結構區(qū)域與其功能之間關系的明確性等多種因素;在不同位點組合形成的酶變體能否得到說明書支持的考量過程中,如何從所屬領域技術人員的角度準確確定發(fā)明的貢獻等多個方面。

有專家表示,該系列案審理焦點主要集中于實驗數(shù)據(jù)的真實性和證明力的判斷、發(fā)明創(chuàng)造性與說明書記載的實驗數(shù)據(jù)之間的關系、生物序列權利要求的創(chuàng)造性判斷及其合理保護范圍的把握等,在生物技術領域具有較強的代表性。


“貨拉拉”商標維權終審勝訴


“拉貨就找貨拉拉,貨物出行更輕松。

”提及全民快遞有限公司(下稱全民快遞公司)旗下的同城貨運網(wǎng)約平臺“貨拉拉”,很多人并不陌生。

一家經(jīng)營復合材料的企業(yè)在貨物遞送等服務上注冊“貨拉拉”商標,招致全民快遞公司不滿,由此引發(fā)了一場商標權無效宣告糾紛。

根據(jù)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日前作出的終審判決顯示,石家莊尼沃復合材料商貿(mào)有限公司(下稱尼沃公司)的上訴主張未能獲得支持,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下稱原商評委)對第16078922號“貨拉拉”商標(下稱訴爭商標)予以無效宣告的裁定最終得以維持。

全民快遞公司于2014年8月22日在香港注冊成立,同年年底該公司的“貨拉拉”應用程序在各大手機應用平臺上線。

2022年1月4日,尼沃公司提出了訴爭商標的注冊申請,2022年3月7日被核準注冊使用在貨物遞送、貨運貯存、包裹投遞等第39類服務上。

中國商標網(wǎng)顯示,除上述服務類別外,尼沃公司還在可下載的計算機應用軟件等第9類商品上申請注冊了“貨拉拉”商標,并在多個類別上申請注冊了“吉野家”“途牛”“領英”“中復人人在線”等40余件商標。

2022年6月3日,全民快遞公司針對訴爭商標提出無效宣告請求,向原商評委提交了該公司旗下兩家關聯(lián)企業(yè)經(jīng)營“貨拉拉”品牌的授權書、旗下關聯(lián)企業(yè)簽訂的廣告宣傳合同、有關“貨拉拉”的報道資料及宣傳圖片、尼沃公司的商標申請注冊信息等證據(jù),據(jù)此主張“貨拉拉”是該公司在先使用并具有較高知名度的商標,尼沃公司構成商標法第三十二條所規(guī)定的“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他人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的情形。

尼沃公司辯稱,全民快遞公司提交的證據(jù)不足以證明在訴爭商標申請注冊日前其已經(jīng)在先使用“貨拉拉”商標并具有較高知名度,更不為公眾熟知與認可,訴爭商標的注冊并未侵犯全民快遞公司的在先使用權;訴爭商標系尼沃公司完全獨立設計完成,注冊訴爭商標系基于保護其知識產(chǎn)權的善意目的,不存在使相關公眾產(chǎn)生混淆、誤認的可能性,更未對全民快遞公司利益造成損害。

經(jīng)審查,原商評委于2022年8月10日作出裁定認為,在案證據(jù)足以證明至尼沃公司申請注冊訴爭商標時,“貨拉拉”已經(jīng)作為全民快遞公司運營的同城貨運網(wǎng)約平臺服務標志被諸多媒體所報道,客觀上能夠作為商標起到區(qū)分服務來源的作用,并已在相關公眾當中產(chǎn)生了一定影響力;同時,訴爭商標核定使用服務與全民快遞公司在先使用“貨拉拉”商標的同城貨運網(wǎng)約平臺服務存在密切關聯(lián),訴爭商標的注冊使用容易導致相關公眾對商品來源產(chǎn)生混淆;此外,“貨拉拉”系臆造詞,具有較強的獨創(chuàng)性,尼沃公司在與全民快遞公司在先使用該標志的服務密切關聯(lián)的服務上申請注冊相同標志,難謂巧合,且尼沃公司除申請注冊訴爭商標及其他數(shù)件“貨拉拉”商標外,還申請注冊了“吉野家”“途牛”“領英”等40余件商標,其行為難謂正當。

綜上,原商評委認定訴爭商標的申請注冊構成“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他人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的情形,據(jù)此裁定對訴爭商標予以無效宣告。

尼沃公司不服原商評委所作裁定,隨后向北京知識產(chǎn)權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稱,全民快遞公司提交的證據(jù)不足以證明其“貨拉拉”商標在訴爭商標注冊申請日前已經(jīng)具有一定知名度,且全民快遞公司實際使用服務項目為商業(yè)中介服務等,與訴爭商標核定使用服務分屬不同類似群組,所屬行業(yè)差異顯著,未構成類似服務。

北京知識產(chǎn)權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全民快遞公司提交的證據(jù)可以證明在訴爭商標申請注冊日前“貨拉拉”已經(jīng)作為同城貨運網(wǎng)約平臺被多家媒體所報道,能夠作為商標起到區(qū)分服務來源的作用,并在相關公眾中產(chǎn)生了一定影響;同時,訴爭商標核定使用服務與全民快遞公司使用“貨拉拉”作為呼叫貨車服務的手機軟件存在密切關聯(lián),服務的方式、對象等存在極大的重合,訴爭商標的申請注冊容易導致相關公眾對服務的來源產(chǎn)生混淆;此外,“貨拉拉”為臆造詞,獨創(chuàng)性較強,且尼沃公司除訴爭商標外還申請注冊了“吉野家”“途牛”等商標,其主觀意圖難謂正當。

綜上,法院認為訴爭商標的申請注冊構成“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他人已經(jīng)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的情形,據(jù)此于2022年12月27日一審判決駁回尼沃公司的訴訟請求。

尼沃公司不服一審判決,繼而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經(jīng)審理,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認為,在案證據(jù)可以證明訴爭商標申請注冊日前全民快遞公司在通過手機應用軟件為用戶提供運輸、貨運類服務上,對“貨拉拉”標志進行了商業(yè)性使用并已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尼沃公司應當知曉全民快遞公司的“貨拉拉”商標,其系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全民快遞公司已經(jīng)使用并具有一定影響的商標。

據(jù)此,法院終審駁回尼沃公司的上訴,維持一審判決。


“鮑師傅”商標侵權糾紛案一審宣判


廣受關注的“鮑師傅”商標侵權糾紛案有了新進展。

近日,江蘇省蘇州工業(yè)園區(qū)人民法院(下稱蘇州工業(yè)園區(qū)法院)就北京鮑才勝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下稱鮑才勝公司)訴蘇州工業(yè)園區(qū)緣朵飲品店 (下稱緣朵飲品店)侵犯“鮑師傅”注冊商標專用權案作出一審判決,要求緣朵飲品店立即停止侵權,并賠償經(jīng)濟損失及合理費用共計5萬元。

鮑才勝公司成立于2022年5月4日,經(jīng)營范圍包括餐飲管理、酒店管理、組織文化藝術交流活動等。

2014年9月28日,彭某麗申請注冊了第12484211號“鮑師傅”文字商標,核定使用在“糕點、蛋糕、面包、餅干”等第30類商品上。

2022年3月20日,彭某麗將上述商標依法轉讓給鮑才勝公司,至此鮑才勝公司成為該商標的權利人。

鮑才勝公司起訴稱,緣朵飲品店長期以來以“鮑師傅”名義開展糕點經(jīng)營,在門店招牌、宣傳海報、商品柜臺、商品包裝、收銀憑證、外賣平臺上醒目位置突出使用“鮑師傅糕點”“鮑師傅”等標識,同時生產(chǎn)和銷售品種和名稱均與該公司相同或類似的“鮑師傅糕點”,并在店內外展示“傳說中的鮑師傅來了”等標語。

鮑才勝公司認為,上述行為足以造成消費者對兩家公司所銷售產(chǎn)品產(chǎn)生混淆和誤認,侵犯了其第12484211號注冊商標專用權且構成了不正當競爭行為。

鮑才勝公司曾向緣朵飲品店致函,要求對方立即停止侵權行為。

溝通無果后,鮑才勝公司將緣朵飲品店訴至蘇州工業(yè)園區(qū)法院,請求法院判令緣朵飲品店停止侵權,并賠償經(jīng)濟損失及合理費用共計11.74萬元。

對于鮑才勝公司的起訴,緣朵飲品店辯稱,該公司不是該案適格被告,北京易尚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下稱易尚公司)授權其在蘇州工業(yè)園區(qū)獨家代理使用第17899179號“圖形”商標、17899060號“鮑師傅”圖文組合商標、17899096號“鮑師傅”商標,應該起訴易尚公司;其次,該公司沒有侵犯鮑才勝公司的商標權,其從事糕點、飲品制售,使用的是易尚公司合法取得的商標,與鮑才勝公司的商標有顯著區(qū)別;鮑才勝公司主張的11.74萬元損失及維權費用沒有證據(jù)支持,其不應當承擔。

蘇州工業(yè)園區(qū)法院受理該案后,進行了公開開庭審理。

法院結合在案證據(jù)經(jīng)審理認為,鮑才勝公司系“鮑師傅”注冊商標的商標權人,其注冊商標專用權依法受法律保護。

就17899179號注冊商標而言,盡管該商標核定使用商品范圍包含第30類中的面包,但該注冊商標為圖形商標,不包括任何漢字,緣朵飲品店不能以此主張其有權在面包、糕點等商品上使用“鮑師傅”文字。

就17899060注冊商標而言,該商標為圖文商標,其核定使用的商品范圍包括第32類的礦泉水、果汁等飲料,并不包含面包、糕點商品,緣朵飲品店不能以此主張其有權在面包、糕點等商品上使用“鮑師傅”文字。

就17899096號注冊商標而言,該商標核定使用范圍包括第43類的餐廳、餐館服務,但現(xiàn)有證據(jù)表明被告經(jīng)營的涉案店鋪提供了面包、糕點等商品的銷售,且面包、糕點均是事先制作而陳列在柜的,與通過及時制作加工、應消費者需求制作并提供食品、設施、消費場所的餐飲服務存在本質區(qū)別,因此涉案標識使用范圍與易尚公司授權其使用的第17899096號核定使用的服務項目不一致。

綜上,緣朵飲品店未規(guī)范使用易尚公司授權的注冊商標,其將涉案標識使用在其銷售的面包、糕點上的行為落入鮑才勝公司涉案注冊商標權的保護范圍。

此外,法院還認為,緣朵飲品店在其銷售的部分糕點本身、結賬單、網(wǎng)店上單獨使用“鮑師傅”文字,與涉案注冊商標文字完全相同;在糕點包裝盒、購物袋、海報等多處使用鮑師傅文字及圖等標識,根據(jù)圖文組合商標的特征及中國消費者的呼叫習慣,上述標識中的中文文字部分“鮑師傅”相較于其余部分具有更強的識別作用,更容易被識別為商標的主要部分。

該主要部分與涉案注冊商標相比較,在字音、字義及文字排列方式上均相同,僅字體略有差別,應認定為近似商標。

以相關公眾的一般注意力判斷,極易對緣朵飲品店所售糕點與鮑才勝公司所售糕點產(chǎn)生混淆,或認為二者存在某種特定聯(lián)系。

同時,緣朵飲品店不僅使用了易尚公司授權其使用的商標,還擅自變更了該圖文商標中各項要素的排列方式及所占比例,突出使用“鮑師傅”文字,明顯具有攀附他人商譽的故意。


更多關于 “葡糖淀粉酶”3件專利權被維持有效, “貨拉拉”商標維權終審勝訴 的資訊,可咨詢 樂知網(wǎng)。

(樂知網(wǎng)- 領先的一站式知識產(chǎn)權服務平臺,聚焦 專利申請,商標注冊 業(yè)務)。


關鍵詞: 發(fā)明專利申請 ?
主站蜘蛛池模板: 长治县| 潼南县| 崇仁县| 大邑县| 永丰县| 余姚市| 汝州市| 多伦县| 应用必备| 浦东新区| 桂平市| 渝中区| 揭东县| 长宁区| 吉安县| 垦利县| 独山县| 沙河市| 乌恰县| 荣昌县| 广宗县| 额济纳旗| 开封市| 崇义县| 阳西县| 江安县| 仁怀市| 扎赉特旗| 莲花县| 平南县| 南涧| 彭州市| 沙洋县| 斗六市| 达州市| 澜沧| 萨嘎县| 吉安县| 大安市| 高安市| 巫山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