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專利制度介紹,知識產權話題引起廣泛共鳴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4-02-23 10:17:25 瀏覽: 次
今天,樂知網律師 給大家分享: 韓國專利制度介紹,知識產權話題引起廣泛共鳴 。
韓國專利制度介紹
隨著全球經濟一體化,知識產權在國際經濟貿易中所占比重日益加大,同時,專利也代表著一個國家科技水平的高低和經濟實力的強弱。
在韓國,知識產權領域的發展成績顯著,自然成為了我國創新主體步入海外的主要市場。
因此,對于致力于進軍韓國市場的中國申請人及企業來說,知悉韓國專利制度申請途徑、流程、審查程序等等成為前期必要功課。
可以看出近10年韓國的申請量呈增長趨勢,2022年韓國發明申請總量約20萬件左右,日本在韓發明申請量占比7%,相比IP5其他國家排第一,也可看出,韓國作為IP5國家之一,專利保護力度還是相對較強的。
中國在韓的申請量雖然沒有歐美日多,但實際上也是可以考慮加大在韓國的布局。
今天我們就針對“韓國專利制度”展開系列講解,從一般獲權的常規程序進行介紹。
一、法律法規依據 與中國不同,韓國是由3個獨立的基本法構成的發明、實用新型及外觀設計法律體系。
了解過大致的法律體系后,再來講一下發明申請的整體程序,我國部分申請人向外申請時會更注重發明保護客體的問題:
1、不屬于發明的 自然法則本身、單純發現而不屬于創造、違背自然法則、沒有運用自然法則、技能、單純的信息提示、美術創作物、計算機程序語言本身、計算機程序本身、不能重復獲得相同效果的、未完成的發明。
2、不能授權的 違背公序良俗、損害公共健康的發明創造。
3、產業無法利用的 醫療行為、無法用于“業“、明顯無法實施。
二、提交申請途徑 申請韓國專利主要有3種途徑:
直接提交途徑、《巴黎公約》途徑以及《專利合作條約》(Patent CooperationTreaty,PCT)途徑提交申請。
直接提交途徑 申請人可直接向韓國特許廳遞交專利申請,但需注意在中國境內完成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向海外申請專利時需要事先進行保密審查,否則此專利申請對應的中國專利申請將不被授予專利權。
《巴黎公約》途徑 《巴黎公約》是指申請人在任意公約成員國中提出專利申請后,自申請日起12個月(發明或實用新型)/6個月(外觀設計)內可以向韓國特許廳就相同的主題提出專利申請,并要求享有優先權。
《專利合作條約》(以下稱為PCT)途徑 依據PCT條約,中國申請人向知識產權局提交國際申請后,可以通過韓國特許法201條的規定進入韓國國家階段。
韓國與其他大部分國家有所區別,自優先權日起31個月內必須進行提交韓國國家階段的聲明,韓文文本可在32個月內補交韓文譯文。
公布文本可按照PCT條約第28、41條的規定對說明書及權利要求書進行主動修改,但修改內容不得超出原PCT國際公布文本的范圍。
知識產權話題引起廣泛共鳴
大力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這是從建設創新型國家需要的高度做出的決策。
而作為激勵創新的基本保障,知識產權如何支撐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如何促進創新成果轉化為生產力,這些問題引發了廣泛熱議。
全國知識產權宣傳周拉開帷幕
主題為“創新創造改變生活 知識產權競爭未來”的全國知識產權宣傳周活。
王勇出席宣傳周啟動儀式并講話。
宣傳周期間,全國知識產權宣傳周活動各成員單位將單獨或者多部門聯合開展多場重點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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