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布局的三性和三步法,專利挖掘的方法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4-02-23 10:11:37 瀏覽: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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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布局的三性和三步法
專利布局是指企業結合自身產業情況、市場情況以及法律法規等因素,對企業自身的專利進行有機結合而得到的產物,這一產物涵蓋了與企業利害相關的時間、地域、技術和產品等多個維度,構建成為嚴密高效的專利保護網。
不同的企業,在考量專利相對于企業的價值時,會有較為明顯的差異。
例如,對于非專利實施主體的企業,即,不將專利技術轉化為實際生產流通的產品的企業而言,往往會相對弱化對于專利布局的考量。
而對于專利實施主體的企業,即對于具有實體產品的公司而言,專利申請通常需要服務于公司的主營業務。
因而專利布局的核心意義在于保障企業自由安全的運營,為企業提供足夠堅實的貿易壁壘。
換而言之,對于這類企業而言,需要通過專利這種知產手段,使得企業在其主營業務范疇自由開展業務,達到風險可控的目的。
在企業專利實操的過程中,有以下兩個問題亟待解決:
1、專利的保有量;2、專利的質量。
專利布局就是解決上述問題的重要手段之一。
專利布局是企業知產管理的重要環節,良好的專利布局能夠有效地避免專利申請的隨機性和零散性,能夠將零散的專利進行組合,進而形成層次分明、結構清晰的組合;在專利挖掘時,基于專利布局的思想能夠有效地指導挖掘的具體方向;在專利資產的管理與使用上,結合專利布局的思維方式也能夠對企業自身有完整客觀的認識。
二、專利布局的三性筆者認為,專利布局應該具有較強的針對性、目的性以及一定的前瞻性,即所謂專利布局的三性。
所謂針對性,是指專利布局具體是針對競爭對手的制衡亦或是針對產品經營地域的消費使用需求等情況而進行的。
因而,在這種情況下,通常需要進行大量的數據分析。
例如整個行業的發展現狀、競爭對手的研發方向(專利情報分析)以及產品經營地域的消費實際需求(市場調研)等。
也即,企業中的知產部門絕不僅僅是單純的進產管理的職能部門,更應該成為幫助企業知己知彼、占領市場的戰略部門。
以某國內大型家電集團知識產權部為例,管理著超過15萬項專利資產,為超過2400億元的營收及遍布全球20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業務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所謂目的性,是指進行專利布局的具體目的是保護企業核心技術、破除貿易壁壘亦或是打擊競爭對手而進行的。
在這種情況下,應當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明確企業在相關產品的產業鏈中的位置以及相關產品的產業發展狀況。
例如日亞化學,作為世界知名的LED領導企業,從1989年到1993年期間,日亞化學的專利布局涵蓋了LED制備的每一個關鍵技術點,即,日亞化學的專利布局是針對企業的核心技術而展開,體現了專利布局對于企業關鍵技術的保護與覆蓋。
對于這類企業而言,筆者認為,專利布局的重點應當在于自身優勢的鞏固以及保護,即,在現有專利的基礎上,形成相對完整的專利鏈、專利包以及專利池。
若企業在相關產品的產業鏈中處于相對下游的位置,則這一類型的企業應當著力于專利布局的寬度。
所謂專利布局的寬度可以是自身主營產品的多品類、多變形的保護,或者在自身深耕的領域中持續深挖創新點等等,以此來形成針對自身主營產品的全方位保護,并鞏固企業在相應領域的主導地位。
例如,針對把手的形狀而言,圓形把手造型更加美觀、握把形把手更加利于持握、扣板形把手更加耐用等等。
或者,在專利挖掘的過程中,按功能或目的的不同,對完整的技術方案進行逐步拆分,進而能夠獲得解決某一特定技術問題的若干細分方案。
即,對于這類企業而言,應當著眼于專利保有量的逐步積累,當專利的基礎數量積累到一定程度后,由點連線,由線成面。
所謂前瞻性,是指進行專利布局不應局限于當前實際的產品,而應當著眼未來而進行。
具體到實踐中,還可以將前瞻性具體細分為技術前瞻、產品前瞻、市場前瞻。
筆者認為,從技術前瞻過渡到產品前瞻,直至最終的市場前瞻,是一個循序漸進、相輔相成的過程。
就技術前瞻而言,從近年來發展勢頭迅猛的移動通信技術、人工智能、物聯網、區塊鏈等技術趨勢來看,能夠提前啟動研究相應的前沿技術,勢必會對企業在日漸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增強足夠的話語權。
例如在5G尚未普及之時,華為已經開始著手6G的研發;商湯自2014年成立以來就致力于“智能視覺”的研究;百度也在加碼區塊鏈領域以全面賦能各種政務場景等等。
由此可見,在技術層面,企業應當結合自身的技術領域、科研能力以及相關資源等,對企業的技術發展方向有著明確的認知和引導。
產品前瞻并非是那些做產品的企業的“專利”,我們所產出的技術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稱之為“產品”。
對于產品的前瞻,我們通常可以從產品趨勢、產品功能以及產品附加值等層面進行考慮。
例如,針對立式空調,由最初的方柜機到如今的圓形柜機,相應的進出風結構均發生了極大的改變,而圓形柜機甚至異形柜機也很有可能是未來的發展趨勢。
又如,手機在實現通訊互聯功能的同時,同時還兼具移動支付等功能。
再如,冰箱已經由最初的冷藏冷凍設備逐漸演變成智能家居中的重要一環,甚至可以聯動控制灶具、電飯煲等,這就是冰箱的附加值的體現。
所謂市場前瞻,通俗易懂,但若深究,與市場發生地的消費者的購買能力、民風民情甚至宗教信仰等等,均有著莫大的關系。
在市場前瞻的執行過程中,往往需要介入大量的市場調研來反推產品的研發方向,以便根據需求的變化來發現技術發展的趨勢。
由此,通過前瞻性的高質量專利布局,才是以科技為內驅力的企業的必要之路。
適當進行前瞻性的專利布局,才有可能及早占據未來發展方向的制高點。
或者,還可通過對于相應數據的分析,找到企業所關注區域的專利申請的空白點來布設相應的專利,以此來有效地遏制競爭對手。
三、專利布局的三步法 ,針對企業而言,專利布局可以大致分為三個步驟:找準自身技術定位,確定未來發展方向;設定未來商業目標,合理規劃發展路徑;短期長期結合,階段性更新修訂。
(一)找準自身技術定位,確定未來的發展方向找準自身技術定位,簡而言之,就是明確企業自身的核心競爭力。
能夠明確企業自身的核心競爭力,才能夠在一定程度上對競爭對手構建難以逾越的壁壘。
這里,關于自身技術定位,我們引入“企業環境”這個概念,其中,企業環境又可以包括企業的內部環境以及企業的外部環境。
內部環境可以包括經營戰略、核心技術、專利保有量、專利運營情況等。
外部環境可以包括行業發展情況、市場供求平衡等。
而企業未來的發展方向,勢必要結合前述的企業環境、企業的發展愿景等因素而確定,甚至有時還需要結合政策環境的變化而相應調整。
當企業身處行業發展的第一集團中,或者在某一技術領域擁有一定的研發實力,可以就企業自身的核心專利有計劃地實施我們熟知的地毯式布局或者糖衣式布局。
對于這種技術創新型企業而言,采用地毯式布局或者糖衣式布局來保護本方的核心專利,可以形成自身的技術壁壘,提高了競爭對手的突圍難度。
(二)設定未來商業目標,合理規劃發展路徑企業是一個經濟學名詞,通常來說,是以盈利為目的的。
由此,企業的商業目標以及未來的發展路徑就需要符合當前甚至未來的市場發展規律。
筆者認為,商業目標的設定以及發展路徑的規劃,最終還是要回歸產品的本質,從商業目標的維度對產品進行差異化的設計。
對于向消費者提供產品的企業而言,如何將消費者的購買興趣轉化為購買行為,或者將消費者分流至同種類似產品上再促成其購買行為的轉化,不僅僅依靠商業手段的運用,更是與我們產品的本質息息相關。
(三)短期長期結合,階段性更新修訂專利布局是一種有規劃、有策略的專利挖掘和部署行為。
這就要求企業在專利布局的考量以及實施過程中,需要實時修訂目標,其中,我們參考的主要依據就是企業短期以及長期的目標。
企業短期目標、長期目標的制定,需要結合前文所述的專利布局的三性。
而這里提到的短期目標與長期目標是一個相對的概念,針對市場的供求關系而言,短期目標可以是市場的一種剛性供給需求。
例如,我們用來接水的水杯,只要有能夠接水的空間(相當于杯體)即可實現接水的功能,由此,我們可以推導得出:杯體是我們實現接水這一功能所必需的解決方案。
因此,某企業就以杯體為準,進行相應的專利布局。
至于帶有蓋體、帶有把手的水杯等等,均無法繞開杯體這一專利,由此,我們就可以利用這一專利來阻擊競爭對手或者與競爭對手實現交叉許可,這種布局方式即我們所熟知的路障式布局。
在進行路障式布局的過程中,雖然需要企業對于當前領域有著較為全面、準確的了解,但同時這種布局方式也兼具了申請、維護成本相對較低的優點。
而長期目標可以是市場的一種彈性供給需求,當企業是針對彈性供給需求進行專利布局時,可以考慮使得我們的產品最優化,再針對我們最優的產品進行糖衣式布局。
或者,若企業本身并未掌握核心專利時,可以圍繞競爭對手的核心專利布局各種配套技術和衍生技術等外圍專利。
當企業明確了短期目標、長期目標后,就需要以企業所指定的目標為導向,階段性地修訂我們的布局方式。
正如前文所述,當我們制定了短期的目標后,可以采用我們所熟知的城墻式布局、路障式布局,一定程度上能夠在短期內快速地占領市場,達到利益的最大化;當我們制定了長期的目標后,可以采用地毯式布局、糖衣式布局來穩步推進我們產品的研發、上市的周期,這樣可以在長期的市場競爭中,實現市場圈地,降低企業自身的經營風險。
專利挖掘的方法
所謂專利挖掘,實際就是站在專利的視角,對紛繁的技術成果進行剖析、拆分、篩選以及合理推測,進而得出各技術創新點和專利申請技術方案的活動。
專利挖掘是一種賦于技巧的創造性活動,其目的是為了使科研成果得到充分保護,從而使科研過程中付出的創造性勞動得以回報。
要有效地實現專利挖掘,往往需要遵循一定的挖掘思路和有效的分析方法,最終做到技術成果向專利申請素材的全面轉化,并通過合理推測,得出更多的專利申請素材,也為未來的科研方向提供思路。
通過有效的專利挖掘,能避免科研成果出現專利保護的漏洞,并且能以現有技術成果為基礎,將專利保護的范圍延伸到所有可能具有專利申請價值的技術點;通過專利挖掘,還能從基礎專利出發梳理出所有的關聯技術點和其對應的外圍專利,從而對基礎專利建立牢固的保護網。
此外,專利挖掘思路還可以對技術研發起到十分重要的指導作用,其間分析出的所有可能存在專利申請素材的創新點,都可以是進一步研發的方向。
這在某種程度上,也起到了對技術研發方向的專利申請價值的事前判斷,避免出現無專利申請價值的研發工作。
專利挖掘對國家、企業和科研單位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有效的專利挖掘,大而話之是增加我國自主知識產權的量與質、建設創新型國家的需要。
從企業自身的角度來講,專利挖掘是增加企業競爭實力的需要。
通過專利挖掘建立周密的專利保護網,可以實現對企業技術,特別是核心技術的全方位保護,避免給競爭對手留下可乘之機;同時,通過有效的專利挖掘,可以增加專利的擁有量,提高企業的無形資產含量,增加和競爭對手談判的籌碼。
對于科研單位來說,專利挖掘思路還可以對技術研發起到十分重要的指導和提示作用。
專利法意義上的發明與通常所說的發明有所不同。
通常所說的發明是指經過實踐證明能夠直接應用于工業生產的成果,而專利法意義上的發明可以是一項解決技術問題的方案,其可以尚未達到直接應用于工業生產的成熟階段,這為專利挖掘提供了空間。
二、專利挖掘的方法 專利挖掘是一個非常需要技巧的過程,一般而言,專利挖掘的途徑有以下兩種: 1、從項目任務出發 該途徑是從一個整體項目的任務出發,按以下次序進行: 找出完成任務的組成部分; 分析各組成部分的技術要素; 找出各技術要素的創新點; 根據創新點總結技術方案。
以上挖掘過程如下圖所示 2、從某一創新點出發 該途徑是從某一個創新點出發,按以下次序進行: 找出該創新點的關聯因素; 找出各關聯因素的其他創新點; 根據其他創新點總結技術方案。
以上挖掘過程如下圖所示:
挖掘完成后會形成若干技術方案,這些技術方案中多數是符合專利授權要求的技術方案,由此就產生了大量的專利申請素材,企業專利管理部門可以方便地再次基礎上分析篩選,確定專利申請主題。
上述兩種挖掘途徑的出發點不同,可以根據不同的出發點選擇使用。
兩者可以單獨使用,也可以聯合使用,即在采用第一種途徑挖掘到許多創新點后,再以各創新點作為起點,用第二種途徑繼續挖掘更多的創新點。
三、專利挖掘的實例。
依據各創新點總結技術方案的工作必須在明確具體項目的特定創新點后才能進行,以下敘述省略這一部分。
(一) 類風濕病藥物開發項目 1。從項目任務出發 該項目的任務是經天然產物提取,開發出一種治療類風濕疾病的藥物,從該項目任務出發,可以進行以下工作: (1)找出完成任務的構成因素。
完成任務的構成因素包括活性成分取得、劑型選擇、功效保障等。
(2)分析各構成因素的技術要素。
活性成分取得的技術要素包括活性成分、原料、提取工藝等。
劑型選擇的技術要素包括劑型、輔料、制造方法、制造設備等。
功效保障的技術要素包括篩選方法、檢測方法、儲存方法 (3)找出各技術要素的創新點 活性成分取得方面,可以考慮活性成分上是否采用了新化合物或新活性部位;原料選擇上是否使用了新的原料或復合原來;提取工藝上是否采用了新的提取溶劑、提取步驟或提取條件等。
劑型選擇方面,可以考慮劑型確認上是否確定了新的劑型;輔料選擇上是否選擇了新材料作為賦形劑等輔料,制造方法上是否采用了新的制劑制備步驟和條件,制造設備上是否采用了新制造設備等。
功效保障方面,可以考慮活性成分篩選上是否建立了新的篩選模型或新篩選方法,檢測方法上是否找到了活性成分或輔料的新的檢測法,活性成分或輔料的新的檢測儀器,儲存方法上是否找到了新的貯藏方式等。
以上挖掘過程如下圖所示。
2、從某一創新點出發 下面以從新化合物這一創新點出發為例,說明從某一創新點出發進行專利挖掘的方法。
新的活性成分的關聯因素包括關聯物質、關聯方法、關聯用途等。
找出各關聯因素的其他創新點; 關聯物質方面,可以考慮有沒有有效的類似物或衍生物、結構修飾物、中間產物、復合配方等。
關聯方法方面,可以考慮有沒有其他提取方法、合成方法、發酵方法等。
關聯用途方面,可以考慮有沒有其他醫療用途,比如治療其他免疫系統疾病、細菌性疾病、病毒性疾病等。
以上挖掘過程如下圖所示:
尋找關聯因素的創新點要遵循一定的線索。
比如,尋找上述新用途可以從疾病的癥狀和疾病的治療機理入手。
因類風濕疾病都有疼痛和關節腫脹癥狀,故可以考慮該活性成分或其復合配方是否對其他有疼痛癥狀的疾病和腫脹癥狀的疾病有效;因類風濕疾病通常和免疫系統的異常有關,故可以考慮活性成分或其復合配方是否對其他免疫系統異常疾病有治療或緩解作用。
專利權利要求解釋的基本原則與方法
在中國,專利分為三種,即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
申請外觀設計專利的,只需提交請求書以及該外觀設計的圖片或者照片等文件 ,不需要提供權利要求書,沒有權利要求。
而申請人在提出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時,除了要在說明書中對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內容進行詳細介紹以外,還要在說明書記載內容的基礎上,用構成發明或者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技術特征撰寫成一項或多項權利要求,具體定義申請人希望獲得保護的專利權的范圍。
作為記載全部權利要求的書面文件,權利要求書是申請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時必須提交的申請文件之一 。
因此,本文中所稱權利要求書或權利要求僅是針對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而言的。
權利要求對于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來說非常重要。
我國專利法[3]第56條第1款規定,“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權的保護范圍以其權利要求的內容為準”。
如果沒有權利要求,就無法確定專利權的保護范圍,專利保護就成為一紙空文。
然而,即使有了權利要求,也不等于專利權的保護范圍就被清楚地界定了,因為專利權的保護對象是“知識”,是一種思想,是無形的,在轉換成文字表述的過程中,難免含義會發生一定的偏差。
這時,如何在基本原則的指導下,通過科學的方法,對其含義做出準確的解釋,就變得特別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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