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觀設計專利被宣告無效后,之前銷售是成侵權?,外觀設計專利要求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3-07-31 22:20:30 瀏覽: 次
今天,樂知網小編 給大家分享 外觀設計專利被宣告無效后,之前銷售是成侵權?,外觀設計專利要求
外觀設計專利被宣告無效后,之前銷售是成侵權?
問: 外觀設計專利被宣告無效后,之前的生產、銷售行為是否構成侵權?法律依據是什么? 答: 您的專利如果被宣告無效了,那么從專利法規定來講,這件專利自始不存在,也就是說您這件專利被看作從來沒有生效過。
因此,您不能用無效之前的“有效”來主張權利。
如果對方的專利權穩固,那么您將承擔侵權責任。
如不想被起訴侵權,可以用以下方法: 1、查看是否能夠有充分的證據和理由宣告對方專利權無效。
2、如果對方專利權穩固,可以要求專利許可,您便可以繼續生產實施和銷售該專利產品。
補充: 所謂專利權無效,是在專利權授予之后,被發現其具有不符合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中有關授予專利權的條件,并經專利復審委員會復審確認并宣告其無效的情形,被宣告無效的專利權視為自始不存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六十四條的規定,專利權“無效宣告請求的理由”即導致專利權無效的“情形“,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主題不符合專利授予條件,包括:發明、實用新型的主題不具備新穎性、創造性或實用性;外觀設計專利的主題不具備新穎性或者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
2。專利申請中的不合法情形:說明書沒有充分公開發明或者實用新型;授權專利的權利要求書沒有以說明書為依據;專利申請文件的修改超出規定的范圍;專利權的主題不符合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的定義;同時申請的協商授權原則;授權專利的權利要求書不清楚、不簡明或者缺少解決其技術問題的必要技術特征;
外觀設計專利要求
申請外觀設計專利的,應當提交請求書、該外觀設計的圖片或者照片以及對該外觀設計的簡要說明等文件。
申請人提交的有關圖片或者照片應當清楚地顯示要求專利保護的產品的外觀設計。
實用新型是一種替代性或新的改良技術,該改良技術目前還無人發明。
外觀設計僅涉及到物體肉眼所見的部分,并不涉及物品自身功能的替代性或改良性。
具有獨創性。
外觀設計專利解讀
工業產品的外觀設計水平不但反映一個國家的工業和科學技術水平,還直接影響產品的整體質量的重要因素,也是該產品在國內外市場上取得競爭優勢的重要因素,因此外觀設計專利保護不斷深入人心,其申請量急劇增加。
那么如何利用外觀設計專利保護自已的產品呢? 一、我國外觀設計的保護范圍 我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2條第3款規定,專利法所稱的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色彩或者其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觀并適用于工業上應用的新設計。
此規定說明了申請專利的外觀設計必須是應用在產品上的,該產品必須有一定的形狀。
外觀設計既包括產品本身的造型設計,也包括產品上的圖案和色彩的設計。
專利法第59條規定,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范圍以表示在圖片或者照片中的該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為準,該規定表明外觀設計專利的保護對象是產品,外觀設計必須與產品結合為一體,只有把某種設計圖案用于如紡織品、陶瓷、茶具等工業產品上才能得到專利法的保護。
如果單純是一種創新圖案、畫稿,未被使用于某載體之上便不能得到外觀設計的保護。
一、 授予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條件 授予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條件包括形式條件和實質性條件兩方面 內容。
形式條件主要是指申請文件的格式及申請的手續等方面的條件,實質性條件是指專利法實施細則第2條第3款及專利法第23條規定的條件,其主要是指申請的內容是否符合外觀設計定義及工業性、新穎性、創造性方面的要求。
實施細則規定:“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適于工業上應用的新設計”。
從該定義來分析,授予外觀設計專利權時應具備以下條件: 1。 與產品有關的外觀設計; 2。 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或者色彩與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所進行的設計: 3。 能夠作用于視覺的設計; 4。 能夠引起美感的設計; 5。 工業上能夠利用的設計; 6。 新的設計。
二、 外觀設計專利權的特點 1。 外觀設計專利權的客體是設計; 2。 外觀設計專利權持有者有權支配客體; 3。 排他權; 4。 專利權的有效期為10年,不再有續展程序; 5。 專利權為國家賦予的權利,是經過申請、審查等審批程序,登記而產生權利;
外觀設計專利被宣告無效后,之前銷售是成侵權? 的介紹就聊到這里。
更多關于 外觀設計專利要求 的資訊,可以咨詢 樂知網。
(樂知網- 領先的一站式知識產權服務平臺,聚焦 專利申請,商標注冊 業務)。
關鍵詞: 專利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