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權的客體,專利權的授權使用的方式包括什么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3-07-31 22:15:45 瀏覽: 次
今天,樂知網小編 給大家分享 專利權的客體,專利權的授權使用的方式包括什么
專利權的客體
根據我國《專利法》的規定,包括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三種形式。
一、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技術方案。
發明是與“自然規律”有關的思想創新,是利用自然規律的結果,但自然規律本身并非發明,即科學發現不同于發明。
二、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形狀和構造的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技術方案。
申請實用新型專利的客體必須是產品,且必須有確定的形狀、固定的三維構造,能自由移動。
對于無確定形狀的產品如氣態、液態產品及顆粒狀等的固態產品,以平面圖案設計為特征的產品,不可移動的建筑物均不能被授予實用新型專利。
作為實用新型的產品的對象的產品還必須具有實用性,即能夠在生產中運用,一旦實施,能夠取得某種技術的、社會的或經濟的效果。
另外,實用新型的真正內涵是一種技術的思想,產品的形狀、構造及其結合只是這種創造性技術思想的體現,并非法律保護的實質。
三、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做出的具有美感并適于工業上運用的新設計。
外觀設計可以是立體的,也可以是平面的。
外觀設計必須以產品為依托,離開了具體的產品就無所謂外觀設計。
外觀設計并不考慮實用目的,所解決的并不是技術問題,而是以產品的形狀、圖案和色彩作為要素,以追求美感目的為核心的。
另外,外觀設計還必須適于工業應用,即可以通過工業手段大量復制。
對于外觀設計,原則上也是可以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的,但這兩種法律在權利的保護效力上卻是有很大差別的。
著作權法并不排斥他人獨立創作出相同或類似的作品,即著作權法獨創性原則的體現;而專利法則不允許對相同或類似的設計授予專利。
因此外觀設計權的專有程度大大強于著作權,所以其保護期限也相應短于著作權。
另外,由于我國現行《商標法》并不保護立體商標,一些立體的、原可作為商標申請的設計,可以申請外觀設計專利。
另外,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裝、裝潢是《反不正當競爭法》保護的一項重要權利,對其應當按照使用在先的原則予以認定和保護。
經營者擅自將他人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裝、裝潢作相同或者近似使用,并取得外觀設計專利的行為,侵害他人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裝、裝潢的在先使用權,造成或者足以造成購買者誤認或者混淆的,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第5條第2項的規定,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應當按照《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關于禁止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的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若干規定》予以查處。
四、專利法不予保護的對象 1、對于違反國家法律、社會公德或者妨礙社會公共利益的發明創造,不授予專利。
2、科學發現。
由于科學發現 本身不是專利法意義上的發明,因此法律不授予其專利。
3、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
4、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
注意,對于診斷和治療疾病而發明的各種儀器設備(藥片)是可以被授予專利的。
5、動物和植物的品種。
但對動植物的生產方法可以獲得專利;另外,對于植物新品種可以采用專利法以外的方式予以保護。
6、用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
專利權的授權使用的方式包括什么
專利權的內容: (一)獨占權 我國《專利法》第十一條規定:“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權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規定的以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專利產品,或者使用其專利方法以及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
” 獨占權的內容主要有以下五個方面: 1、制造權。
指專利權人擁有自己生產制造專利文件中記載的專利產品的權利; 2、使用權。
使用權包括對專利產品的使用權和專利方法的使用權。
非經專利權人許可,任何人不得使用其專利產品或專利方法; 3、許諾銷售權。
許諾銷售是指銷售前的推銷或促銷行為,包括通過廣告、訂單、發布消息等手段表示銷售專利產品的行。
我國在《專利法》第二次修改時才設立了這一權利,第三次修改時則將許諾銷售權從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擴展到外觀設計專利。
4、銷售權。
指銷售專利產品的權利。
專利權人的銷售權也有一定的限制,不管是專利權人自己銷售,還是許可他人銷售,其第一次銷售行為受法律保護,但產品首次售出后,則銷售權用盡。
5、進口權。
指為生產經營目的將專利產品或由專利方法直接生產的產品由一國境外輸入該國境內的權利。
(二)實施許可權 它是指專利權人可以許可他人實施其專利技術并收取專利使用費。
許可他人實施專利的,最新合同法全文。
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
(三)轉讓權 專利權可以轉讓。
轉讓權包括專利申請權的轉讓和專利權的轉讓。
轉讓有兩種形式,一是合同轉讓,一是繼承轉讓。
中國單位或者個人向外國人、外國企業或者外國其他組織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手續。
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并向國知局登記,由國知局予以公告。
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轉讓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四)標示權
專利檢索欠缺 導致中藥新藥研發90%重復
據統計,我國的科研項目重復率達到40%,尤其在中藥領域,我國關于中藥新藥的研發有90%都是重復研究。
這是國家中藥新藥審評委員會在1994年得出的結論。
十多年后,作為顧問參加了那次審評的中國科技信息研究所研究員楊巨平認為這個結論依然成立。
國家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發展研究中心主任助理魏衍亮也透露,國家專利局復審委員會每年受理的約4000件專利無效案中,大約2000多件會最終被宣告無效。
也就是說,中國專利局簽發的數百萬件專利中,可能有一半會被漏檢的外國專利、各國期刊論文,以及其他事實和規則予以推翻。
上個世紀90年代以后,跨國公司在華專利申請量以平均每年30%的速度高速增長。
跨國公司為贏得中國市場乃至國際市場,利用在華的知識產權和專利的新“圈地運動”編制“專利網”,這已經成為眾多企業和專家的共識。
面對跨國公司們日益密集的“專利網”,處于相對落后位置的中國企業可以采用自主研發新技術、購買、交叉許可等方法來尋求突破,還可以利用專利未注冊、過期等途徑來獲得。
但調查顯示,不少中國企業只是盲目開發或引進,造成了大量的資源浪費。
“很多個人和企業信息不通,只是低頭立項開發,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和時間,等研究出來去申請專利時才發現,別人幾年之前就申請專利了。
所有的投入都成了白辛苦。
”原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數據研發中心主任劉延淮向記者感嘆道。
據她介紹,由于忽視事前的專利分析,或是因為專利分析手段落后而無法獲得全面可靠的專利信息,使我國每年都存在大量的重復科研項目。
在專利數據處理方面已工作了20多年劉延淮曾接待過不少個人發明者,他們滿心歡喜地來到專利局申請專利,結果卻失望而歸。
“多可惜啊,要是動手研究之前能查一查,就可以有的放矢了。
” 更讓劉延淮感到痛心的,是國內很多企業和科研機構,在研發之前只是簡單地在互聯網上查一查,甚至任何調查都未進行,只是按照主觀的設計考慮進行立項研究,結果造成大量的公共科研資源浪費。
在上海,全市40多萬個企業中,63%的國內企業在研發前沒有專利檢索,這意味著是低水平重復甚至侵權。
“即使在科技部973計劃、863計劃和國家重大專項研究中,也不乏重復研究問題。
”劉延淮指出。
避免重復研究的最好方法,就是進行事前的專利分析和專利檢索。
一般來說,目前各國專利局及國際專利組織通過因特網向社會提供以公開專利數據庫產品為依托的低端公益性信息服務,我國的國家知識產權局也可以進行類似的服務。
免費專利信息數據庫系統一般都提供未經加工的原始專利信息,檢索功能相對簡單,但可以滿足普通社會公眾的簡單檢索需求。
另據統計,全世界發明成果的70%~90%僅僅出現在專利文獻中,而不會出現在雜志、論文、會議報告等媒體上。
同一發明成果出現在專利文獻中的時間比出現在其他媒體上的時間平均早1~2年。
而對于專業化的檢索需求,例如,涉及特殊專業信息的主題檢索、化學結構檢索、基因序列檢索、公司代碼檢索、精確的專利戰略分析等,仍然需要專業化的檢索系統支持。
相關鏈接:國內專利數據分析需借助國外數據庫 目前,世界上最著名的國際聯機檢索系統包括:湯姆森集團的DIALOG國際聯機檢索系統、美德日聯合建立的STN國際聯機檢索系統和法國的 Questel-Obit國際聯機檢索系統等。
這些聯機檢索系統中,有許多專利數據庫是經過深度加工標引的,具有強大的檢索功能,例如:化學結構圖形檢索功能、基因序列相似性檢索功能等。
他們所收錄的專利信息在規范完整性及檢索功能方面都遠遠超過免費專利數據庫系統,而且,所提供的信息的權威性不容置疑。
但在我國,目前所有的專利和科技文獻的數據庫都無法做到這一點。
甚至包括國內的專利數據,很多時候都需要借助國外數據庫進行檢索和分析。
包括國家知識產權局在內,都是國外數據庫的老顧客。
據劉延淮回憶,2000年,他們受原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委托,檢索43種藥物是否在中國申請了專利。
國家知識產權局在中國專利文摘數據庫中只檢索出其中13種藥物、43篇中國專利;為保證檢索結果的可靠性,他們又用同等英文檢索式在美國化學文摘數據庫(CAPLUS)中進行國際聯機檢索(聯機檢索費2000多美元),將檢索結果限制成“中國專利”,查出36種藥物、441篇中國專利。
與在CAPLUS數據庫中的檢索結果相比,中國專利文摘數據庫檢索藥物信息的漏檢率在90%以上。
此外,如果客戶要檢索的藥物沒有確切名稱,只有化學結構式,就完全無法在中國專利文摘數據庫中檢索了。
長期以來,國家知識產權局為國內許多客戶檢索中國專利中的藥物信息,都不得不花費昂貴的外匯用國際聯機檢索系統在外國數據庫中檢索,否則,無法保證查全率和查準率。
但動輒每小時數百美元的使用費,幾十美元一個檢索結果的顯示費,使我國研發機構陷入不查詢會重復研究,查詢又在科研經費原本不足的情況下還要花費高昂代價的境地。
據了解,僅2005年,為了查詢一些專利數據,國家知識產權局就向國外檢索機構支付了4000萬元的費用。
專利權的客體 的介紹就聊到這里。
更多關于 專利權的授權使用的方式包括什么 的資訊,可以咨詢 樂知網。
(樂知網- 領先的一站式知識產權服務平臺,聚焦 專利申請,商標注冊 業務)。
關鍵詞: 申請專利 專利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