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觀設計專利保護范圍,外觀設計專利證書屬于發明專利嗎?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3-07-19 10:28:21 瀏覽: 次
今天,樂知網小編 給大家分享 外觀設計專利保護范圍,外觀設計專利證書屬于發明專利嗎?
外觀設計專利保護范圍
一、 由于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文件中沒有權利要求書,也沒有說明書,而只有表明該外觀設計的圖片或者照片。
因此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范圍以表示在圖片或照片中的該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為準,我國《專利法》第56條第2款對此做了規定。
該外觀設計產品是指申請人在申請時指定使用該外觀設計的產品,產品本身不受專利法保護。
外觀設計專利保護的范圍是表示在圖片或照片中的該項外觀設計。
任何人在制造與上述指定產品相同的產品時,不得仿制該外觀設計。
所謂仿制,不僅包括一模一樣的摹仿,也包括實質上的摹仿,即仿制外觀設計中具有新穎性和獨創性的部分。
在具體判斷時,要把仿制的外觀設計與享有專利保護的外觀設計進行整體的比較,如果二者之間只有微小的差別,任何人看后都認為二者是近似的設計,則可認定前者摹仿了享有專利權的外觀設計,即前者侵犯了后者的保護范圍。
至于仿制品用什么方法制造出來的,不影響此種認定。
外觀設計專利保護的范圍與申請專利時指定的使用產品有關。
實行外觀設計注冊的國家,通常都有一個使用外觀設計的產品的分類法,要求申請人聲明該外觀設計是使用于哪一類的哪幾種產品的。
產品分類表在決定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范圍時有一定效力。
二、 1、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權的保護范圍以其權利要求的內容為準,說明書或附圖可以用以解釋權利要求。
如何確定專利保護的內容,以權利要求書確定的范圍為準。
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范圍以表示在圖片或照片中的該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為準。
一個國家或一個地區所授予的專利保護權僅在該國或地區的范圍內有效,除此之外的國家和地區不發生法律效力,專利保護權是不被認可的。
專利保護的期限:自申請日起發明專利是20年,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是10年。
專利保護期限屆滿、未繳付年費或主動提出放棄,專利權不再受到保護。
獨立權利要求包括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
前序部門寫明發明或實用新型技術方案主題名稱,發明或實用新型主題最接近的現有技術共有的必要技術特征,特征部分應當寫明區別于最接近的現有技術的技術特征。
特征部分的技術特征與前序部分的技術特征合在一起,限定發明或實用新型要求保護的范圍。
例一項技術要求書:一種產品,包括A、B組成,其特征在于C、D,權利要求所要求保護的技術方案包括完整的A、B、C、D而不僅僅是技術特征C、D。
如果他人的產品只包含技術特征,例A、B、C或A、B、D均不屬侵權,只有覆蓋A、B、C、D全部技術特征才屬侵權。
2、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范圍以表示在圖片或照片中的該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為準。
申請外觀設計不要求提交權利要求書、說明書等文字說明文件,而是要求提交圖片或照片。
判斷是否侵權的標準是:如果在與專利產品相同或相類似的產品上使用了相同或相似的外觀設計,即被認為侵權,相同的產品是指用途相同,功能相同;相似產品是指用途相同,具體功能有所不同。
三、 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權的保護范圍以其權利要求的內容為準,說明書及附圖可以用于解釋權利要求。
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范圍以表示在圖片或者照片中的該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為準。
(一)發明或實用新型專利權的保護范圍 根據《專利法》第26條、第56條第1款和《專利法實施細則》第20條第l款的規定,在認定發明或實用新型的專利權的保護范圍時,應注意以下幾方面: (1)發明或實用新型的專利權的保護范圍以其權利要求書的內容為準。
即認定發明或實用新型的專利權的保護范圍的根本依據是權利要求書,并且是權利要求書的整體、實質內容,而非個別的文字或措辭。
如果一項技術構思并未在權利要求書中記載,即使在說明書、附圖中體現仍不屬于專利權的保護范圍。
可見,權利要求書中沒有記載的即可排除在專利權的保護范圍之外,權利要求書是認定專利權保護范圍的基本依據,說明書、附圖不能作為認定專利權保護范圍的依據,只是居于從屬地位。
(2)作為專利權的保護范圍的認定依據,清楚、準確地解釋權利要求書的內容是必須的。
要對權利要求書所記載的技術特征作出清楚、準確的解釋,明確該發明創造的目的、效果,需要參考說明書和附圖。
說明書和附圖具有解釋權利要求書的法定功能。
(3)在認定專利權的保護范圍時,為了明確某一技術術語的含義還可以參考專利申請過程中國知局和申請人之間的往來信件和文件。
當然,這些信件和文件不能作為認定專利權保護范圍的依據,但在這些信件和文件中專利權人表示認可、承諾或放棄的東西,專利權人以后是不能反悔的,這就是所說的“禁止反悔原則”。
(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范圍 根據《專利法》第56條第1款的規定,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范圍以表示在圖片或者照片中的該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為準。
在認定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范圍時,應注意以下幾方面: (1)外觀設計的專利申請文件中沒有權利要求書和說明書,所以,其保護范圍以圖片或照片為準,即使尺寸上存在細微差別也并不妨礙權利認定。
(2)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范圍僅限于在授予專利權時指定的產品上使用的外觀設計,即他人不能在指定的產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外觀設計。
外觀設計專利證書屬于發明專利嗎?
一、申請發明專利的程序 1、申請人提供原始技術資料和個人(單位)信息; 2、委托專利代理機構,簽定委托代理協議,撰寫一份符合專利法要求的專利申請文件;如果需要,可先行檢索 3、向國家專利局提交該專利申請文件,取得專利申請號,并按規定交納專利申請費用; 4、進入初步審查經審查合格后,于申請日起的18個月后,將在專利公報和網站上公開該發明專利申請;根據申請人的要求,也可以在申請日起的15個月內隨時要求提前公開; 5、進入實質審查(實審)階段:申請人自申請日起的3年內可隨時向專利局提起實審,也可以在該專利申請公開后提起實審,提起實審須按規定交納專利實審費用; 6、經實質審查,該專利符合發明的實用性、新穎性、創造性,授予專利權,按規定交納專利申請維持費、當年年費、印刷費、證書工本費,取得發明專利證書;授權的發明專利將予以公告。
7、如果要求在先發明專利申請的的優先權,則應當提供在先申請的相關情況。
二、申請發明專利需要提供的技術資料 1、權利要求書:說明要求保護的發明內容,該內容是指該發明的實質性技術特征。
2、說明書摘要:概括說明該發明(300字以內)。
3、說明書:說明本發明所屬技術領域;說明與發明有關的背景技術;說明本發明的目的;詳細說明本發明的技術方案;說明該技術方案的達到的效果和優點;證明該效果和優點的相關實驗和數據。
具體地: 涉及機械領域的發明,應提供該產品專利的結構示意圖,說明產品的結構、形狀特征,各部件名稱及連接關系,工作原理。
涉及電學領域的發明,應提供各元器件名稱,及元器件之間的電氣關系。
涉及化學領域的發明,應提供具體化學物質的名稱,制備方法、工藝條件。
涉及化工設備系統的發明,應當提供各個設備之間的連接關系,具體說明與發明有關的設備的結構特征、連接關系。
涉及藥物發明的,應提供藥物的成分、含量、制備方法、臨床或動物實驗的方法和試驗數據。
涉及微生物和生物工程領域的發明,應提供須保藏的證明。
4、附圖說明(如果需要) 5、具體實施方式(實施例):具體舉例說明本發明。
三、申請發明專利的時間 申請發明專利從申請到授權,大約需要2年半以上的時間,取得專利權后,每年須按規定交納年費;發明專利的保護期限是20年,從申請日起算。
發明專利不能續展。
外觀設計專利請求書材料包括哪些嗎?
一、外觀設計專利請求書材料包括哪些嗎? 申請外觀設計專利應當提交圖片或者照片。
圖片或者照片應當清楚地顯示要求專利保護的產品的外觀設計。
申請人請求保護色彩的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應當提交彩色圖片或者照片。
1、就立體產品的外觀設計而言,產品設計要點涉及六個面的,應當提交六面正投影視圖。
2、必要時,申請人還應當提交該外觀設計產品的展開圖、剖視圖、剖面圖、放大圖以及變化狀態圖。
3、色彩包括黑白灰系列和彩色系列。
對于簡要說明中聲明請求保護色彩的外觀設計專利申請,圖片的顏色應當著色牢固、不易褪色。
4、六面正投影視圖的視圖名稱,是指主視圖、后視圖、左視圖、右視圖、俯視圖和仰視圖。
各視圖的視圖名稱應當標注在相應視圖的正下方。
其中主視圖所對應的面應當是使用時通常朝向消費者的面或者最大程度反映產品的整體設計的面。
例如,帶杯把的杯子的主視圖應是杯把在側邊的視圖。
5、對照片的要求: (1)照片應當清晰,避免因對焦等原因導致產品的外觀設計無法清楚地顯示。
(2)照片背景應當單一,避免出現該外觀設計產品以外的其他內容。
(3)照片的拍攝通常應當遵循正投影規則,避免因透視產生的變形影響產品的外觀設計的表達。
(4)照片應當避免因強光、反光、陰影、倒影等影響產品的外觀設計的表達。
(5)照片中的產品通常應當避免包含內裝物或者襯托物,但對于必須依靠內裝物或者襯托物才能清楚地顯示產品的外觀設計時,則允許保留內裝物或者襯托物。
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要多少時間嗎? 申請人提交申請后,依次會進入到受理、審查、授權下發證書三個階段,所需時間大致需要1到2年左右。
其中1到2個月左右進入到受理階段,6到8個月內通過審查進入到授權下證階段。
外觀設計專利授權后的保護周期是十年,需要每年遞交一定數額的費用,維持專利權不消失。
外觀設計的簡要說明應當寫明外觀設計產品的名稱、用途,外觀設計的設計要點,并指定一幅最能表明設計要點的圖片或者照片。
省略視圖或者請求保護色彩的,應當在簡要說明中寫明。
對同一產品的多項相似外觀設計提出一件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的,應當在簡要說明中指定其 項作為基本設計。
簡要說明不得使用商業性宣傳用語,也不能用來說明產品的性能。
三、外觀設計專利侵權認定是怎樣的? 外觀設計,根據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二條第三款之規定,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色彩或者其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上應用的新設計。
對外觀設計專利侵權行為的認定,有三個步驟: 1、確定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范圍 根據專利法第五十九條第二款之規定,其保護范圍,以表示在外觀設計專利權人在申請外觀設計專利時向專利局提交的圖片或者照片中的該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為準,包括主視圖、俯視圖、側視圖等。
其中主視圖最為重要,因為它最能體現該項外觀設計的美感。
在確定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范圍時,還要注意從這些視圖中找出能夠體現該項外觀設計美感的各項要素。
外觀設計專利與發明或實用新型專利權保護范圍有著明顯的區別,前者是人們視覺可見的美感外觀,后者為符合專利性的技術構思或技術方案。
外觀設計專利保護范圍 的介紹就聊到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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