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恢復權利期限,專利恢復權利要多長時間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3-07-17 15:11:38 瀏覽: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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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恢復權利期限
一、 當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誤專利法或者本細則規定的期限或者國知局指定的期限,導致其權利喪失的,自障礙消除之日起2個月內,最遲自期限屆滿之日起2年內,可以向國知局請求恢復權利。
除前款規定的情形外,當事人因其他正當理由延誤專利法或者本細則規定的期限或者國知局指定的期限,導致其權利喪失的,可以自收到國知局的通知之日起2個月內向國知局請求恢復權利。
二、 專利權的終止是指專利權保護期限已滿或由于某種原因專利權失效。
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一)沒有按照規定交納年費; (二)專利權人以書面聲明放棄專利權; (三)專利權期滿,專利權即行終止。
專利年費滯納期滿仍未繳納或者繳足專利年費和滯納金的,自滯納期滿之日起兩個月內,最早不早于1個月,作出專利權終止通知,通知專利權人,專利權人未啟動恢復程序或恢復未被批準的,在終止通知書發出4個月后,在專利登記簿和專利公報上分別予以登記和公告。
之后,專利申請案卷存入失效案卷庫。
專利權終止日應為上一年度期滿日。
三、 一般的,專利局在發出《終止通知書》時,會給專利權人一個合理期限(2個月)來提出恢復權利的申請。
專利權人逾期不申請,專利權最終喪失;除非專利權人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當理由逾期。
不可抗力無庸贅述,正當理由是指專利權人窮盡了所有可能辦法仍不能按期申請,本案中,喬某完全可以通過郵寄等方式申請,故其主張不屬于正當理由。
專利恢復權利要多長時間
一、 專利權恢復期限是:自障礙消除之日起2個月內,最遲自期限屆滿之日起2年內,可以向國知局請求恢復權利。
專利有時因為一些因素被凍結,凍結后經審核無誤可以解凍,這個過程是需要時間的。
除前款規定的情形外,當事人因其他正當理由延誤專利法或者本細則規定的期限或者國知局指定的期限,導致其權利喪失的,可以自收到國知局的通知之日起2個月內向國知局請求恢復權利。
二、 專利權的終止是指專利權保護期限已滿或由于某種原因專利權失效。
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1)沒有按照規定交納年費; (2)專利權人以書面聲明放棄專利權; (3)專利權期滿,專利權即行終止。
專利年費滯納期滿仍未繳納或者繳足專利年費和滯納金的,自滯納期滿之日起兩個月內,最早不早于1個月,作出專利權終止通知,通知專利權人,專利權人未啟動恢復程序或恢復未被批準的,在終止通知書發出4個月后,在專利登記簿和專利公報上分別予以登記和公告。
之后,專利申請案卷存入失效案卷庫。
專利權終止日應為上一年度期滿日。
三、 最遲是2年之內。
(1)當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耽誤了期限,造成權利喪失的,自障礙消除之日起2個月內,但是最遲自期限屆滿之日起2年內,可以向專利局說明理由并附具有關證明文件,請求恢復其權利; (2)當事人因正當理由而耽誤了期限,造成權利喪失的,可以自收到專利局通知之日起2個月內向專利局說明理由,請求恢復其權利; (3)未按期繳納維持費或年費的,只能以不可抗拒的事由為理由,請求專利局恢復其權利。
專利意見答復后多久授權
一、 這要具體看情況:如果審查員認為一通答復克服了審查意見所指出的缺陷且申請文件不存在其他缺陷,一般在兩三個月就能得到授予專利權通知。
如果審查員認為一通答復沒有克服指出的缺陷,或者修改時出現新的缺陷,那么還會給你發來二通,此時,還需要答復二通并克服缺陷才可能授權。
按照專利法的基本原則,對于同一個發明只能授予一個專利權。
當出現兩個以上的人就同一發明分別提出專利申請的情況時,有兩種處理的原則:一個是先發明原則,一個是先申請原則。
先發明原則是指,同一發明如有兩個以上的人分別提出專利申請,應把專利權授予最先做出此項發明的人,而不問其提出專利申請時間的早晚。
但由于在采取此項原則時,在確定誰是最先發明人的問題上往往會遇到很多實際困難,因此,目前在世界上只有美國、加拿大和菲律賓等少數國家采用這 專利申請種原則。
所謂先申請原則,是指當兩個以上的人就同一發明分別提出申請時,不問其作出該項發明的時間的先后,而按提出專利申請時間的先后為準,即把專利權授予最先提出申請的人,中國和世界上大多數國家都采用這一原則。
二、 1、新穎性標準,對發明和實用新型與外觀設計而有所不同。
對于發明或實用新型,新穎性是指在申請日以前沒有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國內外出版物上公開發表過、在國內公開使用過或者以其他方式為公眾所知,也沒有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由他人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過申請并且記載在申請日以后公布的專利申請文件中。
而對外觀設計對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應當同申請日以前在國內外出版物上公開發表過或者國內公開使用過的外觀設計不相同和不相近似,并不得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
2、所謂創造性,是指同申請日以前已有的技術相比,該發明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該實用新型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
對發明而言,所謂突出的實質性特點,是指發明相對于現有技術,對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是非顯而易見的。
如果發明是其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在現有技術的基礎上通過邏輯分析、推理或者有限的試驗可以得到的,則該發明是顯而易見的,也就不具備突出的實質性特點。
所謂顯著的進步,是指發明與最接近的現有技術相比能夠產生有益的技術效果;比如,發明克服了現有技術中存在的缺點和不足,或者為解決某一技術問題提供了一種不同構思的技術方案,或者代表某種新的技術發展趨勢。
3、實用性,是指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申請的主題必須能夠在產業上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夠產生積極效果。
授予專利權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必須是能夠解決技術問題,并且能夠應用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
換句話說,如果申請的是一種產品(包括發明和實用新型),那么該產品必須在產業中能夠制造,并且能夠解決技術問題;如果申請的是一種方法(僅限發明),那么這種方法必須在產業中能夠使用,并且能夠解決技術問題。
只有滿足上述條件的產品或者方法專利申請才可能被授予專利權。
三、 1、專利名稱應該簡短、準確地表明專利申請請求保護的主題名稱,不應含有非技術詞語、含糊籠統的詞語,一般不超過25個字; 2、要求保護的技術方案所屬的技術領域,應當是所屬或者直接應用的具體技術領域; 3、背景技術部分尤其要引證包含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最接近的現有技術文件。
此外,還要客觀地指出背景技術中存在的問題和缺點,說明存在這種問題和缺點的原因以及解決這些問題時曾經遇到的困難; 4、技術方案是針對現有技術中存在的缺陷和不足,客觀而有根據地反映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并進一步說明其效果,清楚、完整地描述發明或者實用新型解決其技術問題所采取的技術方案的技術特征,同時說明有益的效果; 5、有附圖的,應當寫明各幅附圖的圖名,并且對圖示的內容作簡要說明。
在零部件較多的情況下,允許用列表的方式對附圖中具體零部件名稱列表說明; 6、所需時間:從申請到授權一般需要8~12個月左右,辦理授權手續后三個月內頒發《實用新型專利證書》。
專利恢復權利期限 的介紹就聊到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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