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寫專利權人變更證明,怎么寫專利權終止通知書
專利代理 發(fā)布時間:2023-07-13 15:27:22 瀏覽: 次
今天,樂知網小編 給大家分享 怎么寫專利權人變更證明,怎么寫專利權終止通知書
怎么寫專利權人變更證明
一、專利權人變更證明是什么 專利權人變更證明是專利權人發(fā)生變化時提供的文書。
(一)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因權利歸屬糾紛發(fā)生權利轉移以及發(fā)明人因資格糾紛發(fā)生變更的,如果糾紛是通過協(xié)商解決的,應當提交全體當事人簽名或蓋章的權利轉移協(xié)議書;如果糾紛是由人民法院判決確定的,應當提交發(fā)生法律效力的人民法院的判決書,專利局收到判決書后,應當通知其他當事人,查詢是否提起上訴,在指定的期限(兩個月)內未答復或明確未上訴的,判決書發(fā)生法律效力;提起上訴的,當事人應當出具上訴受理通知書,原人民法院判決書不發(fā)生法律效力。
如果糾紛是由地方知識產權局(或相應職能部門)調處決定的,專利局收到調處決定后,應當通知其他當事人,查詢是否向法院提起訴訟;在指定期限(兩個月)內未答復或明確未起訴的,調處決定發(fā)生法律效力;提起訴訟的,當事人應出具法院受理通知書,原調處決定不發(fā)生法律效力。
(二)專利申請人或專利權人因權利的轉讓或贈予發(fā)生權利轉移,要求變更專利申請人或專利權人的,必須提交轉讓或贈予合同的原件或經公證的復印件;該合同是由法人訂立的,必須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的人在合同上簽名或蓋章,并加蓋法人的公章或者合同專用章;必要時須提交公證文件。
公民訂立合同的,由本人簽名或者蓋章;必要時須提交公證文件。
有多個專利申請人或專利權人的,應提交全體權利人同意轉讓或贈予的證明材料。
(三)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為法人的,因其合并、重組、分立、撤銷、破產或改制而引起的著錄項目變更必須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四)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因死亡而發(fā)生繼承的,應當提交公證機關簽發(fā)的當事人是惟一合法繼承人或者當事人已包括全部法定繼承人的證明文件。
除另有明文規(guī)定外,共同繼承人應當共同繼承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
二、專利權人變更證明范本 專利權人變更證明范本 國家專利知識產權局: 申請?zhí)枮椋海撸撸撸撸撸撸撸撸撸暾埲諡椋海撸撸撸撸撸吣辏撸撸咴拢撸撸呷眨瑢@Q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發(fā)明人:_________,實際發(fā)明人應為_________;現(xiàn)進行變更,請求專利局予以更正。
申請人:_________ 發(fā)明人: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月__日
怎么寫專利權終止通知書
申請人專利號:xxxxxx 發(fā)文序號:xxxxx 申請人或專利權人:xxxxxxx 發(fā)明創(chuàng)造名稱:xxxxxxxx 專利權終止通知書 專利權人未按繳費通知書中的規(guī)定繳納或者繳是第年度年費和滯納金,根據專利法第44條的規(guī)定,該專利權于2014年06月15日終止。
根據專利法實施細則第89條和第90條規(guī)定,上述終止事項在專利登記簿上登記,并將在專利公報上予以公告。
提示: 當事人請求恢復權利的,應當提交恢復權利請求書,說明理由(必要時附具有關證明文件),浮補微或者補足應當微納的年費及當年全額年費25%的漫的金,當事人因其他正當理由延誤期限而請求快復權利的,還應當激納快復權利請求費1000元。
專利權人如有異議,建儀先辦理恢復權利手續(xù),然后用邀見陳述書向國家知識產權局陳述恩見,經核實確為國家知識產權局差錯的,國家知識產權局將還有關費用。
費用可以直接到國家知識所權局繳納,也可以通過部或者行匯,如通過郎同匯付,收款人姓名: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收費處:商戶客戶號:110000800。
如通過銀行匯付,開戶銀行:中信銀行北京支行:戶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產局專利局:賬號:xxxxxxxxxxxxxxx 匯款時應當準確寫明中請?zhí)枴YM用名稱(或簡稱)及分項企顫。
未寫明中號和費用名稱(或簡稱)的視為未辦理繳費手續(xù)。
審查員:xxx 審查部門:專利局初審及流程管理部
怎么辦理專利權人變更手續(xù)
專利權人變更需要辦理以下手續(xù): 一、填寫“著錄項目變更申報書”,同時提供著錄項目變更證明材料。
著錄項目變更證明材料是指: 1、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因權利歸屬糾紛發(fā)生權利轉移以及發(fā)明人因資格糾紛發(fā)生變更的,如果糾紛是通過協(xié)商解決的,應當提交全體當事人簽名或蓋章的權利轉移協(xié)議書;如果糾紛是由人民法院判決確定的,應當提交發(fā)生法律效力的人民法院的判決書,專利局收到判決書后,應當通知其他當事人,查詢是否提起上訴,在指定的期限(兩個月)內未答復或明確未上訴的,判決書發(fā)生法律效力;提起上訴的,當事人應當出具上訴受理通知書,原人民法院判決書不發(fā)生法律效力。
如果糾紛是由地方知識產權局(或相應職能部門)調處決定的,專利局收到調處決定后,應當通知其他當事人,查詢是否向法院提起訴訟;在指定期限(兩個月)內未答復或明確未起訴的,調處決定發(fā)生法律效力;提起訴訟的,當事人應出具法院受理通知書,原調處決定不發(fā)生法律效力。
2、專利申請人或專利權人因權利的轉讓或贈予發(fā)生權利轉移,要求變更專利申請人或專利權人的,必須提交轉讓或贈予合同的原件或經公證的復印件;該合同是由法人訂立的,必須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的人在合同上簽名或蓋章,并加蓋法人的公章或者合同專用章;必要時須提交公證文件。
公民訂立合同的,由本人簽名或者蓋章;必要時須提交公證文件。
有多個專利申請人或專利權人的,應提交全體權利人同意轉讓或贈予的證明材料。
二、交納著錄項目變更費(200元),應當自提出請求之日起一個月內繳納。
根據我國《專利法》的規(guī)定,專利權人享有下列權利: (1)獨占權。
獨占權又稱之為“專有權”。
《專利法》第十一條規(guī)定:“發(fā)明和實用新型專利權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規(guī)定的以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專利產品,或者使用其專利方法以及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
外觀設計專利權被授予后,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銷售、進口其外觀設計專利產品。
” (2)許可實施權。
許可實施權,也就是許可使用權,指專利權人有條件地允許他人使用其專利技術。
具體地講,專利權人(稱“許可方”)通過簽訂合同的方式,允許他人(稱“被許可方”)在一定條件下使用其取得專利權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的全部或者部分技術的權利。
(3)轉讓權。
專利權的轉讓是指專利權人作為轉讓方,將其專利轉讓給他方(受讓方)所有的法律行為。
專利權的轉讓,使專利權的主體專利權的所有人發(fā)生變更,原來的專利權人不再擁有專利權。
專利權的轉讓有兩種方式:合同轉讓與繼承轉讓。
合同轉讓是在自愿的基礎上發(fā)生的,比如通過買賣、交換、贈與、技術入股等方式轉讓專利權;繼承轉讓是由于法定原因而發(fā)生的轉讓,當專利權人(自然人)死亡后,專利權依照繼承法的規(guī)定轉移給有繼承權的人。
怎么寫專利權人變更證明 的介紹就聊到這里。
更多關于 怎么寫專利權終止通知書 的資訊,可以咨詢 樂知網。
(樂知網- 領先的一站式知識產權服務平臺,聚焦 專利申請,商標注冊 業(yè)務)。
關鍵詞: 申請專利 專利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