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如何去申請,專利實施強制許可辦法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3-07-13 15:14:24 瀏覽: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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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如何去申請
一、 1、提出申請 1)申請發明或實用新型專利的,應當提交請求書、說明書及其摘要和權利要求書等申請文件。
2)申請外觀設計專利的,應當提交請求書、該外觀設計的圖片或者照片以及對該外觀設計的簡要說明等文件。
申請人提交的有關圖片或者照片應當清楚地顯示所要保護的產品的外觀設計。
2、專利局受理申請 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收到專利申請文件后,發出受理通知書,確定專利申請日,給予專利申請號。
對于缺少必要申請文件或者其他違反法律要求的情形的,不予受理。
3、初步審查 專利局收到申請文件后,首先對申請文件、費用繳納等情況作形式審查。
初審不合格的,申請人要根據通知進行補正或陳述意見;如仍然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駁回。
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經初審合格,沒有發現駁回理由的,直接進入授權程序予以授權。
4、公布(發明專利申請特有) 發明專利申請經初審合格的,進入此階段。
專利局經初步審查認為符合專利法要求的,自申請日起滿十八個月,即行公布在《發明專利公報》上。
專利局也可以根據申請人的請求早日公布其申請。
5、實質審查(發明專利申請特有) 自申請日起3年內,專利局可以根據申請人隨時提出的請求,對其申請進行實質審查。
如果申請人在此期間沒有提出請求,該申請即被視為撤回。
但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正當理由沒有及時提出請求的,可以出具證明,再提出請求。
專利局認為必要的時候,也可以自行對發明專利申請進行實質審查。
二、 專利權的性質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排他性、時間性和地域性。
1、排他性 排他性,也稱獨占性或專有性。
專利權人對其擁有的專利權享有獨占或排他的權利,未經其許可或者出現法律規定的特殊情況,任何人不得使用,否則即構成侵權。
這是專利權(知識產權)最重要的法律特點之一。
2、時間性 時間性,指法律對專利權所有人的保護不是無期限的,而有限制,超過這一時間限制則不再予以保護,專利權隨即成為人類共同財富,任何人都可以利用。
3、地域性 地域性,指任何一項專利權,只有依一定地域內的法律才得以產生并在該地域內受到法律保護。
這也是區別于有形財產的另一個重要法律特征。
根據該特征,依一國法律取得的專利權只在該國領域內受到法律保護,而在其它國家則不受該國家的法律保護,除非兩國之間有雙邊的專利(知識產權)保護協定,或共同參加了有關保護專利(知識產權)的國際公約。
三、 專利權的主體即專利權人,是指依法享有專利權并承擔相應義務的人。
專利權主體包括以下幾種:
專利實施強制許可辦法
第一條 為規范實施發明專利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強制許可(以下簡稱強制許可)的給予、費用裁決和終止程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以下簡稱專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專利法實施細則)以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國家知識產權局負責受理和審查強制許可、強制許可使用費裁決和終止強制許可的請求并作出決定。
第三條 請求給予強制許可、請求裁決強制許可使用費和請求終止強制許可,應當使用中文以書面形式辦理。
依照本辦法提交的證件、證明文件是外文的,當事人應當同時提交中文譯文。
未按規定提交中文譯文的,視為未提交該證件、證明文件。
第四條 具備實施條件的單位以合理的條件請求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權人許可實施其專利,而未能在合理長的時間內獲得這種許可的,可以根據專利法第四十八條的規定請求給予實施發明專利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強制許可。
一項取得專利權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比前已經取得專利權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具有顯著經濟意義的重大技術進步,其實施又有賴于前一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實施的,該專利權人可以根據專利法第五十條的規定請求給予實施前一專利的強制許可,前一專利權人也可以請求給予實施后一專利的強制許可。
在國家出現緊急狀態或者非常情況時,或者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有權根據專利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請求給予實施發明專利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強制許可。
第五條 請求人委托專利代理機構提出強制許可請求的,應當提交委托書,寫明委托權限。
請求人有兩個以上且未委托專利代理機構的,除請求書中另有聲明外,以請求書中指明的第一請求人為代表人。
第二章 強制許可請求的審查和決定 第六條 請求給予強制許可的,應當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交強制許可請求書,寫明下列各項: (一)請求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地址; (二)請求人的國籍或者其總部所在的國家; (三)被請求強制許可的發明專利或實用新型專利的名稱、專利號、申請日及授權公告日; (四)被請求強制許可的發明專利或實用新型專利的專利權人姓名或者名稱; (五)請求給予強制許可的理由和事實; (六)請求人委托專利代理機構的,應當注明的有關事項;請求人未委托專利代理機構的,其聯系人的姓名、地址、郵政編碼及聯系電話; (七)請求人的簽字或者蓋章;委托代理機構的,還應當有該專利代理機構的蓋章; (八)附加文件清單; (九)其他需要注明的事項。
專利實施強制許可的申請與受理
一、適用專利實施強制許可的情形 根據我國《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專利實 施強制許可辦法》的相關規定,自專利權被授予之日起滿三年后,如果具備實施條件的單位以合理的條件請求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權人許可實施其專利,而未能在 合理長的時間內獲得這種許可時,可以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給予實施該發明專利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強制許可。
一項取得專利權的發 明或者實用新型比以前已經取得專利權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具有顯著經濟意義的重大技術進步,其實施又有賴于前一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實施的,后一專利權人可以 向國知局申請給予實施前一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強制許可,前一專利權人也可以向國知局申請給予實施后一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強制許 可。
二、申請文件 申請實施強制許可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向國知局提交強制許可請求書,說明理由并附具有關未能以合理條件與專利權人簽訂實施許可合同的證明文件各一式兩份。
其中,強制許可請求書應當載明: (一)請求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地址; (二)請求人的國籍或者其總部所在的國家; (三)被請求強制許可的發明專利或實用新型專利的名稱、專利號、申請日及授權公告日; (四)被請求強制許可的發明專利或實用新型專利的專利權人姓名或者名稱; (五)請求給予強制許可的理由和事實; (六)請求人委托專利代理機構的,應當注明的有關事項;請求人未委托專利代理機構的,其聯系人的姓名、地址、郵政編碼及聯系電話; (七)請求人的簽字或者蓋章;委托代理機構的,還應當有該專利代理機構的蓋章; (八)附加文件清單; (九)其他需要注明的事項。
請求書及其附加文件應當一式兩份。
強制許可請求涉及多項發明專利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如果涉及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專利權人,應當按不同專利權人分別提交 請求書。
如果請求文件不符合要求,請求人應當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內進行補正。
期滿未補正的,該請求會被視為未提出。
另外,請求人還應當自提出強制許可請求之日起1個月內繳納強制許可請求費。
逾期未繳納或者未繳足的,該請求也會被視為未提出。
三、受理 對符合相關規定和條件的強制許可請求,國家知識產權局應當受理;而對有強制許可請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強制許可請求,國家知識產權局不予受理,并通知請求人: (一)被請求強制許可的發明專利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專利號不明確或者難以確定; (二)請求文件未使用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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