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專利保護期屆滿前可以重新申請嗎,實用新型專利保護期有多少年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3-07-11 23:31:57 瀏覽: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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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新型專利保護期屆滿前可以重新申請嗎
實用新型專利指的產品形狀, 是指可以觀察到的確定的空間形狀。
無確定形狀的產品,如氣態、液態、粉末狀、顆粒狀的物質或材料,其形狀不能作為實用新型產品的形狀特征。
實用新型專利指的產品構造,是指產品的各個組成部分的安排、組織和相互關系。
專利權期限屆滿后,專利權終止。
專利權期限屆滿前,專利權人可以書面聲明放棄專利權。
1、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20年; 2、實用新型專利權 期限為10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
專有性 專有性也稱“獨占性”,所謂專有性是指專利權人對其發明創造所享有的獨占性的制造、使用、銷售和進出口的權利。
也就是說,其他任何單位或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不得進行為生產、經營目的的制造、使用、銷售、許諾銷售和進出口其專利產品,使用其專利方法,或者未經專利權人許可為生產、經營目的的制造、使用、銷售、許諾銷售、和進出口依照其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
否則,就是侵犯專利權。
地域性 根據《巴黎公約》規定的專利獨立原則,專利權的地域性特點,是指一個國家依照其本國專利法授予的專利權,僅在該國法律管轄的范內有效,對其他國家沒有任何約束力,外國對其專利不承擔保護的義務,對其一項發明創造只在我國取得專利權,那么專利權人只在我國享有專利權或獨占權。
如果有人在其他國家和地區生產、使用或銷售該發明創造,則不屬于侵權行為。
搞清楚專利權的地域性特點是很有意義的,這樣,我國的單位或個人如果研制出有國際市場前景的發明創造,就不僅僅是及時申請國內專利的事情,而且還應不失時機地在擁有良好的市場前景的其他國家和地區申請專利,否則國外的市場就得不到保護。
時間性:所謂時間性,是指專利權人對其發明創造所有擁有得法律賦予得專有權只在法律規定得時間內有效,期限屆滿后,專利權人對其發明創造就不再享有制造、使用、銷售、許諾銷售和進口得專有權。
至此,原來受法律保護得發明創造就成了社會的公共財富,任何單位或個人都可以無償使用。
期限性 各國專利法都有明確的規定,對發明專利權的保護期限自申請日起計算一般在10-20年不等;對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大部分國家規定為5-10年,我國現行專利法規定的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以及外觀設計專利的保護期限自申請日起分別為20年、10年、15年。
實用新型專利保護期有多少年
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范圍是什么 專利權的保護范圍 專利申請經審查沒有發現駁回理由應該怎么處理 申請專利被駁回時處理的方式:對于被駁回的專利申請,若專利申請人認定符合申請條件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國知局請求復審,若申請人確認申請存在不符合條件的情況,可以補充完整,然后再次提出專利申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四十一條
專利申請人對國知局駁回申請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國知局請求復審。
國知局復審后,作出決定,并通知專利申請人。
專利申請人對國知局的復審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全部3個答案 > 人咨詢過 去咨詢 專利權保護范圍的確定原則有哪些,專利權侵權的認定標準是什么? 專利權的保護范圍 先申請軟件作權是否還可以申請專利 申請軟件著作權專利需要當事人提出專利申請,由專利局受理、進行初步審定和實質審查,審查后發現無駁回理由的,就發給當事人發明專利證書,并同時予以登記和公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二十六條 申請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應當提交請求書、說明書及其摘要和權利要求書等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三十四條 國知局收到發明專利申請后,經初步審查認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請日起滿十八個月,即行公布。
國知局可以根據申請人的請求早日公布其申請。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三十五條 發明專利申請自申請日起三年內,國知局可以根據申請人隨時提出的請求,對其申請進行實質審查;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請求實質審查的,該申請即被視為撤回。
國知局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自行對發明專利申請進行實質審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三十九條 發明專利申請經實質審查沒有發現駁回理由的,由國知局作出授予發明專利權的決定,發給發明專利證書,同時予以登記和公告。
發明專利權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實用新型專利保護范圍以為準
實用新型專利保護范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實用新型指技術方案的實質性內容在中國境內完成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
接下來 小編將為您介紹實用新型專利保護范圍以為準的法律知識。
一、 1、實用新型專利只保護產品 根據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二條第二款的規定,實用新型專利只保護產品。
所述產品應當是經過產業方法制造的,有確定形狀、構造且占據一定空間的實體。
一切方法以及未經人工制造的自然存在的物品不屬于實用新型專利保護的客體。
2、產品的形狀 產品的形狀是指產品所具有的、可以從外部觀察到的確定的空間形狀。
對產品形狀所提出的技術方案可以是對產品的三維形態所提出的技術方案。
無確定形狀的產品,例如氣態、液態、粉末狀、顆粒狀的物質或材料,其形狀不能作為實用新型產品的形狀特征。
(1)不能以生物的或者自然形成的形狀作為產品的形狀特征。
例如,不能以植物盆景中植物生長所形成的形狀作為產品的形狀特征,也不能以自然形成的假山形狀作為產品的形狀特征。
(2)不能以擺放、堆積等方法獲得的非確定的形狀作為產品的形狀特征。
(3)允許產品中的某個技術特征為無確定形狀的物質,如氣態、液態、粉末狀、顆粒狀物質,只要其在該產品中受該產品結構特征的限制即可。
(4) 產品的形狀可以是在某種特定情況下所具有的確定的空間形狀。
例如,具有新穎形狀的冰杯、降落傘等。
3、產品的構造 產品的構造是指產品的各個組成部分的安排、組織和相互關系。
產品的構造可以是機械構造,也可以是線路構造。
機械構造是指構成產品的零部件的相對位置關系、連接關系和必要的機械配合關系等;線路構造是指構成產品的元器件之間的確定的連接關系。
4、技術方案 技術方案是對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所采取的利用了自然規律的技術手段的集合。
技術手段通常是由技術特征來體現的。
未采用技術手段解決技術問題,以獲得符合自然規律的技術效果的方案,不屬于實用新型專利保護的客體。
5、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 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二條第二款是對可獲得專利保護的實用新型的一般性定義,而不是判斷新穎性、創造性、實用性的具體審查標準。
二、 1、根據1992年12月31日前的專利申請獲得的專利權,其保護期限適用原專利法,即:發明專利的保護期限為自申請日起的15年;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期限為自申請日起的5年,期滿前專利權人可申請續展3年。
2、根據1993年1月1日以后的專利申請所獲得的專利權,其保護期限適用修訂后的專利法,即:發明專利的保護期限為自申請日起算的20年;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期限為自申請日起算的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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