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專利權承擔什么責任,侵犯專利權要承擔哪些責任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3-07-04 23:03:15 瀏覽: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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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專利權承擔什么責任
【為您推薦】靈山縣律師 廣豐縣律師 什邡市律師 南康律師 開平市律師 五臺縣律師 泗陽縣律師 合陽縣律師 專利侵權必須是請被授予了專利權的產品,專利侵權行為是嚴重的侵犯專利權人合法權益的行為,侵權人依法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那么法律中規定的侵犯專利權承擔什么責任呢?現在,樂知小編將在下面的文章中就該問題做詳細的闡述,希望能幫助大家解決相關的法律問題。
一、侵犯專利權承擔什么責任 專利侵權的行為是常見的,侵犯專利權就是通過假冒、擅自銷售等方式對專利權人合法所有的專利進行侵犯,那么專利侵權行為應負哪些法律責任?根據有關法律的規定,專利侵權行為人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包括民事責任、行政責任與刑事責任。
(一)行政責任 對專利侵權行為,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有權責令侵權行為人停止侵權行為、責令改正、罰款等,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應當事人的請求,還可以就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數額進行調解。
(二)民事責任 (1)停止侵權,是指專利侵權行為人應當根據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的處理決定或者人民法院的裁判,立即停止正在實施的專利侵權行為。
(2)賠償損失。
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數額,按照專利權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確定;被侵權人所受到的損失或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可以參照該專利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確定。
(3)消除影響。
在侵權行為人實施侵權行為給專利產品在市場上的商譽造成損害時,侵權行為人就應當采用適當的方式承擔消除影響的法律責任,承認自己的侵權行為,以達到消除對專利產品造成的不良影響。
(三)刑事責任 依照專利法和刑法的規定,假冒他人專利,情節嚴重的,應對直接責任人員追究刑事責任。
二、專利侵權的取證方法 權利人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選擇一種最為有利可行的取證方法,尤為重要。
其主要方式如下: 1、自行取證和委托律師調查取證 由于知識產權案件專業性較強,由權利人自行取證,對取證的方向和范圍把握的十分準確會有一定的難度。
律師是專門從事法律工作的,以向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為職業。
律師不僅具有豐富的法律知識,而且具有豐富的辦案經驗和熟練的訴訟技巧,能在不同的訴訟階段為當事人作出適當的選擇。
一般說來,律師調查取證要比當事人調查取證方便得多,收集證據的范圍也更加廣泛、精確。
在司法實踐中法官往往也會對律師另眼相待、提供更多的方便。
2、申請公證機關進行證據保全 公證機關的法定業務之一便是“保全證據”。
公證證據具有推定為真的效果。
《民事訴訟法》第59條規定:“人民法院對經過公證證明的法律行為、法律事實和文書,應當確認其效力。
但是,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公證證明的除外”。
公證機關對證據進行保全,其效果與法院依職權所進行的保全,是相等的。
在訴前,當事人能夠充分運用公證機關收集、保全證據,是一個做好訴前準備的有效措施。
3、申請法院進行訴前證據保全 2002年最高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第25條:“法律、司法解釋規定訴前證據保全的,依照其規定辦理”。
這就為當事人或利害關系人向法院申請訴前證據保全確定了一個合法依據。
最高法院2002年1月實施的司法解釋《關于訴前停止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和保全證據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規定了在商標權侵權案件中,可以申請訴前證據保全。
最高法院2001年7月1日實施的《關于訴前停止侵犯專利權行為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干規定》第 16條也規定了訴前證據保全。
最高法院2002年10月15日實施的《關于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條規定:“人民法院受理以下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其中有一項就是:“申請訴前財產保全、訴前證據保全案件”。
可見,申請訴前證據保全在知識產權侵權案件中是大量存在的。
保全措施后,當事人或利害關系人應在法定時間段里提起訴訟。
如果沒有向法院提起訴訟,則此種保全措施應當予以解除,或者將有關證據予以銷毀或發還,同時申請人還要就此所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4、申請人民法院調取證據
侵犯專利權要承擔哪些責任
一、侵犯專利權承擔什么責任 專利侵權的行為是常見的,侵犯專利權就是通過假冒、擅自銷售等方式對專利權人合法所有的專利進行侵犯,那么專利侵權行為應負哪些法律責任?根據有關法律的規定,專利侵權行為人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包括民事責任、行政責任與刑事責任。
(一)行政責任 對專利侵權行為,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有權責令侵權行為人停止侵權行為、責令改正、罰款等,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應當事人的請求,還可以就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數額進行調解。
(二)民事責任 (1)停止侵權,是指專利侵權行為人應當根據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的處理決定或者人民法院的裁判,立即停止正在實施的專利侵權行為。
(2)賠償損失。
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數額,按照專利權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確定;被侵權人所受到的損失或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可以參照該專利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確定。
(3)消除影響。
在侵權行為人實施侵權行為給專利產品在市場上的商譽造成損害時,侵權行為人就應當采用適當的方式承擔消除影響的法律責任,承認自己的侵權行為,以達到消除對專利產品造成的不良影響。
(三)刑事責任 依照專利法和刑法的規定,假冒他人專利,情節嚴重的,應對直接責任人員追究刑事責任。
二、專利被侵權的取證方法 權利人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選擇一種最為有利可行的取證方法,尤為重要。
其主要方式如下: 1、自行取證和委托律師調查取證 由于知識產權案件專業性較強,由權利人自行取證,對取證的方向和范圍把握的十分準確會有一定的難度。
律師是專門從事法律工作的,以向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為職業。
律師不僅具有豐富的法律知識,而且具有豐富的辦案經驗和熟練的訴訟技巧,能在不同的訴訟階段為當事人作出適當的選擇。
一般說來,律師調查取證要比當事人調查取證方便得多,收集證據的范圍也更加廣泛、精確。
在司法實踐中法官往往也會對律師另眼相待、提供更多的方便。
2、申請公證機關進行證據保全 公證機關的法定業務之一便是“保全證據”。
公證證據具有推定為真的效果。
《民事訴訟法》第59條規定:“人民法院對經過公證證明的法律行為、法律事實和文書,應當確認其效力。
但是,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公證證明的除外”。
公證機關對證據進行保全,其效果與法院依職權所進行的保全,是相等的。
在訴前,當事人能夠充分運用公證機關收集、保全證據,是一個做好訴前準備的有效措施。
3、申請法院進行訴前證據保全 2002年最高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第25條:“法律、司法解釋規定訴前證據保全的,依照其規定辦理”。
這就為當事人或利害關系人向法院申請訴前證據保全確定了一個合法依據。
最高法院2002年1月實施的司法解釋《關于訴前停止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和保全證據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規定了在商標權侵權案件中,可以申請訴前證據保全。
最高法院2001年7月1日實施的《關于訴前停止侵犯專利權行為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干規定》第?16條也規定了訴前證據保全。
最高法院2002年10月15日實施的《關于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條規定:“人民法院受理以下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其中有一項就是:“申請訴前財產保全、訴前證據保全案件”。
可見,申請訴前證據保全在知識產權侵權案件中是大量存在的。
保全措施后,當事人或利害關系人應在法定時間段里提起訴訟。
如果沒有向法院提起訴訟,則此種保全措施應當予以解除,或者將有關證據予以銷毀或發還,同時申請人還要就此所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4、申請人民法院調取證據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規定:當事人及其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取得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
基于此當事人往往在提起專利侵權,商標侵權和著作權侵權訴訟的同時,提出一份調取證據申請,調取的證據通常又分為三類: (1)保全被控侵權產品;
俄羅斯專利保護期限是多久
俄羅斯專利保護期限是多久 俄羅斯聯邦專利法第三條中規定: 發明專利權的期限自申請向聯邦知識產權執行權力機構提交之日起20年屆滿。
需按法定程序獲準使用的藥品、殺蟲劑或農業化學制品的發明專利權有效期,可由聯邦知識產權執行權力機構根據專利權人的請求延期,自發明申請提交之日至首次獲準使用之日期間減去5年計算。
在此情況下,發明專利有效期的延長不得超過5年。
上述請求應在專利權有效期內,自這種獲準之日或專利權授予之日(取決于兩者較晚期滿的一個日期)6個月屆滿前提交。
實用新型專利權的期限自申請向聯邦知識產權執行權力機構提交之日起5年屆滿。
實用新型專利權有效期可由聯邦知識產權執行權力機構根據專利權人的請求延長,但不得超過3年。
工業品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自申請向聯邦知識產權執行權力機構提交之日起10年屆滿。
工業品外觀設計專利權有效期可由聯邦知識產權執行權力機構根據專利權人的請求延長,但不得超過5年。
簡單點說: 發明20年,其中藥品之類的可以延長5年。
實用新型5年,可以延長3年。
外觀設計10年,可以延長5年。
期限自申請日起算。
侵犯專利權承擔什么責任 的介紹就聊到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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