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婷婷综合激情,91亚洲精品久久久蜜桃网站,国产欧美日韩精品专区,欧美××××黑人××性爽

182-1095-8705
最新公告:NOTICE
8月1日起,國家知識產權局停征和調整部分專利收費,詳情參閱資訊中心公告

資訊中心

當前位置:專利申請 > 資訊中心 >

外觀專利轉讓費用,外觀設計專利侵權是怎樣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3-06-13 14:28:51 瀏覽:


今天,樂知網小編 給大家分享 外觀專利轉讓費用,外觀設計專利侵權是怎樣

外觀專利轉讓費用



外觀專利是比發明專利以及實用新型專利產品更加具有日常生活性質的商品,有些外觀相似的產品,很多普通消費者經常會察覺不出,忽略掉。

那么如何申請外觀專利?外觀專利轉讓費用是多少?針對這幾個問題下面小編為大家詳細介紹一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如何申請外觀專利 1、申請文件,郵局掛號信寄到國家知識產權局受理處。

申請文件應當包括:外觀設計專利請求書、圖片或者照片(要求保護色彩的,應當提交彩色圖片或者照片)以及對該外觀設計的簡要說明,各一式兩份。

2、收到《受理通知書》后,交申請費500(減緩的話,個人交75,單位150)。

郵局匯款到國家知識產權局收費處(北京市海淀區薊門橋西土城路6號(100088)) 3、等(有可能會補正、答復審查意見。

) 4、收到《授權通知書》和《辦理登記手續通知書》后,交登記費、印花稅205,授權當年年費600(減緩的話,年費,個人交90,單位180)。

郵局匯款到國家知識產權局收費處(北京市海淀區薊門橋西土城路6號(100088)) 5、等國知局寄專利證書。

二、外觀專利轉讓費用 外觀專利權的轉讓,應該向國家知識產權局辦理著錄項目變更手續,提交著錄項目變更申報書。

1、自提出請求之日起一個月內繳納著錄項目變更手續費200元。

2、證明文件:專利權人 因權利的轉讓或者贈與發生權利轉移提出變更請求的,應當提交轉讓或者贈與合同。

該合同是由單位訂立的,應當加蓋單位公章或者合同專用章。

公民訂立合同的,由本人簽字或者蓋章。

有多個專利權人的,應當提交全體權利人同意轉讓或者贈與的證明材料。

3、《著錄項目變更申報書》和證明文件(《專利轉讓合同》),通過郵局掛號信或EMS郵寄到國家知識產權局受理處;著錄項目變更費通過郵局匯到國家知識產權局收費處。

注意,郵局匯款單附言一欄一定要寫明:“專利號,著錄項目變更費200元”。



外觀設計專利侵權是怎樣



專利的類型有很多種,外觀設計專利的大家比較常見的一種專利,現在市場上有些公司就故意模仿抄襲其他公司的設計包裝,侵害他人權益,那么外觀設計專利侵權是怎樣?下面小編為您詳細介紹一下相關知識,歡迎大家閱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五十六條 在實踐中,外觀設計專利侵權的判定一般采取以下三個步驟: 1、確定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范圍。

根據《專利法》第56條第二款之規定,其保護范圍以表示在圖片或者照片中的該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為準。

2、確定外觀設計專利產品與侵權產品是否屬于相同或者類似產品。

通常是以產品的功能、用途作為標準,同時參考國際外觀設計分類表(即洛迦諾條約)有關商品的分類。

如果外觀設計專利產品與被控侵權產品在功能、用途上是相同的,就可以確定二者是相同或者類似商品。

如果二者在功能、用途上不相同,可以認定二者既不是相同商品,也不是類似商品,從而認定專利侵權不成立。

在確定外觀設計專利權保護范圍時,應當區分使用狀態參考圖與變化狀態產品的使用狀態視圖。

使用狀態參考圖是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在審查過程中對在簡要說明中未寫明外觀設計產品使用方法、用途或功能的新開發的產品,或者在一些使用方法、用途或功能不明確的產品無法進行分類時,為了便于對該產品正確分類而要求專利申請人提供的視圖。

使用狀態參考圖不能用于確定外觀設計的保護范圍,但是可以作為確定產品類別的因素。

變化狀態產品的使用狀態視圖,應當作為確定產品外觀設計保護范圍的依據。

理論上是申請費500,登記費200,印花稅費5,當年年費600,但申請費和年費是可以申請減免的,以個人為申請人費用可減免至85%。

外觀專利申請流程: 1、申請人接到授權通知書和辦理登記手續通知書以后,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按照通知的要求辦理登記手續并繳納規定的費用。

未按規定辦理登記手續的,或者逾期辦理的,視為放棄取得專利的權利; 2、授予專利權后,專利權人每年要繳納專利年費,逾期后有六個月的滯納期,仍可繳納年費,但要繳滯納金。

在專利年費滯納期滿仍未繳納或者繳足本年度年費和滯納金的,專利權自上一年度期滿之日起終止; 3、申請人可以采用不繳納費用或不答復專利局文件的方式放棄專利申請權或專利權; 4、在專利申請過程中或專利批準后,隨時可以辦理轉讓手續; 5、外觀設計專利的有效期是10年。



發明及實用新型專利權保護范圍的確定



專利權是無形財產權,作為一項民事權利,其與有形財產權相比具有顯著的差異。

有形財產權的客體是看得見、摸得到的財產,其保護范圍是確定的。

而專利權屬于智力成果權,是無形的,這就需要法律對其保護范圍予以界定。

對此,我國專利法第五十六條規定:“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權的保護范圍以其權利要求的內容為準,說明書及附圖可以用于解釋權利要求。

”雖然專利法對發明及實用新型專利權保護范圍的確定已做出了明文的規定,但在司法實踐中,對上述規定卻仍存在不同理解和認識,因此,筆者認為有必要就這一問題進行一番探討。

本文僅以專利無效行政案件為例,探討如何通過權利要求書和說明書確定專利權的保護范圍。

一、確定專利權保護范圍的基本原則 在專利權保護范圍的確定方式上,歷史上有三種具有代表性的做法:一是“周邊限定制”,是指專利權的保護范圍完全由權利要求記載的內容來確定,并且要求只能根據權利要求書用詞的字面意義嚴格、忠實地進行解釋,以界定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的保護范圍。

二是“中心限定制”,是指專利的保護范圍是由專利的說明書和附圖來確定的,權利要求的作用僅僅是供專利局和公眾來判斷其發明創造的新穎性和創造性,在確定專利權的保護范圍時可以通過說明書和附圖較為自由地對權利要求做出擴大解釋。

但是,在專利制度的整個歷史發展過程中,無論是哪個國家都沒有采用過上述極端的“周邊限定制”或“中心限定制”,而是或多或少地趨于兩者的融和,這就形成了第三種做法即“折衷制”。

因此,《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補充條約草案第二十條及1973年歐洲14國簽訂的《歐洲專利公約》第六十九條均做出了類似的規定:“專利的保護范圍由權利要求書的內容確定,說明書和附圖可以用以解釋權利要求。

”我國專利法第五十六條的規定正體現了這一立法原則。

對于“折衷制”,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專利侵權判定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六條進一步解釋道:確定專利權的保護范圍應當堅持以權利要求的內容為準的原則。

以說明書及附圖解釋權利要求應當采用折衷解釋原則。

既要避免采用“周邊限定”原則,即專利的保護范圍與權利要求文字記載的保護范圍完全一致,說明書及附圖只能用于澄清權利要求中某些含糊不清之處;又要避免采用“中心限定”原則,即權利要求只確定一個總的發明核心,保護范圍可以擴展到技術專家看過說明書與附圖后,認為屬于專利權人要求保護的范圍。

折衷解釋應當處于上述兩個極端解釋原則的中間,應當把對專利權人的合理正當的保護與對公眾的法律穩定性及其合理利益結合起來。

由于周邊限定制嚴格限定了專利的保護范圍,也較嚴格的限定了私權的行使,其更加傾向于維護公共權益,因而一些專家學者根據我國的國情和經濟技術的發展狀況提出,雖然我國專利法中規定了解釋權利要求的折衷制,但法院在實踐中應嚴格把握解釋的尺度,應更靠近周邊限定制,否則將影響到公眾利益,阻礙我國經濟、技術的發展。

[i] 二、確定專利權保護范圍的司法實踐 1、當事人自認對確定專利權保護范圍的影響。

眾所周知,專利權保護范圍應以權利要求文字記載的客觀內容為準,但當權利要求確定并授權公告以后,能否通過當事人自認的方式重新確定專利權保護的范圍呢? 案例:重慶市永固工程拉筋帶廠有限公司、重慶永固實業有限公司(無效請求人)訴專利復審委員會“雙向加強型土工格柵”實用新型專利無效行政糾紛案[ii]。

本專利權利要求1為:一種雙向加強型土工格柵,其特征是:為分組縱向與分組橫向的金屬絲(1)與工程塑料(2)復合而成的格柵狀結構。

在專利復審委員會的口頭審理中,專利權人和無效請求人均認可本專利權利要求1中一組金屬絲中各金屬絲的排列方式與對比文件中的排列方式相同,即間隔平行排列。

于是,專利復審委員會在第5476號決定中認可了上述內容,并在此基礎上,評價了本專利權利要求1的新穎性和創造性。

對此兩審法院均認為,根據專利法第五十六條的規定,沒有記載在權利要求中的技術特征不能用于確定專利權利的保護范圍。

雖然雙方當事人在無效程序中均認可本專利權利要求1中一組金屬絲中各金屬絲的排列方式為間隔平行排列,但是該技術特征在本專利權利要求1中并無明確記載,且專利權的保護范圍應是客觀的,其對所有公眾發生效力,不能基于專利權人和無效請求人的主觀認識而發生變化。

因此,在評價權利要求1的新穎性和創造性時,當事人的自認不應予以考慮。

2、說明書和附圖在確定專利權保護范圍中的作用。

說明書和附圖可以用來“解釋”權利要求,而不能限定或改寫權利要求。

如果一項技術特征在說明書或者附圖里有所體現,但是在權利要求中沒有記載,這個技術特征就不在專利權的保護范圍之內。

在司法實踐中,說明書和附圖如何“解釋”權利要求是存在爭議比較大的一個問題,筆者嘗試著確立以下基本原則: 首先,權利要求中已經明確記載的內容,不需要用說明書和附圖進行解釋。

其次,權利要求中出現的自造詞或其他含義不清的內容,可以用說明書和附圖進行解釋。

如周步宏訴專利復審委員會“太陽能熱水器水位自動控制儀”實用新型專利無效行政糾紛案[iii]。

本專利權利要求1為:“一種太陽能熱水器水位自動控制儀,其特征在于:有裝于熱水器外的水位探頭,水位探頭與一水位控制電路相連接,水位控制電路中有控制信號處理電路,控制信號處理電路與前述水位探頭連接,并與裝于太陽能熱水器進水管處的電磁閥連接,控制信號處理電路與電源電路相接,水位探頭中包括一絕緣主體,絕緣主體兩端有不銹鋼電極,兩電極接有探頭線,在絕緣主體一端的不銹鋼電極上裝有金屬頭部。

”對比文件是一名為“太陽能熱水器加水裝置”實用新型專利,其特征在于包括設置在太陽能熱水器貯水箱溢水管上的探頭,設置在貯水箱進水管上的電磁閥,控制板與探頭和電磁閥連接。

該裝置在貯水箱的溢水管上設置一容器,探頭的導電片A、B設在容器內,導電片之間距離為1cm,容器的上部接溢水管。

其說明書記載:當處于容器內探頭的導電片 A、B浸入水中時,電壓通過繼電器閉合的觸點和水的導電作用加到繼電器的電磁線圈上……閥關閉停止加水。

在訴訟過程中,雙方當事人就本專利兩電極與絕緣主體的位置關系的認定產生了爭議,且周步宏主張本專利水位探頭的連接位置與對比文件不同。

首先,由于本專利權利要求1中記載“絕緣主體兩端有不銹鋼電極”,對此可能產生兩種截然不同的理解,一是不銹鋼電極在絕緣主體內,一是不銹鋼電極在絕緣主體外。

在本專利權利要求記載的內容含糊不清的情況下,一審法院根據說明書中“熱水器水滿后,水從溢水管溢出使兩個電極通過水電阻連通,向外送一個正脈沖”的記載,認定本專利的不銹鋼電極在絕緣主體外,這與對比文件在通常狀態下探頭容器中兩導電片之間利用空氣進行絕緣,當兩導電片浸入水中時電路接通的工作原理是相同的。

其次,關于本專利的水位探頭的安裝位置,在權利要求中的記載是不清楚的。

一審法院根據本專利說明書的記載以及周步宏在無效程序口頭審理中關于“水位探頭中的金屬頭部是用于安裝在水管上的連接裝置--……”的陳述來理解,得出了本專利水位探頭上金屬頭部的作用僅在于連接探頭與溢水管的結論。

因此本專利與對比文件的上述區別均不存在,最終一審法院認定本專利不具有創造性。

此案各方當事人均沒有上訴。

筆者認為,這是一個權利要求出現含義不清的內容的典型案例。

由于對該技術特征的理解并不是唯一的,這時可以根據專利的說明書和附圖解釋權利要求,從而正確劃定專利的保護范圍。

從一審后當事人均未上訴的結果看,這種解釋是可以被各方當事人接受的。

第三,權利要求中沒有記載的內容,因不存在解釋的基礎,不能用說明書和附圖進行解釋。

如案例1:深圳市中自漢王科技有限公司(無效請求人)訴專利復審委員會 “名片型掃描器”實用新型專利無效行政糾紛案[iv]。

專利權人為深圳矽感科技有限公司。

本專利權利要求1為:“一種名片型掃描器,將名片的資料轉換為電子訊號而輸出至一資料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有一容置空間的殼體,該殼體設有一名片入口及一名片出口,名片入口與名片出口皆與該容置空間相通;一驅動、掃描裝置,包括一固定于該容置空間內的支承架、一定位于該支承架上的光學掃描元件、一樞設于該支承架并與該光學掃描元件呈平行且具有一間隔距離的滾桿、一設于該支承架的驅動馬達,以及一設于該支承架上用以連接該驅動馬達及該滾桿的減速齒輪組;及一電性連接光學掃描元件及驅動馬達的電路板,由該電路板可提供驅動馬達的電源,并控制光學掃描元件資料的傳輸。

”本專利說明書記載:滾桿兩端各套設有一樞接套,可相對置于第一支承件與第二支承件上所設的樞接孔,使得滾桿恰可與光學掃描元件用以接觸名片的掃描表面呈平行且具有一定間隔距離。

第一、第二支承件上的樞接孔大于滾桿兩端的樞接套的外徑,使得滾桿可于第一支承件及第二支承件件的上、下方向作有限距離的活動。

專利復審委員會在第5701號決定中認為:本專利權利要求1與對比文件的區別技術特征僅在于“一樞設于該支承架并與該光學掃描元件呈平行且具有一間隔距離的滾桿”,根據說明書的記載,本專利權利要求1的滾桿應理解為可以上下浮動,否則無法實現有效的掃描。

一審法院經審理后認為,從上述區別技術特征僅可看出,本專利滾桿與光學掃描元件之間有間隔距離而不能得到滾桿與光學掃描元件之間的距離是可變的結論。

“樞設”作為本領域常用技術術語,其本身不具有上下浮動的含義,“權利要求1中的滾桿可浮動”的觀點僅在說明書中記載,在權利要求1中并未記載,在評價創造性時不應予以考慮。

二審法院則認為,本案中爭議專利權利要求1中并未明確指出滾桿是否可以上下浮動,但在說明書中則明確提到。

對本領域技術人員來說,掃描儀因紙張厚薄的不同使滾桿或光學掃描元件移動是設計中必然考慮的因素,正是這一區別技術特征使得本案爭議專利相對于證據1具有創造性。

筆者同意一審法院的意見。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專利侵權判定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十五條規定:僅記載在專利說明書及附圖中,而未反映在專利權利要求書中的技術方案,不能納入專利權保護范圍。

即不能以說明書及附圖為依據,確定專利權的保護范圍。

本案中,二審法院認可滾桿是否可以上下浮動僅是在說明書中明確提到,在權利要求1中并未明確指出,因而根據上述規定其并不能納入專利的保護范圍。

而二審從發明目的出發考察專利的保護范圍的做法,則更加靠近了“中心限定制”。

而且,在機械領域中,“樞設”本身是一個含義確定的概念,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完全可以通過閱讀權利要求對本專利的保護范圍有一個明確的理解,因而此時不需要通過說明書對權利要求做進一步解釋。

案例2:鄭州力威管道設備有限公司(無效請求人)訴專利復審委員會“可曲撓橡膠接頭”實用新型專利無效行政糾紛案[v]。

本專利權利要求1為:可曲撓橡膠接頭,由接頭體(4)和外加法蘭盤(3)組成,其特征是:在接頭體(4)的端部凸緣(6)內鋃有加強環(1);外加法蘭盤(3)由若干圓弧段組成;在相鄰的各圓弧段之間,由加固塊(2)將其連接成一體。

本專利的說明書中記載:“采用若干圓弧段組成的法蘭盤,可在裝配時快速方便地將該外加法蘭盤裝在接頭體的外圓周上,由于加強環的剛性好,與橡膠接觸面積較大,不易錯位松動,……”此外,說明書中再無其他關于加強環剛性、柔性的記載。

專利復審委員會在第6167號決定中認定,由本專利的技術方案結合其所解決的技術問題可以認定,本專利所述的加強環是剛性的,與分為若干圓弧段的法蘭盤相配合,可以實現裝配方便、密封性好的技術效果。

一審法院審理后認為,本專利權利要求中沒有記載加強環的性質,說明書中對于加強環的解釋也僅是剛性強,并沒有說明是剛性環,剛性強與弱是相對的概念,無論是剛性環還是柔性環均存在剛性強與弱的差別,并不能由此得出是剛性環還是柔性環的結論。

該案上訴后二審法院卻認為,依據本專利說明書中記載的技術方案并結合其所解決的技術問題可以認定,本專利的加強環是剛性的。



外觀專利轉讓費用 的介紹就聊到這里。


更多關于 外觀設計專利侵權是怎樣 的資訊,可以咨詢 樂知網。



(樂知網- 領先的一站式知識產權服務平臺,聚焦 專利申請,商標注冊 業務)。


關鍵詞: 發明專利申請 專利代理 ?
主站蜘蛛池模板: 海林市| 芜湖县| 哈密市| 安塞县| 老河口市| 华宁县| 密山市| 德钦县| 万宁市| 三江| 彰化县| 信宜市| 驻马店市| 仲巴县| 金溪县| 连山| 科尔| 东至县| 南丰县| 眉山市| 广安市| 岳西县| 临泽县| 永胜县| 乡城县| 灵山县| 黔江区| 仪征市| 东丰县| 青浦区| 凤台县| 抚顺县| 皮山县| 灌云县| 沙坪坝区| 鲁甸县| 凤翔县| 和田市| 疏勒县| 永新县| 洪江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