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權終止的情形有哪些,什么是專利權恢復手續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3-06-12 22:42:56 瀏覽: 次
今天,樂知網小編 給大家分享 專利權終止的情形有哪些,什么是專利權恢復手續
專利權終止的情形有哪些
在我們國家,專利權人的相關權益是受到法律保護的,如果專利權受到侵犯可以通過法律手段維權,不過對于專利權的保護也有一定的期限,并不是終生的,專利權人也要在有效期內行使自己的權利,很多人都以為專利權是永久的,對于期限規定并不是很了解,那么專利權的期限是多少?下面小編為大家詳細介紹一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1、中國專利法第42條規定: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20年,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10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
2、專利法所稱申請日,有優先權的,指優先權日。
3、申請專利保護期限要注意,使用他人專利期限一定要向專利局檢索后再選擇使用。
4、保持專利權的有效期是以專利權人按規定繳納年費為前提,當在下列情況下,專利權提前終止: (1)專利權人沒有按照規定繳納年費的。
(2)專利權人以書面形式聲明放棄其專利權的。
5、專利法第39條規定:發明專利申請經實質審查沒有發現駁回理由的,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做出授予發明專利權的決定,發給發明專利證書,同時予以登記和公告發明專利權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1、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因權利歸屬糾紛發生權利轉移以及發明人因資格糾紛發生變更的,如果糾紛是通過協商解決的,應當提交全體當事人簽名或蓋章的權利轉移協議書;如果糾紛是由人民法院判決確定的,應當提交發生法律效力的人民法院的判決書,專利局收到判決書后,應當通知其他當事人,查詢是否提起上訴,在指定的期限(兩個月)內未答復或明確未上訴的,判決書發生法律效力;提起上訴的,當事人應當出具上訴受理通知書,原人民法院判決書不發生法律效力。
2、專利申請人或專利權人因權利的轉讓或贈予發生權利轉移,要求變更專利申請人或專利權人的,必須提交轉讓或贈予合同的原件或經公證的復印件;該合同是由法人訂立的,必須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的人在合同上簽名或蓋章,并加蓋法人的公章或者合同專用章;必要時須提交公證文件。
公民訂立合同的,由本人簽名或者蓋章;必要時須提交公證文件。
有多個專利申請人或專利權人的,應提交全體權利人同意轉讓或贈予的證明材料。
專利權終止,是指專利權法律效力的消滅。
專利權終止后,該發明創造即成為社會公共財富,任何單位和個人都可以無償使用。
專利權保護期限已滿或由于某種原因專利權失效。
專利權終止的情況主要有下列三種: 1、期限屆滿終止發明專利權自申請日起算維持滿20年,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專利權自申請日長起維持滿10年,依法終止。
2、沒有按照規定繳納年費的終止。
3、專利權人主動放棄專利權。
專利年費滯納期滿仍未繳納或者繳足專利年費和滯納金的,自滯納期滿之日起兩個月內,最早不早于1個月,作出專利權終止通知,通知專利權人,專利權人未啟動恢復程序或恢復未被批準的,在終止通知書發出4個月后,在專利登記簿和專利公報上分別予以登記和公告。
之后,專利申請案卷存入失效案卷庫。
專利權終止日應為上一年度期滿日。
什么是專利權恢復手續
小企業專利權期限 官方整理 更新時間: 2021-07-27 10:29:44 人瀏覽 導讀: 權利權是指對專利擁有的權利,專利權一般通過到專利管理部門注冊取得,而專利權是有保護期限的,專利權的持有人要注意專利保護的期限。
接下來,關于小企業專利權期限的詳細內容,就由小編為您做更進一步的解答吧! 權利權是指對專利擁有的權利,專利權一般通過到專利管理部門注冊取得,而專利權是有保護期限的,專利權的持有人要注意專利保護的期限。
接下來,關于小企業專利權期限的詳細內容,就由小編為您做更進一步的解答吧! 專利權期限是指專利權的法定有效時間。
專利權在有效時間內受法律保護。
根據專利法的規定,發明專利的法定有效時間為20年;實用新型專利的法定有效時間為10年;外觀設計專利的法定有效時間為15年。
以上法定有效時間均自申請之日起計算。
根據《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六條第二款規定請求恢復權利的,應當自收到專利局或者專利復審委員會的處分決定之日起兩個月內提交恢復權利請求書,說明理由,并同時繳納恢復專利請求費;根據《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六條第一款規定請求恢復權利的,應當自障礙消除之日起兩個月內,最遲自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內提交恢復權利請求書,說明理由,必要時還應當附具有關證明文件。
當事人在請求恢復專利權利時,應當辦理相應手續,消除造成權利喪失的原因。
例如,申請人因未繳納申請費,其專利申請被撤回后,在請求恢復其申請權的同時,還應當補繳規定的申請費。
專利權終止后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應當將有關事項登記于專利登記薄,并在專利公報上公告。
專利權終止后,其發明創造就成為公共財富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專利權在期限屆滿前終止: (一)沒有按照規定繳納年費的; (二)專利權人以書面聲明放棄其專利權的。
專利權在期限屆滿前終止的,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登記和公告。
專利權終止后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應當將有關事項登記于專利登記薄,并在專利公報上公告。
鑒于專利權是一種無形財產權,與普通財產權不同,不存在因客體消失而權利自然終止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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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 第六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四十四條 拓展閱讀 專利權期限是從什么時候開始計算
侵犯專利權的法律責任是什么
一)未經許可實施他人專利行為。
這類專利侵權行為必須滿足兩個條件:未經權利人許可和以生產經營為目的。
根據專利法第十一條的規定,包括以下3種具體形式:制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或進口他人發明專利產品或實用新型專利產品;使用他人專利方法以及使用、許諾銷售、銷售或進口依照該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制造、銷售或進口他人外觀設計專利產品。
(二)假冒他人專利行為。
這類專利侵權行為是指侵害專利權人的標記權。
根據專利法實施細則(2001)第八十四條規定,包括以下4種具體形式:未經許可,在其制造或者銷售的產品、產品的包裝上標注他人的專利號;未經許可,在廣告或者其他宣傳材料中使用他人的專利號,使人將所涉及的技術誤認為是他人的專利技術;未經許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專利號,使人將合同涉及的技術誤認為是他人的專利技術;偽造或者變造他人的專利證書、專利文件或者專利申請文件。
(三)以非專利產品冒充專利產品、以非專利方法冒充專利方法。
根據專利法五十九條的規定,這類行為需要承擔一般的民事侵權責任,由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責令改正并予公正,可予以處罰。
(四)除法律明確規定之外,在理論上和實踐中還存在兩種侵權行為:過失假冒,即指行為人本意是冒充專利,隨意杜撰一個專利號,而碰巧與某人獲得的某項專利的專利號相同。
在這種情況下,即使該行為無假冒故意,但其行為結果仍然構成了假冒他人專利。
反向假冒,即指行為人將合法取得的他人專利產品,注上自己的專利號予以出售,這種行為顯然不夠成假冒他人專利“,但事實上侵害了合法專利權人的標記權,仍是一種侵權行為,侵權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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