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權歸屬糾紛與專利申請權糾紛的區別,對于企業來說,應該如何保護自身的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3-06-12 22:42:28 瀏覽: 次
今天,樂知網小編 給大家分享 專利權歸屬糾紛與專利申請權糾紛的區別,對于企業來說,應該如何保護自身的知識產權呢?
專利權歸屬糾紛與專利申請權糾紛的區別
專利權是知識產權的一部分,侵犯了專利權往往會對應用該專利的產品造成實質性的損失。
那么為了讓大家能夠詳細了解專利糾紛案件誰來管轄的相關法律問題,下面將由小編為大家詳細介紹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1、專利行政案件即關于應否授予發明專利權、宣告發明專利權無效或維持發明專利權糾紛案件,專利糾紛案件中實施強制許可及強制許可使用費的糾紛,由可能作為被告的專利復審委員會或專利局所在地法院管轄,且為執法統一。
2、其余各類專利糾紛案件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各經濟特區中級人民法院和最高法院同意指定的中級人民法院作為第一審法院,相應的各高級人民法院為第二審法院。
中國法院對涉及專利權糾紛案件除前述專屬管轄外,對收案最多的專利侵權案件等還要適用民事訴訟法規定的一般地域管轄原則。
這就是,即由被告所在地或者侵權行為地(包括侵權結果地)的有受理權的人民法院作為一審法院。
1、專利申請權糾紛 專利申請權糾紛是專利糾紛中的一類,主要包括:一是關于職務發明創造還是非職務發明創造的糾紛;二是關于誰是發明創造的發明人或設計人的糾紛;三是關于協作(合作)完成或者接受委托完成的發明創造,誰有權申請專利的糾紛。
2、使用發明創造的費用糾紛 專利申請公布或公告后專利權授予前使用發明創造的費用糾紛。
根據我國專利法規的規定,從公布專利申請起,到授予專利權止這段時間內,如果有人使用該項已經申請專利的發明,申請人有權要求取得報酬,或者保留在專利權被批準后補收專利使用費的權利。
有關當事人如果因此發生糾紛,專利權人可以請求專利管理機關進行調處,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關于實施強制許可使用費的糾紛 強制許可就是非自愿許可,是指國家的專利主管機關不經專利權人的同意,經過行政程序允許符合條件的第三人利用該項發明專利或者實用新型專利,并向其頒發強制許可證,目的是限制專利權人壟斷專利權。
但是,被許可使用人應當向專利權支付使用費。
有關當事人因此引起糾紛,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4、專利侵權糾紛 該類糾紛較多,主要包括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非法實施他人專利權的糾紛;假冒他人專利的糾紛;專利行政侵權糾紛,即專利機關作出了不符合專利法規定的專利實施強制許可決定和宣告專利權無效的決定,侵犯甚至剝奪了專利權人合法權利而引起的糾紛。
5、專利權歸屬糾紛 是指發明創造在被授予專利權之后,有關當事人之間就誰應當是真正的權利人所發生的確權糾紛。
專利權屬糾紛最常見的是職務發明還是非職務發明的爭議,以及某項專利權是否屬于共有而產生的爭議。
此類糾紛既可以由專利機關調處,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這類糾紛只解決權屬糾紛,即只解決專利權的主體,誰是專利權人,而不審查專利權的客體問題。
專利權歸屬糾紛與專利申請權糾紛有相似之處,即爭議的焦點都是誰應真正持有專利技術。
6、專利許可或專利轉讓合同糾紛 專利許可合同是指專利權人允許他人使用其專利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合同;專利轉讓合同,是指轉讓專利所有權的合同。
轉讓后,專利權人即喪失了專有權,而受讓人即成為新的專利專有權人。
當事人之間所發生的這種專利合同糾紛,實踐中正在增多。
第一,從時間上看,專利申請權糾紛發生在專利權授予之前,而專利權歸屬糾紛是專利權被授予以后的糾紛; 第二,從內容上看,專利申請權糾紛爭議的焦點是誰對發明創造有權申請專利,而專利權歸屬糾紛是對已確定為專利的發明創造重新提出誰是專利權人; 第三,從形態上看,專利申請權爭議的標的能否被授予專利尚處于未決狀態,而專利權屆糾紛爭議的標的則是實際存在的一項已經專利機關確認的專利; 第四,從處理結果上看,專利申請權糾紛的處理不涉及專利權的歸屬,而專利權歸屬糾紛則必須明確判定誰是已被授予專利權的一項發明創造的真正權利人。
對于企業來說,應該如何保護自身的知識產權呢?
隨著社會的發展進步,人們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也在不斷增強,抄襲原創或者山寨別人的創意都會受到群眾們的抵制。
專利權人在申請國家專利成功之后,也不是完全沒有侵權情況發生,也會有別人侵權,但是要勇敢反擊。
接下來,關于發明專利被侵權怎么辦的詳細內容,就由小編為您做更進一步的解答吧! 首先,將疑似侵權的專利技術與自己授權的專利技術進行認真的對比,看該技術特征是否確實落入自己專利的保護范圍內,以確定專利侵權是否成立。
在此過程中,專利權人往往會過高估計自己的專利權,因此,最好委托專利律師對是否構成專利侵權進行分析,提供法律意見。
因為專利律師熟悉法律并且會站在客觀的角度進行分析,因此,其法律意見比較客觀公正,可以作為決策時的參考。
其次,專利權人還應對自己的專利權的專利性進行分析,以確定其有效性。
這需要認真研習該在專利權的專利評價報告。
最后,專利權人在確認自己的專利權有效、專利侵權成立之后,可以通過協商或訴訟索要賠償和停止侵權、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1、一是企業在產品研發立項前,務必注意對已有信息進行充分檢索。
2、二是企業在產品研發過程中,由于研發尚未完成,尚不能申請專利保護,因此應特別注意對商業秘密的保護,以避免他人利用企業的研究成果搶先完成產品研發,搶先申請專利。
3、三是企業應當注意對作品著作權的保護,作品完成后應及時到版權部門進行著作權登記。
法律專家還建議,企業在必要情況下盡可能建立知識產權檔案,以便在進行維權訴訟或者面臨他人侵權指控時能提供足夠的證據。
而在培育商業標識過程中,企業還應注意合法、及時、合理進行商標注冊,因為如果不能取得商標專用權,他人使用相同的商業標識就不構成侵權,這樣企業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資金培育的商業標識就會輕松為他人所使用,給企業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構成專利侵權行為的要件包括兩個方面:形式條件和實質條件。
1、形式要件 (1)實施行為所涉及的是一項有效的中國專利; (2)實施行為必須是未經專利權人許可或者授權的; (3)實施行為必須是以生產經營為目的。
對于行為人是否具有主觀故意并不是形式要件。
但是,可以作為衡量其情節輕重的依據。
2、實質條件 構成專利侵權的實質要件,也就是技術條件,實質實施行為是否屬于專利的保護范圍。
如果行為人所涉及的技術特征屬于專利權的保護范圍,那么該行為人就構成了專利侵權。
主要有以下幾種表現形式: (1)行為人所涉及的技術特征與專利的技術特征全部相同,則構成侵權; (2)行為人所涉及的技術特征多于專利的技術特征,也構成侵權; (3)行為人所涉及的技術特征與專利的技術特征有相同的,有相異的,但是,相異的技術特征與專利的技術特征是等效的,仍構成侵權;否則,不構成侵權。
這里技術特征等效,是指所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能夠推斷出某兩種技術特征彼此替換后,所產生的效果相同。
專利權還具有的法律特征
根據我國《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專利權可以轉讓。
中國單位或者個人向外國人轉讓專利權的,必須由國務院對外經濟貿易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科學技術行政部門批準。
轉讓專利權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并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登記,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予以公告,專利權的轉讓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一、合同當事人的義務與責任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專利權轉讓合同屬于技術轉讓合同的范圍,那么,專利權轉讓合同的讓與人應當保證自己是所提供的技術的合法擁有者,并保證所提供的技術完整、無誤、有效,能夠達到約定的目標;而受讓人則應當按照約定的范圍和期限,對讓與人提供的技術中尚未公開的秘密部分,承擔保密義務。
讓與人未按照約定轉讓技術的,應當返還部分或者全部使用費,并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實施專利或者使用技術秘密超越約定的范圍的,違反約定擅自許可第三人實施該項專利或者使用該項技術秘密的,應當停止違約行為,承擔違約責任;違反約定的保密義務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受讓人未按照約定支付使用費的,應當補交使用費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不補交使用費或者支付違約金的,應當停止實施專利或者使用技術秘密,交還技術資料,承擔違約責任;實施專利或者使用技術秘密超越約定的范圍的,未經讓與人同意擅自許可第三人實施該專利或者使用該技術秘密的,應當停止違約行為,承擔違約責任;違反約定的保密義務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受讓人按照約定實施專利、使用技術秘密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由讓與人承擔責任,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二、專利權轉讓與專利申請權轉讓的區別專利權轉讓與專利申請權轉讓兩者既有相同之處,也有本質上的區別:(一)專利權轉讓中訂立合同的標的是專利權,而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的標的是專利申請權;(二)專利權轉讓發生在專利授權之后,轉讓人為專利權人,而專利申請權轉讓則發生在專利授權之前,轉讓人為專利申請人。
專利權歸屬糾紛與專利申請權糾紛的區別 的介紹就聊到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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