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占先機? 武漢病毒所 瑞得西韋治療新冠狀病毒肺炎的新用途專利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1-03-23 11:37:24 瀏覽: 次

2月4日,武漢病毒研究所官網發布了《我國學者在抗2019新型冠狀病毒藥物篩選方面取得重要進展》。稱:尚未在我國上市,且有專利壁壘的藥物瑞得西韋,我們依據國際慣例,從保護國家利益的角度出發,在1月21日申報了中國發明專利申請(抗2019新型冠狀病毒的用途)。
吉利得公司已將瑞得西韋的化合物結構申請了專利(CN103052631B),而且也一并將瑞得西韋化合物治療冠狀病毒的用途申請了專利(CN108348526A)。瑞得西韋原本用來抗埃博拉病毒,而2019新型冠狀病毒是新發現的病毒,二者屬于不同的病毒亞型。因此,武漢病毒所 申報的專利申請實質為已知產品的新用途發明。
嚴峻的疫情形勢,各國科研工作者積極尋求抗病毒藥品的情況下,武漢病毒所在發現已知藥品新用途的第一時間提出專利申請,武漢病毒所這一做法無可厚非。
在專利保護方面提倡廣大企業能夠像武漢病毒所一樣,具備專利意識,基于“在先申請原則”,尋求專利保護。
由于武漢病毒所申報的專利申請尚未公開,能否成功獲得專利授權,需確保兩個重要條件:
一,根據相關報道,2019新型冠狀病毒為一種新型冠狀病毒亞型,屬于冠狀病毒的下位概念,同時其也不同于之前出現的Sars病毒、埃博拉病毒等。因此,需要在專利申請中給出能夠表征識別該病毒的基因序列表,以證明其具備新穎性。
二,在具備新穎性的前提下,需要在專利申請中給出實驗數據證明瑞得西韋針對新型冠狀病毒利用了瑞得西韋新發現的性質,并且產生了預料不到的技術效果,以證明其具備創造性。
針對武漢病毒所提交的尚未公開的新專利申請能否獲得授權,需在后續審查階段由國知局審查部門做出判斷。不論武漢病毒所申報的這件新用途專利申請是否能獲得專利授權,武漢病毒所此次搶占先機的專利意識是值得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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