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強制許可制度都有需要了解哪些?,歐洲發明專利怎么申請:如何在歐盟申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3-06-10 10:34:26 瀏覽: 次
今天,樂知網小編 給大家分享 專利強制許可制度都有需要了解哪些?,歐洲發明專利怎么申請:如何在歐盟申請發明專利?
專利強制許可制度都有需要了解哪些?
針對專利強制許可的制度是合理條件的強制許可是為了國家利益或公共利益的強制許可,關于專利強制許可制度是怎樣的,接下來由小編為您解析這一相關方面問題。
一、專利強制許可制度是怎樣的 根據我國《專利法》的相關規定,專利強制許可制度主要涉及下列一些法律條文: 第四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根據具備實施條件的單位或者個人的申請,可以給予實施發明專利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強制許可: (一)專利權人自專利權被授予之日起滿三年,且自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滿四年,無正當理由未實施或者未充分實施其專利的; (二)專利權人行使專利權的行為被依法認定為壟斷行為,為消除或者減少該行為對競爭產生的不利影響的。
第四十九條在國家出現緊急狀態或者非常情況時,或者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給予實施發明專利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強制許可。
第五十條為了公共健康目的,對取得專利權的藥品,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給予制造并將其出口到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參加的有關國際條約規定的國家或者地區的強制許可。
第五十一條一項取得專利權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比前已經取得專利權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具有顯著經濟意義的重大技術進步,其實施又有賴于前一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實施的,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根據后一專利權人的申請,可以給予實施前一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強制許可。
在依照前款規定給予實施強制許可的情形下,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根據前一專利權人的申請,也可以給予實施后一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強制許可。
第五十二條強制許可涉及的發明創造為半導體技術的,其實施限于公共利益的目的和本法第四十八條第(二)項規定的情形。
第五十三條除依照本法第四十八條第(二)項、第五十條規定給予的強制許可外,強制許可的實施應當主要為了供應國內市場。
第五十四條依照本法第四十八條第(一)項、第五十一條規定申請強制許可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提供證據,證明其以合理的條件請求專利權人許可其實施專利,但未能在合理的時間內獲得許可。
第五十五條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作出的給予實施強制許可的決定,應當及時通知專利權人,并予以登記和公告。
給予實施強制許可的決定,應當根據強制許可的理由規定實施的范圍和時間。
強制許可的理由消除并不再發生時,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應當根據專利權人的請求,經審查后作出終止實施強制許可的決定。
第五十六條取得實施強制許可的單位或者個人不享有獨占的實施權,并且無權允許他人實施。
第五十七條取得實施強制許可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付給專利權人合理的使用費,或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參加的有關國際條約的規定處理使用費問題。
付給使用費的,其數額由雙方協商;雙方不能達成協議的,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裁決。
第五十八條專利權人對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關于實施強制許可的決定不服的,專利權人和取得實施強制許可的單位或者個人對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關于實施強制許可的使用費的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專利強制許可制度是怎樣的 二、專利強制許可制度程序 1、專利強制實施許可,是指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在法定的情形下,不經專利權人許可,授權他人實施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法律制度,取得實施強制許可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付給專利權人合理的使用費。
專利行政部門依法定條件和程序頒發的使用專利的許可。
申請人獲得這種許可后無需專利權人同意即可得以實施專利,但應支付合理的使用費。
強制許可的對象指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不包括外觀設計。
2、《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歐洲發明專利怎么申請:如何在歐盟申請發明專利?
歐洲發明專利怎么申請:如何在歐盟申請發明專利? 申請人可以使用英語、法語和德語3種官方語言之一向歐洲專利局(EuropeanPatentOffice,EPO)提出申請。
EPO會對與申請的專利性有關的現有技術文件進行檢索,當申請人接到檢索報告(從2005年開始歐洲專利局推出“加強的歐洲檢索”-即在申請日后6個月后與檢索報告一起出具一份關于專利性的簡短書面意見)時,通常需要根據檢索結果來評估其發明的專利性和獲得核準的可能。
EPO于優先權日(申請日)起18個月會公開專利申請。
申請人應在申請同時或在EPO的檢索報告公布日起6個月內提出實質審查請求。
提出實審請求的同時,需從EPO成員國中指定具體成員國,并繳納實審費和指定費。
在提出實審后1-3年內會收到EPO的審查意見。
當審查被通過后,歐洲專利局將發出核準通知。
申請人同意進入領證階段時,需付領證費并遞交專利申請范圍的其它兩種語言的譯文。
同時申請人就必須決定在指定國名單中選擇生效國,通知EPO該專利要在哪些國家生效。
確定生效國后,需要將此歐洲專利的全部內容翻譯成該國的語言提交給該生效國,以便此歐洲專利在該國生效。
一般成員國要求在核準公告起3個月內完成翻譯工作并在各國生效。
在不同國家生效的工作完成后,申請人即擁有不同國家的專利,他們相互獨立,每年各生效國都需繳納年費。
申請歐盟專利時,只要交納7個國家的指定費,就可以將專利申請指定到所有歐盟國家,但是如果想在各個國家得到保護,還必須在各個國家辦理證書手續,重要的是還需要翻譯為各個國家接受的語言,比如在德國必須用德語。
申請歐盟專利的費用是非常昂貴的,基本的申請費加檢索費是1170歐元,實質審查費是1490歐元,加上7個國家的指定費560歐元,那么申請一個歐洲專利需要花費的官費就將近3000歐元,而國外專利律師的代理費還沒有計算,再加上國內代理費,大約需要5-6萬元人民幣。
適用于所有指定締約國內的歐盟專利異議程序是無效歐盟專利的唯一機會,如果喪失該機會,必須在不同的締約國內提起單獨的國內無效訴訟。
歐盟專利在授權后9個月內可以提起異議,官費635歐元。
德國專利在授權后3個月內可以提起異議,官費200歐元。
專利的無效費用是相當高昂的,在德國無效一個專利的官費在2萬歐元。
而實用新型沒有異議程序,其無效費用較低,僅需要300歐元。
綜上所述,在相應的時間內提起專利異議的費用較低。
通過這樣加大成本的方式,使專利無效的提起相對困難,也保障了專利質量。
外觀專利的申請需要多長時間?
一般來講約一個星期出專利申請號(即以后證書的專利號),外觀專利從申請日起,約10個工作日內收到專利局《專利受理通知書》。
從申請日起,約5個月左右收到《專利授權通知書》。
(授權后在廣東知識產權網能夠查詢)按規定繳納證書費后,約兩個月發《專利證書》。
那申請外觀專利需要多長時間? 外觀專利申請時間約為6個月,有效期為10年(自申請日起計算)以下關于三種專利的詳情細節: 一、外觀專利:從定稿遞交日起—→3個工作日左右拿受理通知書—→2-4個月左右授權—→繳納授權費后2-3個月左右下證書 二實用新型:從定稿遞交日起—→3個工作日左右拿受理通知書—→4-6個月左右授權—→繳納授權費后2個月左右下證書 三、發明專利:從定稿遞交日起—→3個工作日左右拿受理通知書—→5至7個月左右初審合格(繳納實審費進入下一個環節)—→8個月左右發 發明專利公布通知書—→18個月左右進實質審查階段(審查期間要答復審查意見)—→審查通過(從申請到審查結束大概需要:二年半至三年左右下達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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