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強制許可制度的意義和作用都有哪些?,國際專利的申請流程是怎樣的?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3-06-10 10:34:14 瀏覽: 次
今天,樂知網小編 給大家分享 專利強制許可制度的意義和作用都有哪些?,國際專利的申請流程是怎樣的?
專利強制許可制度的意義和作用都有哪些?
專利制度建立的目的在于通過保護發明創造人對其發明創造的專有權,鼓勵發明創造,推動發明創造的應用,激勵技術創新,以此來促進科學技術進步和經濟社會發展。
那么專利強制許可制度的意義和作用是什么呢?接下來小編就來為大家解答。
一、專利強制許可制度的意義和作用是什么 專利權人享有專利權這一壟斷權,基于其利用專利權而享有的壟斷地位,為了追求壟斷利益、最大限度地獲取利潤,往往會濫用其權利,故意不實施專利或拒絕許可,從而限制專利技術的市場推廣應用和傳播,甚至阻礙技術的進步,侵害他人權利乃至妨害社會公共利益。
另一方面,專利技術是對現有技術的發展和創新,其的推廣應用對于社會經濟發展具有較大促進作用,而專利的壟斷性卻在客觀上限制了其推廣應用,因而在許多情況下,專利制度也會損害到公共利益。
由此,對專利權保護的同時,還要對其進行相應的法律規制,強制許可制度正是應對這些問題的重要手段。
對于專利權濫用行為,由于專利權濫用很大程度上就是表現為權利人利用獨占權而對他人在“獲取”知識產權以及知識產權產品上設置了各種不合理的障礙,如各種形式的(單邊的、有條件的、聯合的)拒絕許可、不實施或不充分實施而又拒絕許可等,于是,針對種種拒絕知識產權許可、限制知識產權有效利用的濫用行為,強制許可自然成為具有普遍意義的一項法律措施。
專利強制許可制度的意義和作用是什么 二、強制許可相關法條 第四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根據具備實施條件的單位或者個人的申請,可以給予實施發明專利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強制許可: (一)專利權人自專利權被授予之日起滿三年,且自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滿四年,無正當理由未實施或者未充分實施其專利的; (二)專利權人行使專利權的行為被依法認定為壟斷行為,為消除或者減少該行為對競爭產生的不利影響的。
第四十九條在國家出現緊急狀態或者非常情況時,或者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給予實施發明專利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強制許可。
三、強制許可制度相關司法解釋 強制許可制度是指專利機關依據法律規定強制專利權人許可他人實施專利的制度。
根據中國法律規定,強制許可須具備如下條件:專利權人在獲得專利后,連續3年無正當理由未在中國實施或未許可他人實施其專利;或者后一發明或實用新型專利比前一發明或實用新型專利在技術上先進,其實施又有賴于前一發明或實用新型專利的實施。
必須經單位或個人申請。
以上就是為大家解答的關于專利強制許可制度的意義和作用是什么問題的相關法律知識內容了,綜上所述呢,我們可以了解到專利制度賦予發明創造人一定期限的獨占權,也就是專利權,專利權是一種獨占的,排他的專有權,因而在某種意義上來說,也是一種壟斷權。
國際專利的申請流程是怎樣的?
國際專利的申請流程是怎樣的? 【北京 公司】國際專利申請流程。
我們經常從電視上或者報紙上看到某個商品打出的廣告語是該產品獲得了國家專利,這是對一個產品、一個商標或者一種勞動成果的肯定,并獲得了該項創造的專利。
那么國際專利的申請流程是怎樣的?下面【 】就為大家詳細解答。
1。前期溝通 分析技術方案是否屬于專利的保護客體,挖掘專利點,初步判斷其是否具備專利的三性(新穎性、創造性、實用新),溝通,告知發明專利所需要的材料,采用何種申請途徑遞交,是否有國內的在先申請,是否在優先權期限內,申請審查流程、時間費用等事項,規劃專利申請保護方案。
2。簽訂委托合同 簽訂保密協議,完善案件技術資料(填寫技術交底書及相關附圖),完善主體資格文件,支付合作費用,簽訂委托合同。
3。案件撰寫 精通國家專利的專利代理師撰寫案件/制圖,翻譯成英語,客戶、質檢部門檢查案件撰寫質量,15個工作日內完成定稿。
4。遞交各國知識產權局 遞交各國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局對專利申請文件進行審查,期間可能會出現審查意見,我司對其進行全程跟進,第一時間反饋案件情況。
5。獲得專利證書 各國知識產權局經過審查,沒有發現駁回理由的,或者經過答復審查意見克服了審查意見指出的缺陷的,會作出授權結論。
如果專利申請被授權,則申請人根據專利授權通知書的要求辦理登記手續,領取專利證書。
6。專利狀態監控 專利有效期內,對其進行年費、專利有效性監控,有問題,第一時間溝通專利權人。
你的產品設計符合這些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的條件和要求嗎?
你的產品設計符合這些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的條件和要求嗎? 外觀設計專利是我國企業和發明人經常會申請的一種專利類型,外觀設計專利申請只需經過形式審查,因此申請時間短,授權快。
但是并非所有的產品設計都可以申請外觀設計專利,想要申請外觀設計專利還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和要求。
專利法規定:“專利法所稱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色彩或者其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上應用的新設計。
” 由此可見,獲得外觀設計專利的產品設計應符合以下四個條件: 1、必須具有新穎性 新穎性是外觀設計獲得專利權的基本條件,就是說,獲得專利的外觀設計必須是前所未有的。
我國專利法規定,對新穎性的判斷:其時間標準以申請日為準;其地域標準,出版物上的公開采用世界標準,使用公開采用國內標準。
也就是說,獲得專利的外觀設計“應當同申請日以前在國內外出版物上公開發表過或者國內公開使用過的外觀設計不相同且不相近似”。
2、應具有獨創性 許多國家把外觀設計是否具有獨創性作為是否授予專利權的一個條件。
獨創性主要是指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與現有的外觀設計相比應具有明顯的特點,或者說“不相近似”。
判斷兩個外觀設計是否近似,應比較使用外觀設計的同類的兩個產品,看他們從整體上是否相似,對于近似的外觀設計不能授予專利權。
3、應富有美感 世界各國對是否具有美感作為授予外觀設計專利的規定是不同的。
美國、英國等并不把是否具有美感作為是否授予外觀設計專利的一個條件。
而德國、日本等國則將其人作為是否授予外觀設計專利的一個條件。
我國專利法實施細則規定外觀設計應當富有美感。
4、應適于工業應用 由于外觀設計專利的目的是促進商品的交流和經濟的發展,因此,授予專利的外觀設計必須適于在工業上應用,即能夠用工業生產的方式將外觀設計置于產品之上。
外觀設計專利的保護對象是產品的裝飾性或藝術性外表設計。
這種設計可以是平面圖案,也可以是立體造型,或者是這兩者的結合,也就是說,外觀設計只限于產品外觀的設計,不涉及產品的技術性能。
著眼于產品的形狀、圖案、色彩,且目的在于提高產品美感的設計,應申請外觀設計專利。
例如對微波爐箱體的形狀、顏色以及開窗部分與旋鈕的安排等進行設計,使得微波爐更加令人賞心悅目,這樣的設計應申請外觀設計專利。
外觀設計與繪畫、美術作品的區別在于外觀設計必須與產品結合為一體,沒有與任何產品相結合的畫稿不能得到外觀設計專利。
但如果這樣的畫稿用于地毯圖案和色彩的設計,則可以申請外觀設計專利。
外觀設計與實用新型雖同為產品的形狀設計,但著眼點不同,產生的效果不同,外觀設計著眼于產品的外部形狀,目的在于產生富有美感的效果。
實用新型著眼于產品的結構,目的在于通過物品的形狀、構造改進后有新的效果。
看完以上內容,想必你對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條件和要求也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對自己的產品設計是否能申請外觀專利不是很確定,最好在申請外觀設計專利之前咨詢一下專業的專利代理人或者專利代理機構,了解清楚之后再提交申請。
專利強制許可制度的意義和作用都有哪些? 的介紹就聊到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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